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制度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废水处理、废气治理、固废处理、噪声控制等环保设施的安全巡查工作,覆盖从原料存储、生产过程到废弃物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二、巡查职责与分工1.环保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本制度,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环保设施安全巡查,协调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2.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自查,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巡查工作,及时报告异常情况。3.安全管理部门:参与环保设施的安全巡查,从安全角度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环保设施运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4.巡查
2、小组:由环保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巡查工作,记录巡查情况。三、巡查内容与标准1.设施运行状态: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无故障、无泄漏,运行参数(如处理效率、排放浓度)是否达标。2.维护保养情况:核查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确认是否按计划进行保养,保养质量是否符合要求。3.应急设施与预案:检查应急设备(如应急池、应急阀门)是否完好可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4.周边环境监测:定期监测设施周边环境质量,包括空气、水质、噪声等,确保无环境污染。5.安全标识与防护:检查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清晰,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如防护栏、安全通道等。四、巡查频次与方式1.日常巡查:生产部门每日
3、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设施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2.定期巡查:环保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巡查,并视情况增加巡查频次。3.专项巡查:针对特定问题或节假日、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期,组织专项巡查。4.巡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记录查看、设备测试、环境监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五、巡查记录与报告1.每次巡查均需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2.巡查小组定期汇总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提交给环保部门审核。3.对于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给环保部门及相关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六、问题整改与跟踪1.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部门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2.环保部门跟踪整改进度,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并进行复查确认。3.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将依据奖惩机制进行处理。七、奖惩机制1.对于在环保设施安全巡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于巡查不到位、隐瞒问题、整改不力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甚至行政处分。八、制度实施与监督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2.环保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3.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设施安全巡查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推动企业环保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