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浅”到“深”的转变,促进党组和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目标任务 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一是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
2、员责任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二是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重点,突出纪律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三是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责任内容 (一)党组主体责任。 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
3、检查、同考核。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依据责任分工,调度督促各职能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
4、”为重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大兴“求实、务实、朴实”之风,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民政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5)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剖析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7)加强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
5、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和局党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8)严格责任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党组书记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每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至少进行两次。 (3)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校园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3.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
7、实分管职责。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校园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分管学校园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党组上报一份述廉报告。 (2)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学校园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明确纪检
8、组监督责任。 中心校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1.加强组织协调。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反腐败工作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深化作风督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大执纪力度,改进检查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4. 强化制度监督。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过。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实施“两个责任”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主动向社会开展履行“两个责任”的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