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纲行政处罚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行政处罚的管辖行政处罚的适用税务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第一,第一,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用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对行政行为法律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制度。现在,国家已经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的监督和救济制度。现在,
2、国家已经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今后国家将进一步立法规范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于规范行政行为、特许可法等,今后国家将进一步立法规范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于规范行政行为、特别是完善行政程序的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别是完善行政程序的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第二,第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从程序上保证行政管理的公正,对于行政机关正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从程序上保证行政管理的公正,对于行政机关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保护
3、公民和组确实施行政处罚,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织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第三,第三,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些基本原则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对反腐败有着促进作用。确立的一些基本原则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对反腐败有着促进作用。第四,第四,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建立了我国行政处罚设定的法律制度。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部分是属建立了我国行政处罚设定的法律制度。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部分是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要由国家行政机关来贯彻实施。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后面都有法律责任一章,其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要由国家行政机关来贯彻
4、实施。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后面都有法律责任一章,其内容一般是规定对违法者给予哪些行政处罚。这是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公共利益和社内容一般是规定对违法者给予哪些行政处罚。这是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但是从另一方面讲,行政处罚的非法行使,将损害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现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但是从另一方面讲,行政处罚的非法行使,将损害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现代法制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就是凡是对公民、组织的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要求公民、组织履代法制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就是凡是对公民、组织的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要求公民、组织履行一定的义务,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法律
5、没有明文规定公民、组织必须履行的,公民、组织就没行一定的义务,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公民、组织必须履行的,公民、组织就没有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不得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有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不得因此受到任何处罚。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何种国家机关、哪明确规定了何种国家机关、哪一级国家机关可以设定何种行政处罚。今后,只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才能够设定行政处罚,一级国家机关可以设定何种行政处罚。今后,只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才能够设定行政处罚,这对于改变目前行政处罚设定比较混乱的状况,无疑是行之有效的。这对于改变目前行政处罚设定比较混乱的状况,无疑是行之有效的。第五,
6、第五,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法制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法制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由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部分组成。刑法和刑事诉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由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部分组成。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等,分别确立了我国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制度。行政处罚法的制定,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等,分别确立了我国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制度。行政处罚法的制定,使我国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大法律责任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对于完善我国法律使我国的刑事
7、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大法律责任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对于完善我国法律责任制度,保障法律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责任制度,保障法律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二)行政处罚的特征(三)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规范,侵害受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因此,行政违法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
8、政相对方的违法。行政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所谓行政违法构成要件是指构成行政违法的必须具备的所谓行政违法构成要件是指构成行政违法的必须具备的要件。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法律未作统一的规定,学理上有要件。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法律未作统一的规定,学理上有不同的探讨。一般来说行政违法构成要件应包括四个方面:不同的探讨。一般来说行政违法构成要件应包括四个方面: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方面要件和客观方面要件。具体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方面要件和客观方面要件。具体而言:(而言:(1 1)主体是否合法或相对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受)主体是否合法或相对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受处罚能力;(处罚能力;(2 2)客观方面具有违
9、反法律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客观方面具有违反法律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3 3)客体是其行为侵犯了行政法)客体是其行为侵犯了行政法规范保护的行政法律关系。(规范保护的行政法律关系。(4 4)主观方面具有过错。鉴于行)主观方面具有过错。鉴于行政效率原则以及一般行政违法均为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因政效率原则以及一般行政违法均为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便视其主观具有过错。但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便视其主观具有过错。但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须考虑是否存在过错,以便考虑是否要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须考虑是否存在过错,以便考虑是否要追偿
10、国家赔偿法)。就行政违法的基本属性看:行为的违追偿(国家赔偿法)。就行政违法的基本属性看:行为的违法性即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设定的义务是其构成要件的基本特法性即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设定的义务是其构成要件的基本特征和普遍属性。即不履行法定义务是其基本和核心构成要件。征和普遍属性。即不履行法定义务是其基本和核心构成要件。(二)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
11、的区别(1)(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处罚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处罚 与行与行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但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但有较大区别:有较大区别: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所制裁的对象不同所制裁的对象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行为的性质不同行为的性质不同所依据的法律所依据的法律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2)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具有强制力的制
12、裁方式,但两者有显著区别:两种行为的权力归属不同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处罚的种类不同。(3)(3)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也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它是行政强制执行也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它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指国家行政主体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 进进行,对不履行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行,对不履行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科以行政义务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科以行政义务 的相对的相对方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手段,以迫使其执行行政处方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手段,以迫使
13、其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或履行行政义务的行为。行政理决定或履行行政义务的行为。行政 处罚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性质不同。性质不同。目的不同。目的不同。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4)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它是以处罚的形式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虽然行政处罚与执行罚都有着处罚的外在形式,但二者之间仍有明显区别: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目的上存在差异。二、行政处罚原则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的
14、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根据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和行政管理的实践,行政处罚应遵循以的规定和行政管理的实践,行政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下原则:1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 2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 3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公开原则 4 4处罚救济原则处罚救济原则 5 5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6 6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或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法定原则包含:(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3)行
15、政处罚的程序合法。处罚法定原则不仅要求实体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即应遵循法定程序。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它是指行政处罚不仅是制裁行政违法行为的手段,而且也起教育的作用,是教育人们遵守法律的一种形式。3公正、公开原则所谓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正所谓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正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是指在实施行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是指在实施行 政处罚时不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是在自由裁量的政处罚时不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是在自由裁量的法定幅度的范围内实施的,而且要求在内法定幅度的范围内实施的,而且要求在内 容上合容上合法,符合立法目的。所谓公开就是处罚过程要公开,法
16、符合立法目的。所谓公开就是处罚过程要公开,要有相对方的参与和了解,以提要有相对方的参与和了解,以提 高公民对行政机高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实施的行政处罚的信任度,同时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实施的行政处罚的信任度,同时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公正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公正 地行使职权,保障相对地行使职权,保障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坚持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做到:(1)(1)实施处罚的动因符合行政目的实施处罚的动因符合行政目的;(2);(2)处罚决处罚决定要建定要建 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即应该考虑的相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即应该考虑的相关因素必须考虑,不应该
17、考虑的因素不去考虑关因素必须考虑,不应该考虑的因素不去考虑;(3);(3)处罚的轻重程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处罚的轻重程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大小相适应大小相适应;(4);(4)行政处罚行为还必须合行政处罚行为还必须合 乎理性,不乎理性,不能违背常理、常规,不能违背共同的道德。能违背常理、常规,不能违背共同的道德。4处罚救济原则该原则又称法律救济原则或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指行政主体对相对方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相对方取得救济途径,否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救济原则是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公正行使的事后补救措施。5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指对相对方
18、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上同类(如罚款如罚款)处罚。或者说相对方的一个行处罚。或者说相对方的一个行 为违反为违反一种行政法规范时,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一种行政法规范时,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解决的是行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解决的是行 政实践中多头处政实践中多头处罚与重复处罚的问题。正确理解这一含义应当注意:罚与重复处罚的问题。正确理解这一含义应当注意:(1)(1)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罚是罚款,则
19、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依法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也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也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还还 可以是没收财产等,只是不能再罚款。可以是没收财产等,只是不能再罚款。(2)(2)行为人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如可以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如可以没收并处罚款,罚款并处吊销营没收并处罚款,罚款并处吊销营 业执照等,这种并业执照等,这种并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3)(3)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违法
20、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6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行政处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一)若以行政处罚的性质为标准,行政处罚可分为限制或剥夺权利性的处罚、科以义务性的处罚、影响声誉的处罚;(二)以行政处罚的内容为标准,其可分为人身自由罚、声誉罚(申诫罚、精神罚)、财产罚、行为罚四类。1、人身自
21、由罚人身自由罚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人身自由罚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法律、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人身法规规定的人身自由罚有两种形式: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自由罚有两种形式: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1)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般为1 1日以上日以上1515日以下,有二项以上违法行为日以下,有二项以上违法行为“并处并处”的,不受此
22、限。的,不受此限。(2)(2)劳动教养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是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 行政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期限一般为的期限一般为1 1至至3 3年,必要时可延长年,必要时可延长1 1年。它是行政处罚年。它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中最严厉的一 种。种。2、行为罚(能力罚)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有时也称能力罚。行为罚的处罚措施,有时也称能力罚。行为罚 不同于自由罚,前不同于自由罚,
23、前者既可以针对个人,又可以针对组织。而后者则只能适用者既可以针对个人,又可以针对组织。而后者则只能适用于个人。行为罚于个人。行为罚 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许可证、执照等。(1)(1)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这是限制违法相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这是限制违法相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2)(2)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是禁止相对方从事某种特许权利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是禁止相对方从事某种特许权利或资格的处罚。资格的处罚。(3)(3)科以相对方某种作为义务,如责令违法相对方限期
24、治科以相对方某种作为义务,如责令违法相对方限期治理,恢复植被等。理,恢复植被等。3、财产罚财产罚是指使被处罚人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在于使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是没收其一定财物,并不影响违法者的人身自由和进行其他活动的权利。财产罚这种特性决定了财产罚所适用的范围广泛,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行政处罚。财产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款是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相对方承担金钱罚款是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相对方承担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形式。给付义务的处罚形式。罚款与罚金这两个概念虽然都属于金钱处罚,罚款与罚金这两个概念虽然都属于金钱处罚,但两者
25、存在很大的区别:但两者存在很大的区别:罚金是刑罚中罚金是刑罚中 的一种的一种附加刑,因而受过罚金处罚的就是受过刑罚的人,附加刑,因而受过罚金处罚的就是受过刑罚的人,在法律上就算有前科,而罚款是一在法律上就算有前科,而罚款是一 种行政处罚,种行政处罚,不发生前科问题。不发生前科问题。处罚的根据不同。罚金由刑处罚的根据不同。罚金由刑法规定,适用时依据刑法法规定,适用时依据刑法 和其他单行刑事法律规和其他单行刑事法律规范,而罚款则由行政法规定,适用时依据行政法范,而罚款则由行政法规定,适用时依据行政法律规定。律规定。适用适用 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依法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而罚款则由行
26、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组织科处。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犯罪分子,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犯罪分子,而罚款适用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或其他组织,而罚款适用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或其他组织,其惩罚程度要比罚金轻。其惩罚程度要比罚金轻。没收财物(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财物是由行政主体实施的将行政违法行没收财物是由行政主体实施的将行政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收入、物品或其他非法占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收入、物品或其他非法占 有的财物收归国家所有的处罚方式。有的财物收归国家所有的处罚方式。没收财物的处罚不同于刑法中的没收财产刑。没收财物的处罚
27、不同于刑法中的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全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全 部部财产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两者的区财产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别主要表现在:性质不同。性质不同。对象对象 不同。没收不同。没收财产只限于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而没收财物的财产只限于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而没收财物的对象则是违禁品、赃款、赃物和对象则是违禁品、赃款、赃物和 进行非法活动使进行非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用的工具。适用的范围不同。没收财产主要适适用的范围不同。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反革命罪等性质严用于反革命罪等性质严 重的犯罪重的犯罪;没收财物既可适没
28、收财物既可适用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也可适用于严重的行政用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也可适用于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责令金钱或物质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要求违法相对方就其违法行为给其他个人、组织或国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的处罚措施。4、声誉罚(申诫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以示警戒的行政处罚,故又称申诫罚或精神罚。声誉罚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组织。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等。(1)警告。它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和告诫。(2)通报批评。所谓通报批评是指行政主体以公开、公布的方式,使被处罚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既制裁、教育违法者,又可广泛
29、地教育他人的一种行政处罚形式。四、行政处罚的管辖(一)行政处罚的主体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 留、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织代、组织代行。行。(二)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一)行政处罚的主体(一)行政处罚
30、实施主体的条件是什么?(二)哪些机关或组织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条件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哪些机关或组织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有: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有:(一)行政行政机关(一)行政行政机关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
31、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受委托的组织(三)受委托的组织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
32、定。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处罚,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1 1、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主体管辖、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主体管辖;2 2、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处罚管辖权的,、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处罚管辖权的,或者违法行为地点难以查明的,
33、或者违法行为地点难以查明的,由最先查处的行政主体管由最先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辖;3 3、行政主体如认为自己所查处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行政主体如认为自己所查处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4 4、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对行政处罚权发生争执的,应协商、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对行政处罚权发生争执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其共同的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其共同的 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5 5、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由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由具体法律、法规规定;6 6、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人、证人、关系、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
34、如果违法行为人、证人、关系人不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可委人不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可委 托这些人员所在的行政区托这些人员所在的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讯问或调查取证,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有义务域的行政机关讯问或调查取证,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有义务协助。协助。五、行政处罚的适用(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概念(二)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三)行政处罚适用的方法(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概念行政处罚适用是对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具体运用,也就是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它是将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形式、具体方法等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活动。(
35、二)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行政处罚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行政处罚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一般认为,行政处罚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一般认为,行政处罚 适用适用的条件包括前提条件、主体条件、对象条件和时效的条件包括前提条件、主体条件、对象条件和时效条件。条件。(1)(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2)(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条件,即行政处罚必须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条件,即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由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
36、体实施。(3)(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条件,必须是违反行政管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条件,必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 能力。能力。(4)(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条件,是对行为人实施行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条件,是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超过法,超过法定的追究违法者责任的有效期限,则不得对违法者定的追究违法者责任的有效期限,则不得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适用的方法行政处罚适用的方法指行政处罚运用于各种行政处罚适用的方法指行政处罚运用于各种行政违法案和违法者
37、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也可以行政违法案和违法者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也可以 说是行政处罚的裁量方法。说是行政处罚的裁量方法。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概念: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概念:1 1、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 2 2、“应当应当”处罚与处罚与“可以可以”处罚处罚 3 3、从轻、减轻处罚与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与从重处罚 4 4、单处与并处、单处与并处 5 5、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适用、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适用 66、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的“两罚两罚”处罚适用处罚适用 1、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不予处罚不予处罚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由存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
38、法规所规定的事由存在,行政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然违法但实质上在,行政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然违法但实质上 不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免予处罚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处罚的考虑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处罚的 违法违法行为人免除其处罚。行为人免除其处罚。法定的应当免予处罚的情节法定的应当免予处罚的情节主要有:主要有: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因行政管理人员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因行政管理人员的过错造成的的过错造成的;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
39、及其他因素而违法的。及其他因素而违法的。2、“应当”处罚与“可以”处罚“应当应当”处罚处罚“应当应当”处罚,是指必然发生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处罚,是指必然发生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或从轻、从重等的结果,或从轻、从重等的结果,“应当应当”处罚处罚 是对行政机关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明确规定,是羁束裁量的具体表现。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明确规定,是羁束裁量的具体表现。在在“应当应当”处罚情形中,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应处罚情形中,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应当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当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二是应当从二是应当从 轻、减轻或免予处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罚;三三 是应当从重处罚。在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
40、罚的过程是应当从重处罚。在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在中,在“应当应当”范围内行政机关仍有一定范围内行政机关仍有一定 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可以可以”处罚处罚“可以可以”处罚是指对违法者或然产生行政处罚适用的处罚是指对违法者或然产生行政处罚适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可以予以行政处罚,结果。也就是说,可以予以行政处罚,也可以不予行政处也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可以从轻、从重处罚,也可不予从轻、从重处罚。罚,或者可以从轻、从重处罚,也可不予从轻、从重处罚。3、从轻、减轻处罚与从重处罚从轻处罚从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从轻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
41、法行为人选择适用较轻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选择适用较轻的 方方式和幅度较低的处罚。式和幅度较低的处罚。减轻处罚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相对方在法定的减轻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相对方在法定的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行政处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行政处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为:a a主动消除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b;b受他人胁迫、受他人胁迫、诱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c;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d;d已满已满1414周周 岁不满岁不满
42、18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e;e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从轻、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从重处罚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是从轻处罚的对称。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的从重处罚是从轻处罚的对称。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内,对违法相对方在处罚方式和幅度内,对违法相对方在 数种处罚方式中适用数种处罚方式中适用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适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适用接近于上限用接近于上限 或上限的处罚。或上限的处罚。违法相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违法相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a
43、 a违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b;b不不 听劝阻,继续实施违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法行为的;c;c两人以上合伙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两人以上合伙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d;d多次实多次实 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e;e妨碍执法人员查妨碍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处其违法行为的;f;f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g;g胁迫、诱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骗他人或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h;h对举报人、证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人打击报复的;i;i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非常情况下实施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非
44、常情况下实施违法的违法的;j;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从重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从重处罚 的情形。的情形。应当注意,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应当注意,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超出法定范围即成为加重处罚进行,超出法定范围即成为加重处罚,是违反,是违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法的原则和精神的。的原则和精神的。4、单处与并处单处单处单处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相对方仅适用一种处单处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相对方仅适用一种处罚方式。它是处罚适用的最简单的形式。单处罚方式。它是处罚适用的最简单的形式。单处 可可以是对法定的任何一种行政处罚方式的单独适用。以是对法定的任何一种行政处
45、罚方式的单独适用。并处并处并处是指行政主体对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依并处是指行政主体对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依法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形式。法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形式。它它是相对于单处而言的,往往针对情节较严重的情是相对于单处而言的,往往针对情节较严重的情形,是对违法者的从重处罚。形,是对违法者的从重处罚。5、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适用行为人的某一行为既违反行政法中某法条的规定同行为人的某一行为既违反行政法中某法条的规定同时又触犯刑律的某个规定,从而构成行政时又触犯刑律的某个规定,从而构成行政 违法行为与犯罪违法行为与犯罪竞合。对于此种情形竞合。对于此种情形 在具体适用上可视不
46、同情况采用下列在具体适用上可视不同情况采用下列三种方法:三种方法:只由司法机关裁量刑罚处罚。对于给予刑罚处罚就足只由司法机关裁量刑罚处罚。对于给予刑罚处罚就足以达到惩处和预防行政违法、犯以达到惩处和预防行政违法、犯 罪的目的,就没有必要再罪的目的,就没有必要再由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刑罚与行政处罚双重适用。即对行为人除由人民法院刑罚与行政处罚双重适用。即对行为人除由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外,有关行政机关还应判处刑罚外,有关行政机关还应 予以行政处罚。予以行政处罚。在刑罚与行政处罚的双重适用中有二种情况:一是法律、在刑罚与行政处罚的双重适用中有二种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
47、予适用双重处罚法规明确规定应予适用双重处罚;二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二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应予适用双重处罚但实际上却需要适用双重处罚。文规定应予适用双重处罚但实际上却需要适用双重处罚。免刑后适用行政处罚。在人民法院判处免除刑罚后,免刑后适用行政处罚。在人民法院判处免除刑罚后,行政机关仍应依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机关仍应依行政法律规范的 规定给予犯罪人以相应的规定给予犯罪人以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66、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的“两罚两罚”处罚适用处罚适用法人违法与法人违法与“两罚两罚”处罚处罚凡以法人名义和为了法人利益,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凡以法人名义和为了法人利益,由法人的法
48、定代表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与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与其 职务、业务有关的违职务、业务有关的违法行为,都是法人违法行为。法行为,都是法人违法行为。对法人违法的,原则上应适用对法人违法的,原则上应适用“两罚两罚”方法,既处罚方法,既处罚法人整体,又处罚法人中的负有责任的法人整体,又处罚法人中的负有责任的 自然人自然人(主管人员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两罚两罚”适用应注意的问题适用应注意的问题在适用在适用“两罚两罚”处罚时,应当正确区分、认定和裁量处罚时,应当正确区分、认定和裁量法人的整体违法责任和法人成员的个人法人的整体违法责任和法人成员的个人 责任:责任:a
49、 a对法人整体的行政处罚对法人整体的行政处罚;b b对法人行政违法中的个人的行政处罚对法人行政违法中的个人的行政处罚;c c在对法人实行在对法人实行“两罚两罚”处罚时,应注意防止出现处罚时,应注意防止出现牵连责任或替代责任的现象。牵连责任或替代责任的现象。六、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简易处罚一般处罚听证执行1、简易程序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一、出示执法证件。二、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三、听取并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并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不得因当事
50、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四、作出决定(一)除已在“征管应用系统”自动生成的违法事实之外,在“征管应用系统-行政处罚录入违法事实”模块录入违法事实。(二)在“征管应用系统-行政处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模块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FZ01),并当场交付当事人。(三)在税务机关之外当场作出行政处罚,无法通过“征管应用系统”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FZ01)的,手工填写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FZ01)当场交付当事人。“征管应用系统”自动生成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登记簿(FZ02)。六、执行决定(见“5.4执行”)。2、一般程序除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均适用一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