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灌区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类别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赋分原则 备注 一、组织管理(150分) 1.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管理体制顺畅,管理权限明确;实行管养分离,内部事企分开;建立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25 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新成立水管单位不符合水管体制改革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权限不明确,分类定性不准确,扣1~5分;未实行管养分离,扣5分;内部事企不分,扣5分;未实行竞聘上岗,扣5分;未建立激励机制,扣1~5分。 管养分离包括内部实行管养分离。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批
2、文;岗位设置合理,人员配备满足管理需要,不超过部颁标准;配备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经培训上岗,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实施,职工年培训率达到50%以上。 25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无批文,扣10分;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多于部颁标准配备,未配备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扣1~5分;技术工人不具备岗位技能要求,未实行持证上岗,扣5分;无职工培训计划或职工年培训率未达到50%,扣5分。 3.精神文明 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团结,职工敬业爱岗;重视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和水文化建设,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遵纪守法,无
3、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近三年获县级(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精神文明单位或先进单位等称号。 30 管理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扣5分;单位职工反映的意见较多,合理意见长期得不到解决,扣5分;精神文明创建、水文化建设活动制度不健全、职工参与程度不高、宣传力度不够等,扣1~10分; 发生下列3种情况之一,此项不得分:1.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2.不重视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单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近三年(从上一年算起)连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精神文明单位或先进单位称号,此项得满分。 一、
4、组织管理(150分) 4.工程环境和管理设施 管理范围内水土保持良好、绿化程度高,水生态环境良好;管理单位庭院整洁,环境优美;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15 水土保持设施不足,宜绿化面积率为60%~80%,扣2分,宜绿化面积率低于60%,扣5分;水生态环境差,扣1~5分;管理单位(包括基层站、所、段等)办公、生产、生活等环境较差,扣1~5分;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或管理混乱,扣1~5分。 宜绿化面积率为:已绿化面积/可绿化面积 5.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关键岗位制度明示,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好。 15 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针
5、对性不强,扣1~5分;关键岗位制度未明示,扣1~5分;制度执行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5分;发现有松懈、执行不够、违规现象,扣1~5分。 6.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配备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档案设施齐全、完好;各类工程技术资料建档立卡,图表资料等规范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时归档;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高;档案管理获档案主管部门认可或取得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 20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未配备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扣2分;档案设施不齐全,扣2分;工程技术资料没有建档立卡,扣2分;工程技术档案分类不清楚、存放杂乱,扣1~6分;不按时归档,扣2分;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低,扣1~3
6、分;未获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认可或无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扣4分。 7.年度自检和考核 管理单位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加强整改。 20 管理单位未开展年度自检、未报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或上级主管部门未按规定考核的,此项不得分。 对自检发现问题、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反馈意见,管理单位未整改落实的,扣5~15分。 二、安全管理(300分) 8.工程标准 灌区工程达到设计(或竣工验收)标准。 30 灌区工程达不到设计(或竣工验收)标准的
7、渠道按长度计每10%不达标扣分:干渠及以上渠道2分,其它渠道1分;建筑物按每座计不达标扣分:干渠及以上渠道扣1分,其他渠道建筑物0.5分。 9.划界确权 按规定划定灌区管理范围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图纸资料齐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桩齐全、明显。 30 工程管理范围未完成划界的,此项不得分。 划界图纸资料不全的扣5分;工程管理范围边界桩不齐全、不明显扣5分;土地使用证领取率低于95%的,每低10%扣2分;灌区管理范围未完成划界的,扣5~10分;工程保护范围不明确,扣5分;管理范围未完成确权的,按边界长度每低10%扣3分; 10.建设项目管理 按照流域规划、地区国民经济与
8、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工程;灌区内建设项目要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主要指流量与水位);依法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及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30 有与流域规划、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不相符的项目建设,按立项建设的规划个数为计每项扣6分;以年度为计,年度内发生灌区内建设项目的工程与实际运行需要不相符的,扣8分;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扣8分;建设项目资料不全,扣8分。 11.水政执法管理 水法、规章、制度等标语、标牌醒目;对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其它活动依法进行管理;危险区域警示标志醒目;案件取证查处手续、资料齐全、完备,执法规范。 30
9、宣传标语、标牌不醒目,扣3分,无宣传标语、标牌,扣5分;在工程管理范围内,有乱搭、乱建、乱占、乱种植、乱丢垃圾和偷水抢水、破坏堤岸现象的,扣3~5分;危险区域警示标志不醒目,扣5分;案件查处手续、资料不完备,违规执法的,扣5分;案件查处结案率低于90%的,每低5%扣3分。 二、安全管理(300分) 12.防汛抗旱 各种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防汛抗旱办事机构健全;正确执行经批准的汛(旱)期调度运用计划;抢险抗旱队伍落实到位。按规定做好汛(旱)前防汛抗旱检查;编制防洪抗旱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旱)应急措施;重要险工险段有抢险应急预案;各种基础资料齐全,各种图表(包括防汛抗旱
10、指挥图、调度运用计划图表及险工险段、物资调度等图表)准确规范。各种防汛抗旱器材、料物齐全,抢险应急工具、设备配备合理;仓库分布合理,有专人管理,管理规范;完好率符合有关规定且账物相符,无霉变、无丢失;有防汛抗旱料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及时、方便。 60 防汛抗旱责任制不落实、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扣7分;防汛抗旱办事机构不健全,扣7分;没有防洪抗旱预案,扣3分;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不当,扣7分;抢险抗旱队伍不落实、不到位,扣7分;未作汛(旱)前检查,扣7分;度汛应急措施不落实,扣2分;重要险工险段无抢险应急预案,扣5分;基础资料不全、图表不规范,扣1~3分;器材、设施不全,抢险工具、设备配备不合理,扣
11、1~3分;仓库分布不合理、无专人管理、管理不规范,扣1~3分;料物、器材、设备账物不符、完好率低于规定,扣1~3分;无料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困难,扣1~3分。 13.工程抢险 险情发现及时,报告准确;抢险方案落实到位;险情处置及时,措施得当。 30 险情发现不及时或报告不准确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处分的,此项不得分。抢险方案落实不到位,扣1~10分;险情处置不及时、措施不得当,扣1~20分。 14.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 对渠道及水工建筑物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到位;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编写情况报告,管理单位能处理的要立即整改,因资金、协调等
12、重大问题管理单位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隐患有相应的解决方案。 40 没有对渠道和建筑物进行隐患排查,扣10分;没有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扣5分;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不到位,扣8分;管理单位能够处理的问题没有立即整改,扣10分,管理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扣5分;没有安全隐患解决方案,扣7分。 15.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与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0 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 无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6分;无专职的安全生产
13、人员,扣6分;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6分;无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与执行情况总结分析,扣1~8分;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扣8分;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不具备,扣8分;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扣8分。 三、运行管理(450分) 16.日常管理 水源工程、渠道、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有专人管理,按章操作,运行记录规范;技术管理和操作规程健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规范;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报告、报表。 50 工程无专人管理的,扣10分;操作规程不全,每缺1项扣2分;没有定期进行运行检查、维修养护,扣1~10分;检查、维护等各种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扣1~5分;情况报告、报表,每缺1项扣2
14、分。 17.技术图表 灌区工程分布图,骨干渠道横、纵断面图,建筑物平、立、剖面图,电气主接线图,启闭机控制图、主要技术指标表等齐全并明示;主要设备规格、检修情况表齐全。 20 每缺1项图表扣5分;未明示每项扣2分;主要设备规格、检修情况表不齐全,扣2~5分。 18.工程检查 工程巡护、检查有制度,责任落实;检查记录图表清晰、齐全。 30 工程巡护、检查无制度,每缺1项扣5分;巡护、检查责任不落实,每项扣5分;无检查记录,扣5分,检查记录不全或不规范、不清晰,扣1~5分。 19.工程观测 按规定开展工程观测,并做好记录;固定测次、时间、人员、仪器;及时进行资料
15、分析,并对资料进行整编;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 30 应开展而未开展工程观测,此项不得分。 按设计观测项目,每缺1项扣1分;观测不符合规定,每项扣2分;未进行资料分析,扣5分;未进行资料整编或资料整编不合格,扣5分;观测设施、设备完好率低于90%的,每低5%扣2分。 20.灌排工程设施 引水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骨干渠道完好率达到90%以上;各类建筑物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0 引水工程设施完好率<90%,扣1~10分,每低1%扣1分;骨干渠道完好率<90%,扣2~20分,每低1%扣2分;各类建筑物完好率<90%,扣2~20分,每低1%扣2分。 凡工程设施完好率
16、<70%,本项不得分。 计算公式及对“完好”的定义见说明。 21.管理设施 基层运行管理有固定场所,职工工作生活条件较好;各类工程管理标志、标牌(里程桩、禁行杆、分界牌、警示牌、险工险段及工程标牌、工程简介牌等)齐全、醒目、美观;管理运行所需道路畅通安全。 30 基层运行管理按固定场所的数量、质量和职工生活条件的需要程度不满足的,扣1~15分;标志、标牌不齐全、不醒目、不美观,扣1~10分;渠堤两端主要行车道路按运行安全畅通程度不够,扣1~5分。 三、运行管理(450分) 22.灌溉用水计划 编制年度引(用)水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灌区引(用)水计划执行无人为失误
17、编制的引(用)水计划用户无不合理反应;有动态用水计划管理措施。 40 没有编制年度用水计划,此项不得分。 引(用)水计划执行失误,扣2~20分,每发生1次人为失误,扣2分;引(用)水计划有用户不合理反应,扣10分;动态用水计划无执行措施,扣10分。 23.水量调度 按要求每年编制灌区水量调度的方案或计划;水量调度制度完善;调度指令畅通;水量调度及时、准确;水量调度记录完整。 30 每个单项为6分。各级渠系水量调度方案或计划每缺失一级,扣1分;各级渠系水量调度制度每缺失一级,扣1分;每发生调度指令不畅通一次,扣1分;水量调度每发生一次不及时或不准确,扣1分;水量调度记录每发现
18、一处不完整,扣1分。 24.量测水 应设量水点(含重要控制点)配备有专门的量水设备和量测技术人员;量水信息记录规范,资料齐全;量水设备和仪器精度均保持在规范和标准允许范围。 30 量水点配备的专业设备质量不过关,扣1~8分;配备的量水技术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扣1~7分;量水记录和信息不规范,扣1~5分;量水资料不齐全,扣1~5分;量水精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5分,每发生1个量测点,扣1分。 25.灌区节水 每年制定农田灌溉节水技术推广计划;每年都有节水的社会宣传活动;有节水灌溉技术培训;亩均用水量要呈年度递减;渠系水利用系数按照水利部《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
19、8)大型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55。 40 无节水推广计划,扣5分;无节水宣传活动,扣5分;无节水技术培训,扣5分;亩均用水量没有呈年度递减,扣5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区,渠系水利用系数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已达标准得满分;不满足《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每低0.01扣1分。 26.用户满意度 管理单位应开展用水户服务满意程度调查。针对用水户对管理单位供(用)水管理工作,包括用水计划、用水次序、用水时间、用水量、用水效益、配水、用水的公平程度等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用户对灌溉保证程度的意见。 30 无用水户满意程度调查,扣10分;用水户调查中对提出的不满
20、意意见经核实为管理单位管理不当的,扣1~10分,以用水户满意度100%为准,满意程度每低1%,扣1分。灌区灌溉保证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扣10分。 三、运行管理(450分) 27.灌溉基础研究 灌区建立灌溉试验与科学实验基地,开展用水管理、工程管理中的技术研究或推广工作;灌区有专门负责科研工作领导,并专门落实专人、专项与专款;取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单位科研成果奖一项以上。 30 500万亩以上灌区无灌溉试验站点,扣10分,30~500万亩灌区无新技术应用推广,扣10分;无专门的灌溉试验或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总结,扣10分;不从事灌溉试验或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扣10分。 28.
21、管理现代化 编制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有灌区生态环境发展(或治理)措施(或报告、规划等);引进、研究开发先进管理设施,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工程观测、监测自动化程度高;积极应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系统运行可靠、设备管理完好,利用率高。 40 无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扣5分;无灌区生态环境发展(或治理)措施(或报告、规划等),扣5分;办公以及管理设施现代化水平低,扣1~5分;未建立包括办公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扣5分;未加入水信息网络,扣5分;工程未安装使用安全生产监视、监测系统,每缺1项扣1分,最多扣10分;系统设备运行不可靠、使用
22、率低,扣5分。 四、经济管理(100分) 29.财务管理 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费用来源渠道畅通,使用规范;“两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开支合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40 资金来源渠道不畅通,扣10分;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经费使用不规范,扣1~5分;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费未能及时足额到位,每低10%扣5分,低于60%,此项不得分;没有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执行,扣10分;财务检查或审计报告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每起扣10分。 30.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
23、定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 30 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扣5分;年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扣5分;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5分;未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每缺1项扣5分。 四、经济管理(100分) 31.费用收取 按有关规定收取水费和其它费用,收取率达到95%及以上。 30 水费收取率低于95%的,每低5%扣4分,扣4~20分。其它费用收取率(分别计算收取率,取其算术平均值)低于95%的,每低5%扣2分,扣2~10分。 说明:1.本标准分4类31项。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2.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 = [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 - 合理缺项标准分)] ×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依据该工程的设计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 3.完好率中对“完好”的定义:工程设施外观良好,且功能达到设计运行能力和管理要求。骨干渠道完好率=骨干渠道完好的长度/骨干渠道的总长度*100%;各类建筑物完好率=各类建筑物完好的数目/建筑物总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