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8 ,大小:700.22KB ,
资源ID:434982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3498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DB5323_T 49—2023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pdf)为本站上传会员【Fis****91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DB5323_T 49—2023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pdf

1、ICS 65.060B91DB5323/T 492023代替 DB5323/T 492016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2023-07-30 发布2023-09-01 实施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楚雄州地方标准5323DB5323/T 49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谋县农业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慧、盛军、车

2、国富、赵鸭桥、王苏天、起建凌、伍林、李永前、赵阳楠、杨帆、陈霞、崔继梅、周铝、李业荣、李皎、金璟、王佳麒、吴晨曦、李玉聪、朱晓坤、鲁秀、周国华、阿建兵、李天良、李继留。DB5323/T 4920231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业机械监管部门和人员要求、销售和维修经营监管、牌证监管、操作人员监管、作业监管和事故处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

3、B 16151(所有部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业机械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3.2农业机械事故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4监管部门和人员要求4.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2农业机械的登记和备案。4.3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4.4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证件核发和审验。4.5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4.6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查处。5销售和维修经营监管5.1农业机械销售者对购进的农业机械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或者认证标志。

4、5.2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流向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DB5323/T 49202325.3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当面交验、试机,介绍产品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开具销售发票,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5.4农业机械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农业机械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农业机械使用者停止使用。5.5不应销售下列农业机械:a)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b)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取得许可证的

5、;c)依法应进行认证而未经认证的;d)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e)国家明令淘汰的。6牌证监管6.1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 8.83 KW 以上的农业动力机械实行牌证管理。6.2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所有者应当自取得所有权之日起 30 日内到所在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报户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准用证后,方可使用。6.3农业机械牌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原核发牌证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补换。农业机械转籍、过户、变更、改装、封存、报废的,其所有者应到原登记的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不得转让和继续使用。

6、6.4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应当在农机监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6.5拖拉机及其他自走式农业机械在未领取牌证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应申领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指定路线行驶。在道路上试车,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6.6农业机械应当保持机件完好,各种装置设备齐全,安全设施及安全警告标志齐全有效,技术状态应当符合 GB 16151 的要求。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用车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同时应当符合 GB 7258 的要求。7操作人员管理7.1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由农机培训机构培训或上级农机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操作证后,方可驾

7、驶、操作,并接受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教育、检查。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科目、内容和评定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农机监理机构的规定。7.2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审验。未经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准驾驶、操作。7.3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转籍或者其驾驶证、操作证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异动登记手续。8作业监管8.1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要求8.1.1农业机械作业时,其安全技术状态及安全设施,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标准,按照 GB 16151 执行。DB5323/T 49202338.1.2农业机械在道路运行时须符合 GB 7258 的要求。8.1.3农业

8、机械在道路运行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第 13 条、第 121 条规定。8.1.4拖拉机须由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拖拉机登记规定第 33 条、第 34 条之规定进行登记。8.2作业安全要求8.2.1作业开始前,负责对所属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证机械安全。8.2.2作业过程中,负责定期对所属农业机械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机械正常运行,排除安全隐患,并填写相关记录。8.2.3作业完毕后,负责对机械进行彻底清洗和保养,重要配件办理入库手续。8.2.4负责所属机械重要配件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8.2.5负责核算农机作业单耗,并按要求及时上报。8.2.6每天按时出车作业,作业完毕按时停放

9、在指定地点,服从车辆调配。8.2.7农业机械作业启动前要鸣笛,尤其是夜间及倒车时注意前后及下部有没有人畜才行走。8.2.8农机具在前后后方显眼位置贴反光膜。9上道路行驶监管9.1农业机械在道路运行时须符合 GB 7258 的要求。9.2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应携带与驾驶、操作机械类型相符合的驾驶、操作证件:a)不得将农业机械交给无驾驶证、操作证的人员驾驶、操作;b)不得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c)不得驾驶、操作安全设备不全或者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d)上道路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10农业机械事故处理10.1事故报案与受理10.1.1发生农机事故后,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转移,保

10、护现场,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报案;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造成人员死亡的,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案。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机具和人员的位置。10.1.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接到事故报案后应当及时派人勘查现场,做好记录。并自勘查现场后及时决定是否立案。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案,事故发生后请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处理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2勘查处理10.2.1农机事故应当由 2 名以上农机事故处理员共同处理。农机事故处理员处理农机事故,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10.2.2农机事故处理员与事故当事人有利害关

11、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10.2.3农机事故处理员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开展下列工作:a)组织抢救受伤人员;DB5323/T 4920234b)保护、勘查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c)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的农机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d)对造成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农机事故,应当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e)确定农机事故当事人、肇事嫌疑人,查找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f)登记和保护遗留物品。10.2.4参加勘查的农机事故处理员、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现场图、勘查笔录和询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

12、当事人拒绝或者无法签名、捺印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10.2.5调查事故过程中,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对事故农业机械进行检验,需要对事故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和事故农业机械行驶速度、痕迹等进行鉴定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将检测鉴定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10.3事故认定10.3.1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10.3.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作出农机事故认定,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农机事故认定书须由事故处理员签名或盖章,同时加盖农机事故处理专用章。10.3.3农机事故认定书应在制作完成之日起 3 日内送达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备案。10.4事故报告10.4.1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按月报送农机事故。农机事故月报的内容包括农机事故起数、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发生的原因等情况。10.4.2发生较大以上的农机事故,事故发生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h。必要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_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