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0.10X 55DB6109安 康 市 地 方 标 准DB6109/T293.7-2023安康富硒茶第7部分:安康富硒白茶2023-03-11 发布2023-04-01 实施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109/T 2992023前言本文件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编写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是安康富硒茶的第7部分。已经发布了以下部 分:一第1部分:产地环境条件一第2部分:茶树栽培管理规范一第3部分:茶园绿色防控技术规范一第4部分:加工技术规程一第5部分:安康富硒绿茶一第6部分:安康富硒红茶一第7部分:安康富硒白茶本文件由安康市
2、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安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陕西省茶叶省市共建实 验室、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农业科技信息宣传中心、安康市茶 业协会、安康市茶叶学会、紫阳县茶叶研究所、紫阳县蒿坪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白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汉滨区蚕茶果技术中心、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峻琪,刘运华,郑涛,石磊,周涛,晏筱波,唐德新,王朝阳,李瑜,常权记,肖培富,齐玉岗,桑溶,危健,邹安,徐聪,张会翰,白玉亭,田南,陈笃伟,张鹏,游新才。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
3、责任。本文件首次发布。本文件由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联系信息如下:1DB6109/T 2992023单位: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电话:09153616584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大道1号邮编:7250002DB6109/T 2992023安康富硒白茶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安康富硒白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本文件适用于以陕西省安康市行政区域内含硒土壤上生长的适制白茶茶树品种的鲜叶 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富硒白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4、,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8302茶取样GB/T 8303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干物质含量测定GB/T 8305茶水浸出物测定GB/T8311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T 14487茶叶感官评审术
5、语GB/T 23776茶叶感官评审方法GB/T 30375茶叶贮藏GH/T 1070茶叶包装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3DB6109/T 299202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3术语和定义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康富硒白茶 Ankang selenium-riched white tea以陕西省安康市行政区域内含硒土壤上生长的适制白茶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工
6、序制成的含硒量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白茶。4产品分级产品按照原料嫩度和产品感官品质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5要求5.1 鲜叶原料5.1.1 选用陕西省安康市行政区域内含硒土壤上生长的适制白茶品种的鲜叶,品质正常,无 污染。5.1.2 鲜叶原料的嫩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鲜叶原料要求级另IJ要求特级单芽肥壮,无损伤一级以一芽一叶、一芽二叶为主,其中一芽一叶占65%以上。二级以一芽二叶、一芽三叶为主,其中一芽二叶占70%以上。三级以一芽三叶、一芽四叶为主,其中一芽三叶占65%以上。四级以一芽四叶、同等嫩度嫩梢、单叶为主。5.2 产品5.2.1 基本要求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劣变,不得含
7、有非茶类夹杂物。5.2.2 感官品质符合表2的规定要求。4DB6109/T 2992023表2感官品质要求级别要求外形内质条索色泽整碎净度汤色香气滋味叶底特级单芽披毫银绿匀整I1洁净嫩黄明亮清鲜毫香显清鲜f甘爽1嫩匀明亮一级叶张嫩、显毫灰白、隐绿匀整洁净浅黄明亮清香毫香显清鲜嫩匀明亮二级叶张尚嫩、有毫灰绿较匀整净黄明亮清香有毫香1清甜稍有芽、较匀整、尚明亮三级叶态稍卷、稍有平展叶灰绿稍暗尚匀整净橙黄明亮清纯清醇较匀整、欠明亮四级叶张略卷、稍展、有破张灰暗尚匀整1较净橙黄明亮纯和1浓醇欠匀整、稍暗5.2.3 理化指标符合表3的规定要求。表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特级一级二级四级水分(m/m)%,8.0
8、8.5灰分(m/m)%,6.5粉末(m/m)%,33.031.0硒(以Se计)含量,(mg/kg)0.15 4.05.2.4 污染物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5.2.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5.2A.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5.2.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检验方法5DB6109/T 29920236.1 感官品质按GB/T 23776的规定执行。6.2 理化指标6.2.1 水分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6.2.2 灰分按GB 5009.4的规定执行。6.2.3 粉末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6.2.4 水浸出物按GB/
9、T8305的规定执行。6.2.5 硒含量按GB/T 5009.93的规定执行。6.3 污染物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6.3.1 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6.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GB2763的规定执行。6.4 净含量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 取样7.1.1 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 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7.1.2 取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7.2 样品制备按GB/T8303的规定执行。6DB6109/T 29920237.3 检验一7.3.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
10、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能出厂。出厂 检验内容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标签。7.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522525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不少于1次。有下列情 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投产时;b)生产中,若工艺或设备、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改变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有要求时。7.4 判定规则7.4.1 凡有劣变、异味严重的或添加非茶类夹杂物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4.2 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5 复检对检验
11、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的规定加倍取样进 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检验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8标签标志、包装 运输 贮存8.1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 定的决定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应符合GH/T 1070的规定。8.3 运输8.3.1 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8.3.2 运输时防雨、防潮、防曝晒。8.3.3装卸时轻放轻卸,不得甩掷。7DB6109/T 29920238.3.4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符合GB/T 30375的规定。8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