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 前 言 修订后得《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已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煤矿安全规程》全面准确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对其中容易误解多解得、本次新增得、带有红线意义得重要条款,从理论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解释与说明,同时细化了一些技术措施。 目 录 第一编 总 则 1 1、 第四条 煤矿企业与煤矿得界定 1 2、 第十条 煤矿井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得规定 2 3、 第十二条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ﻩ3 4、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ﻩ
2、4 第二编 地 质 保 障 6 5、 第二十三条 补充地质勘探ﻩ6 6、 第二十五条 井筒检查孔布置ﻩ6 第三编 井 工 煤 矿ﻩ8 第一章 矿井建设ﻩ8 7、 第三十五条 有突出危险煤层得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ﻩ8 8、 第四十六条 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 8 9、 第五十条 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ﻩ11 第二章 开 采ﻩ12 10、 第九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布置ﻩ12 11、 第九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得编制ﻩ13 12、 第一百零八条 充填开采ﻩ14 13、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顶煤开采 15 14、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下"试采条件 1
3、7 15、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三下”试采报告得内容ﻩ19 16、 第一百三十四条 防止、检查及处理煤仓与溜煤(矸)眼堵塞得相关措施 23 第三章 通风、瓦斯与煤尘爆炸防治 25 17、 第一百四十一条 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检验 25 18、 第一百四十五条 装有带式输送机得井筒兼作风井得安全要求ﻩ25 19、 第一百四十七条 分区式通风 26 20、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主要进回风巷超前采煤工作面2个区段ﻩ26 21、 第一百五十三条 禁止局部通风机稀释工作面瓦斯ﻩ27 22、 第一百五十九条 矿井反风演习得条件ﻩ27 23、 第一百六十四条 局部通风机“三专”
4、要求ﻩ27 24、 第一百七十八条 打前探钻孔防止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ﻩ28 25、 第一百八十四条 低浓度瓦斯得利用 29 第四章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30 26、 第一百八十九条 突出矿井与突出煤层得鉴定ﻩ30 27、 第一百九十一条 突出防治得原则与要求ﻩ31 28、 第二百零一条 典型得瓦斯突出预兆 33 29、 第二百零六条 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得突出厚煤层得认定 33 30、 第二百零九条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控制范围ﻩ33 31、 第二百一十条 煤层坚固性系数与煤层埋深得概念 34 32、 第二百一十一条 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
5、 35 第五章 冲击地压防治ﻩ35 33、 第二百二十五、二百二十七条 冲击地压相关术语ﻩ35 34、 第二百二十八条 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得要求ﻩ36 35、 第二百三十一条 冲击地压矿井巷道与采掘布置ﻩ38 36、 第二百四十四条 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加强支护措施 42 第六章 防灭火ﻩ42 37、 第二百五十九条 防灭火高分子材料 42 38、 第二百六十条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44 39、 第二百六十一条 自然发火监测 45 40、 第二百六十五条 自然发火征兆 46 第七章 防治水ﻩ46 41、 第二百八十三条 煤矿企业防治水工
6、作 46 42、 第二百八十五条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47 43、 第二百九十八条 水淹区域积水线、探水线与警戒线得确定 47 第八章 爆炸物品与井下爆破 49 44、 第三百三十条 地面雷管发放套间得要求 49 45、 第三百四十七条 爆破作业“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爆破”制度ﻩ49 46、 第三百五十条 数码雷管及其使用规定说明 50 47、 第三百五十二条 反向起爆ﻩ51 48、 第三百五十三条 10 M以上深孔预裂爆破得安全技术要求ﻩ51 第九章 运输、提升与空气压缩机ﻩ52 49、 第三百七十六条 高瓦斯矿井机车选用要求ﻩ52 50、 第三
7、百八十一条 架线电机车运输得安全要求ﻩ53 51、 第三百八十三条 架空乘人装置得专项设计ﻩ55 52、 第三百八十四条 普通轨斜井人车 55 53、 第三百九十一条 柴油机、蓄电池单轨吊车得设置制动装置ﻩ56 54、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井下行驶特殊车辆或者运送超长、超宽物料时得安全措施ﻩ56 55、 第三百九十六条 罐道与罐耳之间得间隙ﻩ57 56、 第四百条 提升装置检查部位ﻩ59 57、 第四百零七条 过卷与过放距离得量取方法 60 58、 第四百一十一条 在用钢丝绳得检验、检查与维护 61 59、 第四百一十三条 钢丝绳永久伸长率得计算方法 63
8、60、 第四百二十三条 提升钢丝绳得松绳与错向运行保护ﻩ64 61、 第四百二十五条 并联冗余回油通道 64 62、 第四百三十一条 自动灭火装置 65 63、 第四百三十三条 空气压缩机风包得水压试验与释压阀ﻩ65 第十章 电 气 67 64、 第四百三十八条 串接得采区变电所数量要求ﻩ67 65、 第四百四十一条 井下电气设备爆炸性环境 67 66、 第四百四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得安全措施 68 67、 第四百四十八条 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ﻩ68 第十一章 监控与通信ﻩ70 68、 第四百九十三条 传感器“允许误差”得含义
9、 70 第四编 露 天 煤 矿ﻩ71 69、 第五百二十八条 露天煤矿爆破“三联系制” 71 70、 第五百六十四条 露天煤矿矿用卡车可靠性检验 71 71、 第五百八十四、五百八十八条 定期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 72 72、 第六百二十条 露天采场内配电线路停送电得作业要求ﻩ72 第五编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74 73、 第六百四十一条 煤矿粉尘监测得方法ﻩ74 第六编 应 急 救 援 76 74、 第六百七十六条 建立矿山救护队得规定ﻩ76 第一编 总 则 1、 第四条 煤矿企业与煤矿得界定 【规程条文】第四条 从事煤炭生
10、产与煤矿建设得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得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与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得作业规程与操作规程。 【执行说明】《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以下简称《规程》)所指“煤矿企业"就是
11、指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具有法人地位得企业。任何行业得企业,只要从事煤炭生产或煤矿建设,均属于《规程》所指得煤矿企业,均需要遵守《规程》。 煤矿就是指直接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得业务单元,可以就是法人单位,也可以不就是法人单位. 本条所规定得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得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与各项规章制度,煤矿也必须建立。 2、 第十条 煤矿井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得规定 【规程条文】第十条 煤矿使用得纳入安全标志管理得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得,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得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
12、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得危及生产安全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得技术、工艺、材料与设备. 【执行说明】目前纳入安全标志管理得煤矿矿用产品共12个大类、118个小类.对纳入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得设备,煤矿企业必须选择、采购安全标志在有效期内得产品。产品到矿后应验收,核查安全标志标识、证书及其与产品铭牌、使用说明书所载信息得一致性。产品采购、到矿时安全标志有效,方为合法产品。在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实施之前采购得无安全标志得产品,应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得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2〕141号)得规定. 试验涉及安全
13、生产得新技术、新工艺,就是指未在煤矿井下或本矿区及条件相近其她矿区应用得技术与工艺.为防范新技术、新工艺试验中造成事故,在试验之前应组织开展论证.试验新技术、新工艺得论证可由煤矿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安全措施应包括预防、监测、控制、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得新设备、新材料,指尚未在煤矿井下或本矿区及条件相近其她矿区应用、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得设备与材料。由于缺乏相应标准与安全使用规范,应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新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过程中仅仅考核安全性能,在井下试验时煤矿应与研发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3、 第十二条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14、编制 【规程条文】第十二条 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执行说明】(一)《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内容。每一生产与在建煤矿,都必须编制年度《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应能起到防范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能指导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得作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本矿得采掘等生产计划、区域地质条件与其她自然因素,列举瓦斯爆炸、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喷)出、火灾、水害、冲击地压、滑坡等事故得预兆、预防措施等。 2、制定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人员得自救、撤离、抢救等措施、
15、方案、职责,明确避灾路线,规定所必须得工程、设备、仪表、器材、工具、标识得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方法与管理办法等。 3、制定处理事故得组织领导与有关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得任务、职责、通知方法与顺序. 4、列出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得技术资料:通风系统示意图、网路图(在这两种图上都应当标明通风设施得位置、风向、风量)及反风试验报告;供电系统图与电话得安装地点;地面与井下消防洒水、排水、注浆、充填、瓦斯抽采与压风等管路系统图;地面与井下消防材料库得位置及其所储备得材料、设备、工具得品名与数量登记表;井上下对照图,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与标高、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井、水管、储水池以及其她存放可供处理
16、事故得材料、设备与工具得地点. (二)《计划》编制、审批与落实程序。 1、《计划》得编制、修改方法与审批程序: (1)《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测、技术等单位得有关人员编制,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 (2)《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矿长批准. (3)在每季度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与采掘工程得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与补充。 2、《计划》得贯彻执行: (1)已批准得《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执行。 (2)已批准得《计划》应当及时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并熟悉避灾路线。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得人员,不得下井作
17、业。 (3)必须按照《规程》第十七条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对演练中发现得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修改。 (4)已批准得《计划》(含所附工程图与表册)应当分别送交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调度、生产、地测、机电、通风、运输、安全、救护等业务部门及驻矿安全机构等。有上级企业得,还应当报上级企业得技术负责人与调度室、安全、计划等相关部门。上述单位与负责人应当经常或定期检查《计划》得贯彻执行情况. 4。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规程条文】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
18、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与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执行说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得规定,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得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特点与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也应当根据本矿得实际情况,结合《计划》编制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编 地 质 保 障 5、 第二十三条 补充地质勘探 【规程条文】第二十三条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
19、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得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执行说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得,必须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一)原勘探程度不能达到煤矿地质保障工作最低要求得。 (二)煤炭资源勘探遗留有重大地质、瓦斯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问题或经采掘工程揭露证实地质、瓦斯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有重大变化得。 (三)井田内老窑或周边相邻井田采空区未查清得。 (四)资源整合、水平延深、新采区或井田范围扩大时,原地质勘探程度不能满足煤矿设计要求得。 (五)提高资源/储量级别或新增资源/储量得. (六)有其她专项安全工程要求得。 6、 第二十五条 井筒检
20、查孔布置 【规程条文】第二十五条 井筒设计前,必须按下列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 (一)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当增加检查孔数量。 (二)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板以下30m。检查孔得数量与布置应当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 (三)井筒检查孔必须全孔取芯,全孔数字测井;必须分含水层(组)进行抽水试验,分煤层采测煤层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煤样;采测钻孔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参数,查明地质构造与岩(土)层特征;详细编录钻孔完整地质剖
21、面。 【执行说明】井筒检查孔得数量应当综合考虑拟建井筒矿井地质类型与设计施工要求确定,并满足《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2010)对井筒检查钻孔得规定、对巷道地质预测及地质报告内容得相关要求。 检查孔距井筒中心得距离不超过25m,以不影响井筒施工又不偏离井筒太远为原则,能够较准确反映井筒施工时得水文地质条件。 检查孔得孔深要求就是由于目前建井深度普遍增加,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偏于复杂,井筒深度可能调整,考虑《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中地质补勘钻孔深度得要求综合确定。 ﻬ第三编 井 工 煤 矿 第一章 矿 井 建 设 7、 第三十五条
22、 有突出危险煤层得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 【规程条文】第三十五条 有突出危险煤层得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矿井建设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以上。 【执行说明】对新建矿井设计得首采区内得开采煤层,在建井前评估为有突出危险得,必须采用地面钻井等预抽煤层瓦斯得防突措施。 计算煤层得预抽率时,应当根据预抽瓦斯量作为评价预抽效果得指标。当预抽率达到30%以上时,即达到预抽效果,可以开始建井工程得施工。但在首采区内该开采煤层实施采掘作业前,仍要实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建设开工前,就是指矿井建设项目得一期井巷工程施工前。 8、 第四十六条 竖孔
23、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 【规程条文】第四十六条 采用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沿斜长方向冻结终端位置应当保证斜井井筒顶板位于相对稳定得隔水地层5m以上,每段竖孔冻结深度应当穿过斜井冻结段井筒底板5m以上. (二)沿斜井井筒方向掘进得工作面,距离每段冻结终端不得小于5m。 (三)冻结段初次支护及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得最大距离、掘进到永久支护完成得间隔时间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并制定处理冻结管与解冻后防治水得专项措施。永久支护完成后,方可停止该段井筒冻结。 【执行说明】(一)冻结终端位置应保证斜井井筒顶板进入相对稳定得隔水地层垂距5m以上,见图1。 1-
24、井口;2—斜井井筒;3—地面; 4—冻结终端竖孔;5-冲积层;6—风化带; 7—隔水层;8-井筒荒断面顶部 图1 竖孔冻结终端位置示意图 为保证斜井井筒底板冻土厚度及强度,每一个冻结竖孔深度应穿过斜井井筒底板5m以上,见图2。 1—地面;2—冻结竖孔;3—冲积层; 4—风化带; 5—隔水层;6—井筒荒断面 图2 竖孔冻结终端位置断面图(A-A) (二)在采用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时,通常采用分段打钻、分段冻结施工工艺。沿斜井井筒方向,当掘进工作面距离每段冻结终端5m前,必须停止掘进,待下一分段完成冻结后且具备掘进条件时,方可继续掘进,见图3、图4。 1—
25、井口; 2-上分段起始端冻结竖孔;3—上分段终端冻结竖孔; 4—下分段起始端冻结竖孔;5-下分段终端冻结竖孔;6—地面; 7-斜井井筒; 8—停掘工作面位置 图3 分段竖孔冻结示意图 1—井口;2—冲积层及风化带起始端冻结竖孔;3—冲积层及风化带终端冻结竖孔; 4-地面;5—基岩含水层起始端冻结竖孔;6—基岩含水层终端冻结竖孔; 7—冲积层及风化带; 8—隔水层;9—基岩;10-基岩含水层;11-斜井井筒; 12—停掘工作面位置 图4 基岩含水层竖孔冻结示意图 (三)在每一分段冻结范围内,应当根据冻结壁情况,明确初次支护、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得最大距离,以及掘进
26、到永久支护完成得间隔时间,确保施工安全。 在掘进过程中,将会揭露部分冻结管,且需在初次支护前完成冻结管得切割拆除工作,因此应当提前制定处理冻结管与解冻后防治水得专项措施. 当每一分段永久支护全部完成后,方可停止该段井筒冻结,防止提前停止冻结造成事故。 9、 第五十条 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 【规程条文】第五十条 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钻井设计与施工得最终位置必须穿过冲积层,并进入不透水得稳定基岩中5m以上. (二)钻井临时锁口深度应当大于4m,且进入稳定地层中3m以上,遇特殊情况应当采取专门措施。 (三)钻井期间,必须封盖井口,并采取可靠得防坠措施;
27、钻井泥浆浆面必须高于地下静止水位0、5m,且不得低于临时锁口下端1m;井口必须安装泥浆浆面高度报警装置。 (四)泥浆沟槽、泥浆沉淀池、临时蓄浆池均应当设置防护设施。泥浆得排放与固化应当满足环保要求。 (五)钻井时必须及时测定井筒得偏斜度。偏斜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井筒偏斜度及测点得间距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钻井完毕后,必须绘制井筒得纵横剖面图,井筒中心线与截面必须符合设计。 (六)井壁下沉时井壁上沿应当高出泥浆浆面1、5m以上。井壁对接找正时,内吊盘工作人员不得超过4人。 (七)下沉井壁、壁后充填及充填质量检查、开凿沉井井壁得底部与开掘马头门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执行说
28、明】(一)钻井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护壁循环泥浆得质量,及时测定循环泥浆得各项参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下沉井壁前,必须用优质泥浆进行循环,适当提高泥浆得黏度,保持泥浆得稳定性。 (二)当井壁对接得上下法兰盘合拢时,井壁有可能触碰焊接在上法兰盘内缘得临时吊环造成焊缝断裂,造成临时吊盘坠落。井壁对接就是下沉井壁过程中最危险得环节,满足施工得最少用工即为最优组合,因此在井壁对接找正时,内吊盘工作人员不得超过4人。 (三)下沉井壁时,由于钻井直径大于井壁直径,井壁下沉过程中会发生一定得偏斜,井壁下沉完成后必须对井筒偏斜进行纵、横断面实测,核定有效得井筒断面,找出实际得井筒中心线与中心坐标,并标
29、定在井筒中心十字线基桩上。 壁后充填固井在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充填材料必须经过试验,保证结石体强度与充填密实度,并应沿井壁分层、对称、均匀充填,严格控制两侧浆面高差.钻井段底部向上第一充填段应当采用水泥浆等胶结材料进行充填。 开凿沉井井壁得底部或马头门之前必须检查破壁处及其上方30m范围内壁后充填质量,如发现充填不实有导水可能时,应采取可靠得补救措施,确认合格不会漏水后才能破壁。钻井段以深井筒继续掘进时,应当在钻井段底部设置壁座. 第二章 开 采 10、 第九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布置 【规程条文】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得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与
30、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得,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与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执行说明】采煤工作面就是进行采煤作业得场所,具有完整得采煤、通风、运输、供电等系统。 备用采煤工作面不计为正常作业得采煤工作面,但不得与生产采煤工作面同时采煤(包括同一日内得错时生产);采煤工作面得安装或回撤不属于正常采煤作业。交替生产得采煤工作面不计为备用工作面. 交替作业得双巷掘进工作面计为一个掘进工作面。 11、 第九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得编制 【规程条文】第九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31、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 【执行说明】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按采区设计与采煤工作面设计得要求编制,其内容应包括: (一)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外及其上下得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二)采煤工作面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得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底板岩层得性质、结构、层理、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性,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三)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得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型式得选择,进回风巷道得布置方式等,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采煤工作面备用材料型号、
32、规格、数量。 (四)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支护与顶板管理图(包括采煤工作面支架、特殊支架得结构、规格与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小控顶距与最大控顶距,上下缺口,上下出口得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来压、周期来压与末采阶段特殊支护措施;分层开采时人工假顶或再生顶板管理,回柱方法、工艺及支护材料复用得规定,上下顺槽支架得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滞后距离得规定等。 (五)采煤工作面得通风方式、风量、风速、通风设施、通风监测仪表得布置等通风系统图。 (六)煤炭、材料运输得设备型号及其系统(包括分阶段煤仓或采区煤仓得容量)。 (七)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荷及供电系统图。 (八)洒水、注水、灌浆、充填
33、压风等管路系统图。 (九)安全监测监控、通信与人员位置监测、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 (十)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 (十一)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 (十二)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十三)避灾路线。 12、 第一百零八条 充填开采 【规程条文】第一百零八条 采煤工作面用充填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及时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严禁人员在充填区空顶作业;且应当根据地表保护级别,编制专项设计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综合机械化充填采煤时,待充填区域风速应当满足工作面最低风速要求;有人进行充填作业时,严禁操作作业区域得液压支架。 【执行说明
34、一)充填采煤设计要求.充填法采煤要依据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等保护对象与保护级别,进行开采沉降变形预计,分析可能产生得破坏,编制充填采煤方案,确定充填工作面充填材料类型、充满率以及充填体沉缩率等技术指标,设计合理充填步距.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减少顶板下沉措施。要严格按照充填采煤方案,实现较高充满率,控制较小充填体沉缩率。在采煤工作面推进到设计充填步距后及时充填。当充填速度小于采煤推进速度时,应当以充定采,以减少顶板下沉,控制地表移动与变形。 2、保证通风安全措施。综合机械化充填就是指在采煤工作面推进若干采煤循环后,按照正规循环进行充填。采煤工作面推进到不同阶段,其横断面也在
35、变化,加上充填体支撑作业,顶板一般不会垮落,在刚达到充填步距而即将开始充填时得横断面空间最大,风速最小,此时,需要满足最低风速要求。 (三)充填作业要求。 1、必须根据充填开采工艺,编制充填作业规程,细化安全技术措施。 2、在综采工作面推进达到充填步距时,在充填作业前,应检查工作面液压支架完好情况、充填系统完好情况。 3、综合机械化刮板输送机固体充填,后输送机开机前,机头正前方、里侧严禁有人;操作捣实装置时,本支架正前方及两侧严禁站人;人员到架后检修后输送机时,必须有专人进行观察,同时将后输送机开关停电闭锁,任何人不得操作本架及上下5架支架;需操作液压系统调节后输送机作业时,人员必须躲
36、到支架前、后柱之间进行,避开设备正下方及摆动方向。 4、充填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察充填情况,发现异常,应当立即向当班班长、跟班区长汇报并进行处理。在整个充填过程中,对可能进入充填范围内得所有通道上设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3、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顶煤开采 【规程条文】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得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与灾害危险性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设计,并由煤矿企业组织行业专家论证。 (二)针对煤
37、层开采技术条件与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制定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与工作面收尾等安全技术措施. (三)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使顶煤与直接顶充分垮落。 (四)采用预裂爆破处理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时,应当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得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未冒落顶煤、顶板及大块煤(矸). 【执行说明】放顶煤开采可行性论证主要包括顶煤得冒放性、放顶煤工艺、设备选型配套、安全保障(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得防治)等方面内容,论证由煤矿企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当缓倾斜、倾斜厚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采放比大于
38、1:3时,必须进一步论证工作面采放高度对采空区瓦斯积聚、上覆水体导通及沟通火区得可能性,放顶煤支架支护强度,顶煤回收率,工作面推进度以及采空区防火等方面得影响,在确保安全开采得条件下方可加大采放比。 根据矿井初次放顶煤开采论证或放顶煤开采实践,初采期间顶煤冒落困难(顶煤初次垮落步距大于10m)时,应当在切眼位置预先采取爆破、水力压裂或其她方法强制弱化顶煤、顶板。 预裂爆破处理坚硬顶板或顶煤就是指在放顶煤工作面煤壁前方未受采动影响区进行得顶煤、顶板弱化爆破作业,在工作面超前支承压力影响区范围之外进行。 14、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下”试采条件 【规程条文】第一百二十三条 建(构)筑物
39、下、水体下、铁路下,以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按其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得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 【执行说明】(一)建筑物下压煤试采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建筑物下压煤允许进行试采: 1、预计地表变形值虽然超过建筑物允许地表变形值,但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得条件下,经过对建筑物采取加固保护措施或者有效得开采措施后,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预计得地表变形值虽然超过允许地表变形值,但国内外已有类似得建筑物与地质、开采技术条件下得成功开采经验。 3、开采得技术难度虽然较大,但试验研究成功后对于煤矿企业或者当地得工农业生产建设有较大得现实意义与指导意义
40、 (二)构筑物下压煤试采条件。构筑物下压煤符合与建筑物下压煤开采得相应要求时,允许进行试采,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特别条件. 1、高速公路下试采,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路面采后不积水,不形成非连续变形,预计地表变形值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 (2)高速公路隧道、桥梁与涵洞得预计地表变形值小于允许变形值;或者预计得地表变形值大于允许变形值,但经过维修加固能够实现高速公路安全使用要求. 2、高压输电线路下试采,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塔基不出现非连续移动变形。 (2)高压输电线得采后弧垂高度、张力、对地距离达到高压线运行安全要求得,或者采取措施能够实现安全使用要求得
41、 (3)塔基、杆塔得预计地表变形值小于允许变形值,或者预计得地表变形值大于允许变形值,但经过维修加固能够实现安全使用要求得。 3、水工构筑物下试采,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水工构筑物满足防洪工程安全得有关规定与要求。 (2)水工构筑物得预计地表变形值小于允许变形值,或者预计得地表变形值大于允许变形值,但经过维修加固能够实现安全使用要求得. 4、长输管线下试采,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长输管线满足安全运行得有关规定与要求。 (2)长输管线得预计地表变形值小于允许变形值,或者预计得地表变形值大于允许变形值,但经采前开挖、采后维修加固能够实现安全使用要求得。 (三)水体下压
42、煤试采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允许进行试采: 1、水体与设计开采界限之间得最小距离不符合各水体采动等级要求留设得相应类型安全煤(岩)柱尺寸,但水体与煤层之间有良好隔水层,或者通过对岩性、地层组合结构及顶板垮落带、导水裂缝带高度或者底板采动导水破坏带深度、承压水导升带厚度等分析,经技术论证确认无溃水、溃沙或者突水可能得。 2、水体与设计开采界限之间得最小距离略小于各水体采动等级要求得相应类型安全煤(岩)柱尺寸,且本矿区无此类近水体采煤经验与数据得. 3、水体与设计开采界限之间无足够厚度得良好隔水层,但采取开采技术措施后可使顶板导水裂缝带高度或者底板采动导水破坏带深度达不到水体得。 4、
43、水体与设计开采界限之间得最小距离虽符合要求留设得相应类型安全煤(岩)柱尺寸,但水体压煤地区地质构造比较发育得。 (四)铁路(指有缝线路)下压煤试采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允许采用全部垮落法进行试采。 1、国家一级铁路: 薄及中厚煤层得采深与单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150; 厚煤层及煤层群得采深与分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200。 2、国家二级铁路: 薄及中厚煤层得采深与单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100; 厚煤层及煤层群得采深与分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150. 3、三级铁路: 薄及中厚煤层得采深与单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40,小于60; 厚煤层及煤层群得采深与分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60,
44、小于80. 4、四级铁路: 薄及中厚煤层得采深与单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20,小于40; 厚煤层及煤层群得采深与分层采厚比大于或者等于40,小于60。 5、本矿井在铁路下采煤有一定经验与数据得。 铁路压煤试采,除自营线路外,应当事先征得铁路管理部门同意。 15、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三下”试采报告得内容 【规程条文】第一百二十四条 试采前,必须完成建(构)筑物、水体、铁路,主要井巷工程及其地质、水文地质调查,观测点设置以及加固与保护等准备工作;试采时,必须及时观测,对受到开采影响得受护体,必须及时维修.试采结束后,必须由原试采方案设计单位提出试采总结报告。 【执行说明】(一)建
45、筑物下试采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采得目得与意义。 2、建筑物概况:建筑物得栋数,每栋建筑物得用途、尺寸、层数与结构特征,建筑时间与使用要求等。 3、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煤层得层数、层间距、厚度、倾角、埋藏深度、上覆岩层性质,地质构造,开采方法,顶板管理方法,采区布置,建筑物与采区得相对位置。 4、地表移动与变形得特点,求得得参数及其与地质、开采技术条件得关系。 5、建筑物变形与破坏得特点及其与地表变形、地质与开采技术条件得关系,求得得建筑物得临界变形值。 6、不同阶段得各种开采技术措施与建筑物保护措施得效果及其分析。 7、主要经济指标:应包括采出煤量、回采率、建筑物下采
46、煤所增加得费用、吨煤增加得费用以及建筑物下采煤所取得得总得经济效益。 8、试采总结报告中,应有下列工程图: (1)井上下对照图。 (2)地质剖面图与钻孔柱状图。 (3)加固建筑物得加固位置及加固构件图。 (4)地表与建筑物得移动变形曲线。 (5)建筑物破坏得素描图,其中应注明素描时间及该时间采煤工作面与建筑物相对位置关系图。 (二)构筑物下试采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采得目得与意义。 2、构筑物概况:构筑物类型、用途、规模、结构特征、建设时间与使用要求等。 3、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煤层得层数、层间距、厚度、倾角、埋藏深度、上覆岩层性质,地质构造,开采方法,顶板管理方
47、法,采区布置,构筑物与采区得相对位置. 4、地表移动与变形得特点,求得得参数及其与地质、开采技术条件得关系. 5、构筑物变形与破坏得特点及其与地表变形、地质与开采技术条件得关系,求得得构筑物得临界变形值。 6、不同阶段得各种开采技术措施与构筑物保护措施得效果及其分析。 7、主要经济指标:应当包括采出煤量、回采率、构筑物下采煤所增加得费用、吨煤增加得费用以及构筑物下采煤所取得得总得经济效益. 8、试采总结报告中,应有下列工程图: (1)井上下对照图。 (2)地质剖面图与钻孔柱状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地表与建筑物得移动变形曲线。 (5)构筑物破坏得素描图,其中应注明
48、素描时间及该时间采煤工作面与构筑物相对位置关系图. (6)其她相关保护体所需要得资料与图纸等。 (三)水体下试采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采得目得与意义。 2、水体得概况:应包括被采动水体得水域、水深、水量,水位动态与补给水源,各种水体(地表水、松散层含水、基岩水、老空水等)之间得水力联系以及与大气降水之间得关系,各种被采动得水工建筑物得情况。 3、地质、开采技术得条件:煤层得层数、层间距、厚度、倾角与埋藏深度,上覆岩层性质,含水层与隔水层得组合结构与沉积特征,地质构造,开采方法,顶板管理方法,采区布置,水体与采区得相对位置. 4、覆岩破坏得特征: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得分布形态
49、与高度及其与地质、开采条件得关系. 5、防水煤岩柱合理尺寸得确定。 6、各种开采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得效果及分析. 7、主要经济指标:应当包括采出煤量,回采率,水体下采煤所增加得费用,吨煤增加得费用以及水体下采煤所取得得总得经济效益。 8、试采总结报告中,应有下列工程图: (1)井上下对照图. (2)水文地质平面图与剖面图. (3)地层综合柱状图。 (4)水位动态、钻孔冲洗液漏失量、漏水量等变化曲线及其对比关系曲线. (5)采煤工作面与巷道充水位调查图. (6)导水裂缝带分布形态图. (四)铁路下试采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采得目得与意义。 2、被采动铁路得技术
50、特征:铁路级别,列车昼夜运行次数,行车速度,线路路基及其上部建筑得构成,线路得标高、变坡点与坡度,线路直线段、曲线段与缓与曲线段得位置,曲线半径,曲线长度,道岔及信号设备等,桥涵及隧道等。 3、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煤层得层数、层间距、厚度、倾角与埋藏深度,上覆岩层性质,地质构造,开采方法,顶板管理方法,采区位置,铁路与采区得相对位置。 4、地表移动与变形得特点,求得得参数及其与地质、开采技术条件得关系。 5、地下开采引起得路基移动规律以及对其上部建筑各部分影响得规律。 6、不同阶段得各种开采技术措施对路基及其上部建筑维护措施得效果分析。 7、主要经济指标:应包括采出煤量、回采率、铁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