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明副组长:林存成员:张素裹、孙念丽、各班主任。二、工作职责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特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1从思想上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2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4审定学校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5对学生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尽可能减小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和损失;6统筹做好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效果;7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时间、人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措施能够有效落实。8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按照心理工作的有关程序立即通知家长并转介到相关机构救治,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