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递月结客户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XX)NO. 合同签订地: 甲 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包括:1、本合同文本;2、附件一:运输价格表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1.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2.2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
2、收件人或收件单位;2.3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2.4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2.5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出现异常及时通知乙方;2.6如遇需转寄EMS情况的,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发中国邮政EMS,所有转件费用均按照中国邮政EMS公开价格计费;甲方不负责此类快件的延误责任。2.7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
3、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偿提供此类服务,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或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已达到国家限制的超
4、载标准;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4.1月结款每月结算一次 (请自觉遵守承诺)A、 在每月月初10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的月结款结算清单明细表交由乙方核对;并在次月10日前将乙方送货单及时返回给乙方; B、乙方须在接到对账单7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逾期按照甲方提供的月结款项对账单结算乙方;乙方在账单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给乙方,乙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费用;如无法按时支付费用的,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4.2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的,由甲方指定公司银行账号入账;甲方
5、指定的银行入账户名及账号如下:户名: 帐号: 开户行: 或直接入账至公司法人私人账号如下: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保险及理赔5.1乙方未投保险,快件在运输途中遗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协商为按邮政法规定赔偿运费的三倍,文件(500G内)最高赔偿RMB 元,包裹(500G以上)最高赔偿RMB 元,如有快递丢失,乙方要重新投递丢失的快件,甲方应免去再次投递的运费。5.2乙方如须为其投递的邮件投保,则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必须填写声明价值并由甲方相关工作人员验货,且最高金额不超出货单金额。(已协商保价费率限定 ,保价最高不得超过 每单。)5.3乙方如须索赔,须提供以下详细资料: A、快递详情
6、单客户存根联; B、目的站公司包括收件人、收件人公司和甲方当地派件公司的证明资料; C、乙方在事故发生后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否则视同放弃; 5.4 货物发生遗失后,乙方备齐5.3条款所列资料后,甲方将在一个月内确定遗失,超过一个月的,则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申报遗失货物价值全额赔偿。遗失的货物价值在当月月结款中扣除;如当月的月结款不足以扣除,则甲方需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五日内支付剩余款项。5.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
7、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b.非人为,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例如易碎物品,液体渗漏)。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依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第七条:其它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到期双方另行续签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义务。 注:若快递发货成本及物料等因素产生快递费用的变动,甲方应提前一周提供最新报价通知书给乙方,提供最新报价通知书提供日的下一自然结算月开始按最新报价通知书的价格结算。但乙方对新的报价持异议的,双方应当就此进行协商,如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终止合作,则本协议不再继续履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 表 人: 代 表 人: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