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XX分公司违反宣传物料管理等规定的处理意见公司领导:根据关于将“奥运龙服”余量退回总部的通知要求,各分公司需将“龙服”剩余数退回总公司综合部。20XX年4月30日,随同XX分公司“龙服”余量的退回入库,“龙服”退库一事,我部经过持久协调,现已办理完结。一、分公司退回情况公司在20XX年12月至20XX年7月期间,共组织4次奖励“龙服”的营销活动,龙服共计使用3219件。20XX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将“奥运龙服”余量退回总部的通知,要求各分公司将“龙服”剩余数退回综合部,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短缺,需照价赔偿。在收回的过程中,只有XX分公司出现短缺退回188件,短缺47件(实领500件, 使用2
2、65件,应退235件)。经我部门上下、长期、反复的与XX经理沟通,在通知下达半年之久后,其终将短件数退回。二、分公司违反管理规定情况1、违规使用宣传物料。在沟通中,XX分公司反馈,短缺的47件被用于其他宣传活动。2、主动工作积极性欠缺。从部门工作人员到部门主管,多次沟通,不为所动,直至上报分管副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存在较大问题。3、落实工作执行力不够。作为一线落实执行机构,从通知下发到落实到位,时隔六个半月之久,执行力可见一斑,有待商榷。4、对待问题避重就轻。20XX年春节后,经我部再次与XX分公司沟通催促下,XX分公司将其处理意见传真我部,处理意见中只提作检查和个人罚款,仍未提及短缺龙服处理意见。面对问题避重就轻,工作态度存疑。三、关于XX分公司的处理意见根据上述XX分公司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情况,为严肃纪律,教育全体员工以儆效尤,我部门拟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责成该XX分公司经理作出深刻检讨。作为分公司一把手,出现如此严重管理不善情况,属较大失职行为,应书面作出深刻检讨和保证。2、组织全员学习管理规章。违规使用宣传物料问题,亦或其他三个违反工作行为准则问题,都是对公司制度的亵渎与漠视,应加强其上下人员的学习和教育。此意见。当否,请批示!综合部20XX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