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蓝安全方案 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二、方针目标计划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劳动局发布的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事故控制在最低”的工作目标
2、。 三、安全管理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相关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相关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验收合格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
3、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工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施工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
4、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四、吊蓝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般要求: 1、 必须向满足资质要求的吊蓝公司租用,必须由吊篮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试验合格后组织安监、监理、施工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3、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吊篮
5、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6、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并有防水保护。 内容总结(1)、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2)、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3)2、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