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劳动法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变更、解除和终止四、四、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的特别规定一、我国劳动法律一、我国劳动法律 法规体系简述法规体系简述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 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五、特
2、殊劳动保护五、特殊劳动保护到小结页3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劳动法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 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2122页所提供的节首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节首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1.1.劳动者不愿续订劳动合同,工厂能否不办劳动者不愿续订劳动合同,工厂能否不办 理有关的离厂手续?理有关的离厂手续?2 2工厂的做法有无侵犯劳动者的权利?侵犯工厂的做法有无侵犯劳动者的权利?侵犯 了劳动者什么权利?了劳动者什么权利?3 3李某等李某等3 3人该怎样保
3、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导入活动导入活动导入活动导入4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一、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简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简述(一)什么是劳动法(一)什么是劳动法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劳动法律,也包括其他调律规范的总称,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劳动法律,也包括其他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二二)劳
4、动法的主要内容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基本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法律规定;促进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基本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法律规定;促进就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法律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法律就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法律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法律规定;工资的法律规定;劳动安全和卫生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工资的法律规定;劳动安全和卫生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规定;职业培训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法律规定;职业培训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劳动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工会的法律
5、规定等。理的法律规定;劳动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工会的法律规定等。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劳动法5(三)(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3123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讨论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以下问题:劳动法劳动法适用于哪些
6、用人单位?小张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小张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6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劳动者的权利(一)劳动者的权利1.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2.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4124页
7、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李某所在企业有无侵犯他的什么权利?该怎么处理此案?讨论以下问题:李某所在企业有无侵犯他的什么权利?该怎么处理此案?3.3.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4.4.劳动者在劳动中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在劳动中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5125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工人要求保护劳动安全是否合理?讨论以下问题:工人要求保护劳动安全是否合理?3 3名女工要求厂方解除合
8、同名女工要求厂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厂方可以以合同期未满为由克扣工钱吗?应如何处理此案?是否合法?厂方可以以合同期未满为由克扣工钱吗?应如何处理此案?第一节 劳动法75.5.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5-126125-126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受培训职工提前要求离厂是否合法?提前离开单位是否须缴纳并讨论以下问题:受培训职工提前要求离厂是否合法?提前离开单位是否须缴纳一定的培训费用?一定的培训费用?6.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享有
9、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6126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讨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胡某应享受怎样待遇?这些待遇由谁来承担?论以下问题:胡某应享受怎样待遇?这些待遇由谁来承担?7.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6-127126-127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煤矿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的条款是否有效呢?张某该并讨论以下问题:煤矿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的条
10、款是否有效呢?张某该怎么办?张某该得到怎样的待遇?怎么办?张某该得到怎样的待遇?8.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7127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讨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违法任务吗?论以下问题: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违法任务吗?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8(二)劳动者的义务(二)劳动者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除享有上述权利以外
11、,还负有以下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除享有上述权利以外,还负有以下义务。1.1.完成劳动任务完成劳动任务 2.2.提高职业技能提高职业技能 3.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28128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讨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孟某是否要承担责任?孟某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论以下问题:孟某是否要承担责任?孟某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三)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三)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劳动者既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相应的义
12、务。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应劳动者既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应的,又是统一和互为条件的,既不允许劳动者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也不允许劳的,又是统一和互为条件的,既不允许劳动者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也不允许劳动者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动者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9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
13、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劳动争议的处理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劳动争议的处理(一)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1.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建立起来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建立起来的各种规章制度。2.2.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1)安全生产
14、责任制度和编制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编制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2 2)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检查和监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检查和监察制度(3 3)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资格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资格审查制度(4 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制度(5 5)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30130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
15、应如何处理此案?张海超应享受什么待遇?讨论以下问题:应如何处理此案?张海超应享受什么待遇?10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二)劳动争议的处理(二)劳动争议的处理1.1.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它包括职工与单位之间、劳动争议是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它包括职工与单位之间、职工之间、职工团体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争执。职工之间、职工团体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争执。2.2.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劳动争
16、议的处理方式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30-131130-131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刘某该怎么办?化工厂是否有权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并讨论以下问题:刘某该怎么办?化工厂是否有权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1 1)劳动争议的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2 2)劳动争议的调解(即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即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 3)劳动争议的仲裁(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4 4)劳动争议的诉讼(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的诉讼(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32132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讨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汤某等论以下问题:汤某等3 3人该怎么办?公司能否单方解除与汤某等人该怎么办?公司能否单方解除与汤某等3 3人劳动合同?人劳动合同?回第2页11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1.
18、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法律制度。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法律制度。2.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3.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广义的社会
19、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生活保障。4.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节 劳动法12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
20、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二)社会保险的种类(二)社会保险的种类 社会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社会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育保险等五种。1.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1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必要是指劳动者在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必要物质保障的制度。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物质保障的制度。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21、。(2 2)养老保险的费用:)养老保险的费用: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为职工个人所有。(3 3)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包括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和规定的缴费年限。:包括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和规定的缴费年限。(4 4)养
22、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13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2.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1 1)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由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物质帮助,以是指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由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2 2)失业保险的费用:)失业保险的费用:按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劳动者个人每月须按照缴费基按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劳动者个人每月须按照缴费基数的
23、数的1 1缴纳失业保险费。缴纳失业保险费。(3 3)失业保险的享受条件:)失业保险的享受条件: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 1年以上年以上(补缴的从办理之月起计补缴的从办理之月起计);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三是市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三是市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4 4)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一是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是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80逐月计发);逐月计发);二是医疗补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的二是医
24、疗补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的10%10%,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三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享受死亡待遇。三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享受死亡待遇。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34134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如何核定吴某应领取讨论以下问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如何核定吴某应领取2424个月失业保险金个月失业保险金?吴某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停发的失业保险金和辞职后的失业保险金吗?吴某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停发的失业保险金和辞职后的失业保险金吗?第一节 劳动法143.3.医
25、疗保险医疗保险(1 1)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时,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时,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制度。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制度。(2 2)医疗保险的费用:)医疗保险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分担机制和个人账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分担机制和个人账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每月须按照缴费基数的个人每月须按照缴费基数的2 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部分资金将全部划缴纳基
26、本医疗保险费,这部分资金将全部划入个人医疗账户。入个人医疗账户。(3 3)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可以支付)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可以支付以下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以下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自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自付:一是门诊普通疾病、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一是门诊普通疾病、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二是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下的基本医疗费二是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限额(即封顶线)以下对应的医疗费用中,用,以及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
27、最高限额(即封顶线)以下对应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按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者购买医三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者购买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非处方药的费用。保用药目录范围内非处方药的费用。四是政府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四是政府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15 4.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1 1)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
28、、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 2)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一是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用、工伤治一是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用、工伤治疗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疗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二是工伤残疾等级评定后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二是工伤残
29、疾等级评定后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35-136135-136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并讨论以下问题:邓某可享受怎样的待遇邓某可享受怎样的待遇?5.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1 1)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休息等方面物质帮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休息等方面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助的社会保险制度。(2 2)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一是产假。二是生育津贴。三是医疗服务。女职工:一是产假。二是生育津贴。三是医疗服
30、务。男职工:领取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的男配偶享受 10 10 天的假期,工资待遇天的假期,工资待遇 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 劳动法16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五、特殊劳动保护五、特殊劳动保护特殊劳动保护:特殊劳动保护:特殊劳动保护是指国家根据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本身的特点,特殊劳动保护是指国家根据女
31、职工和未成年工本身的特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给予的特殊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给予的特殊保护。(一)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一)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女职工特殊保护是根据妇女身体结构、生理女职工特殊保护是根据妇女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障。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1.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安排就业,实行同工同酬;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安排就业,
32、实行同工同酬;2.2.禁止女职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的工作;禁止女职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的工作;3.3.建立健全对女职工建立健全对女职工“五期五期”(经期、孕期、围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经期、孕期、围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保护制度;保护制度;4.4.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37137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针对公司这种做法,她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论以下问题:针对公司这种做法,她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3、?第一节 劳动法17(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内容:(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内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身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身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除改善一般劳动条件以外,需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除改善一般劳动条件以外,需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他们的特殊保护。它主要包括:等方面给予他们的特殊保护。它主要包括:1.1.就业年龄的限制。要年满就业年龄的限制。要年满1616周岁。周岁。2.2.工作时间的限制。禁止加班加点。工作时间的限制。禁止加班加点。3.3.工种的限制。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工种的限制。
34、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案例链接:案例链接:根据教材第根据教材第137-138137-138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并讨论以下问题:该煤矿企业有哪些违规违法行为该煤矿企业有哪些违规违法行为?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劳动法回第2页18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 阅读教材阅读教材P138P138页所提供的节页所
35、提供的节首案例,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首案例,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医院这样做合法吗医院这样做合法吗?张某该怎张某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活动导入活动导入活动导入活动导入19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范的总称。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
36、的总称。狭义上的劳动合同法就是指现行的称。狭义上的劳动合同法就是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本,本书讲的是狭义的劳动合同法。书讲的是狭义的劳动合同法。(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劳动合同,适用本法。2.2.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37、或者终止劳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3.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
38、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20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二)劳动合同的种类(二)劳动合同的种类1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
39、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合同期间没有严重过)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合同期间没有严重过错
40、行为或不能胜任原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错行为或不能胜任原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3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案例链接:案例链接:阅读教材第阅读教材第140140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并活动,思考并讨论以下问题:老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印刷厂是否必须同意?讨论以下问题:老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印刷厂是否必须同意?第二
41、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21(三)劳动合同的条款(三)劳动合同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
42、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四)劳动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四)劳动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1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的概念: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对对方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对对方的考察期。的考察期。案例链接:案例链接:阅读教材第阅读教材第141页所
43、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 并讨论以下问题:试用期到底应有多久呢?并讨论以下问题:试用期到底应有多久呢?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222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时间(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44、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
45、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案例链接:案例链接:阅读教材第阅读教材第142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 并讨论以下问题:试用期约定半年合法吗?公司的解释合理吗?并讨论以下问题:试用期约定半年合法吗?公司的解释合理吗?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23第二
46、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五)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五)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案例链接:案例链接:阅读教材第阅读教材第143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页所提供的案例,开展“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活动,思考活动,思考并讨
47、论以下问题:泰某伪造学历,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公司是否应该支付给并讨论以下问题:泰某伪造学历,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公司是否应该支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他一个月的工资?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回第2页24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全面履行义务全面履行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 用人单位应
48、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3拒绝
49、劳动的情况拒绝劳动的情况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第六课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知识 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就业维权的保障25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它是指劳动
50、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它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1 1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 2劳动合同主体合并和分立:劳动合同主体合并和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