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实行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管理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的的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行细则。第二条教学管理的主线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应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特性是: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线任务;以社
2、会需求为目的、以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为主线设计教学体系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性构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兼顾可连续发展),专业课程教学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例;“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基本途径。第四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积极性、发明性;建立
3、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营;研究并组织实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营机制,形成特色。第五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涉及: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管理、教学运营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师资队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管理理论研究。第六条本实行细则合用于我校各系(院、部)。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第七条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平常教学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
4、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第八条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教学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征询、服务等工作。第九条各系要成立系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在职或离退休教师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要参与制订本系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推动专业
5、教学改革与建设等工作。第十条健全校、系(院、部)、教研室三级教学管理体制。1.教务管理工作机构由教务处、各系(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组成,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研究和解决学校教务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2.要充足发挥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学校应健全教学管理机构,配备得力人员,明确教学管理职责,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运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3.系级组织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院、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系(院、部)可根据情况设教学秘书,解决平常教学行
6、政的具体工作,从事教学运营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第十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立的教学基层组织,其重要职能是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实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实行师资的培训提高工作,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第十二条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积极发明条件开展省内外教学管理人员的交流、考察活动,适应教学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规定。第三章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管理第十三条教学计划管理
7、。1.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教学文献,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拟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是对人才培养目的、培养模式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教学计划由学校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订。教学计划既要符合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和教学基本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拟定,必须认真组织实行。2.拟定专业培养目的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政策为依据,根据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拟定人才培养目的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
8、业目的的拟定也应体现我校和专业特色。3.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是: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职业岗位能力分析,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研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涉及:教学计划制订的依据与职业岗位能力分析;专业的具体培养目的;毕业生业务规格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立及时间分派(涉及理论与实践课时);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必要的说明。5.制订教学计划的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献精神;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部门专家论证培养目的,毕业
9、生业务规格及其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处提出制订教学计划的实行意见和规定;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参与指导下,由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6.教学计划的实行。教务处编制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合,拟定考核方式等。系(院、部)负责人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认真选聘专兼职教师,贯彻任课教师的配置,编制各教学环节的实行计划,由教务处汇总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下达教学任务。教学计划拟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
10、,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教务处要充足发挥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作用,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根据教学执行计划编制,下发至各系(院、部),由各系(院、部)告知任课教师、教学班级及相关部门。开学前一周,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第十四条教学大纲管理。1.教学大纲是贯彻培养目的和教学计划的基本的教学文献,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学校要重视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2.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涉及本课程的性质与任务、教学基本规定、教学条件、教学内容及课时分派、教法说明、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教材与参考书、课程内容与考核要点等。3.制订教学大纲应认真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
11、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的,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规定,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规定有所区别;新开发的课程,要先有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拟定教材;教学大纲要相对稳定,可根据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4.教学大纲要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编写,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第四章教学运营管理第十五条教学运营管理是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对教学活动进行管理的核心部分。教学运营管理涉及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平常教学管理、考核管理、课外学习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第十六条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组织
12、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专兼职教师任课,要做好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2.教研室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教学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依据教学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3.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手段和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科学思维方法的训练,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4.教师必须按规定期间上、下课,停、调、代课必须按规定提前办理手续。教师要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应向学生布置作业,作业必须强调
13、知识应用的规定,份量不宜过重,也不易过于简朴,要达成巩固所学知识的目的,同时要认真批改作业,将其作为考核学生的依据,教师要按规定期间给学生答疑和辅导。第十七条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加强实践教学是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性之一,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实现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1.实践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规定拟定。2.改革实验教学,要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增开综合性、工艺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验,改革实验考核方法,加强实验能力训练。3.加强校内实验、实训教学。要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
14、要进行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相一致的真实或仿真的职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的训练。4.加强校外实习、实训教学,要重视学校与公司、用人单位合作,积极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要在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共同指导下使学生在职业环境中顶岗学习,培养学生职业技术能力和职业素质。5.加强社会实践管理。要认真组织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6.毕业实习(设计)要尽也许结合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技术应用能力,要尽也许争取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职业环境中顶岗实践。第十八条平常教学管理。学校要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各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课表,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15、对教学质量、教学秩序、教学重要环节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方法,经常开展检查工作,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在实行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充足发挥教务处的教学监控和教学调度职能,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教学事故。第十九条考核管理。在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涉及实践教学项目)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1.积极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教师针对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提出新的考核方式。2.要逐步建立试题试卷库,实行教、考分离,提高课程考试考核的质量。3.加强实践教学考核的改革与管理。不管实践教学环
16、节长短,均应安排专门的考核时间,要针对职业技术岗位的规定采用笔试、动手操作和答辩等形式对每一个学生进行考核,并结合平时表现综合评估成绩,要尽也许对学生实行职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考核。4.要严厉考试纪律,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应涉及考场规则、监考守则、考试违纪解决规定等方面内容。5.考试试卷应规范、格式统一,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师要对考核结果进行试卷分析,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试卷进行复核及抽检工作。6.加强毕业实践(设计)考核管理。第二十条课外学习管理。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管理,课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安排辅导答疑要适宜。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第二十一条学
17、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涉及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学生注册、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档案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查等方面,学校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第二十二条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足加以运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第二十三条教学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拟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教学档案一般涉及: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献及有关规定;2.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
18、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4.课表、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5.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6.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成果;7.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8.教学工作重要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教研室工作记录等;9.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献和资料。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足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第二十四条加强教务处、系(院、部)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营过程的管理职能。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
19、系(院、部)负责人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会,了解、协调和解决教学计划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系(院、部)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第五章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第二十五条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全面质量意识,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各重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
20、的教学评估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成最佳教学效果。第二十六条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管理。1.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重要是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等工作。2.抓好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分步实行过程的质量管理。3.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4.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及试卷分析,做好考试工作总结。5.实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第二十七条建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要制定科学、全面、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坚持经常性的教学质量检查及教学秩序检查活动。要通过抽查学生作业、分析考核成绩、召开座谈会、检
21、查性听课等方式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反馈过程的管理和各教学环节的经常性检查。要坚持定期的教学检查,一般可安排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第二十八条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选择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涉及退休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教学工作督导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教学质量信息。第二十九条建立听课制度,充足发挥听课制度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学校党政领导及教务处长、系(院、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进一步课堂(涉及实验、实习课)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
22、间互相听课,开展研讨,共同提高教学质量。第三十条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把教学评估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建立科学、系统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估一般涉及校、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估;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评估等。教学评估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与平常教学管理和建设相结合,不流于形式。第三十一条教学评估工作要和学校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要将教学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教师晋职、聘用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在各类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部门和教师要给予奖励;对教学评估结果较差的教学工作环节及相关部门要限期整改以及必要的制裁措施;对出现教学责任事故的
23、有关负责人要及时严厉解决。第三十二条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反馈及分析制度。对教学基本情况、教与学状况、教师及学生意见、毕业生质量及就业单位意见等重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记录分析,以不断改善学校的教学工作。第六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三十三条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基本建设之一,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校要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保证层层贯彻。要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注意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和业务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
24、工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第三十四条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献精神,结合学校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规定,拟定学校教师的编制,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完毕情况与教学质量的优劣应作为教师聘任、晋职和奖惩的依据。第三十五条学校要明确各级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岗位资格规定。对教师的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三十六条建立并完善教师进修、培训制度,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师德建设,要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
25、结构。新补充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要积极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要有计划地开展教师的进修访学活动;要定期组织中青年教师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训锻炼;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倡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培养具有“双师素质”的新型教师。学校应十分重视实验技术人员和实习指导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工作。第三十七条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学校应制定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设立教师奖励基金,奖励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不认真、不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第七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三十八条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
26、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风及职业道德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应以学校发展目的和总体规划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分项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在每项基本建设中要不断地提出改革措施,发明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第三十九条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应以专业设立与调整为重点,以社会需求变化为导向,以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为保障。要善于发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立新的专业;要优化专业结构,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方向和课程设立,提高专业活力;要加大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的投入和运用,注意办学条件的配置和共享,
27、提高专业教学质量;要充足发挥学校自身优势,形成自己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第四十条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总体目的和任务。要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分层次地进行建设;要以建设重点课程为中心,结合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通过优势和特色课程的建设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办出专业特色。第四十一条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应注意突破传统教育模式,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要选用品有高职高专特色的教材,优先选用高职高专统编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要注意发挥理论教材、实践教材、电子教材等各类型教材在专业教学中的协同作用,形成科学的教材体系;鼓励教师编写可以反映生产、建
28、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体现高职高专特色的教材和讲义;要充足重视辅助教材对实践教学的作用。教材由教研室提出选用意见,系主任审定,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教材科负责教材的订购和发放,教材科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课前把教材发放给学生。第四十二条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建设要按照适应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定,更新实验仪器设备,提高实验教学科技含量,要适应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实验项目的需要,要保障学生独立实验,提高实验能力的需要。第四十三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实习、实训管理涉及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努力提高设备运用率和完好率,提
29、高投资效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结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助于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尽也许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除以校内实训基地为主外,还要注重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则争取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第四十四条学风与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的学风建设;要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精神的培养;要重视考风建设,通过良好的学风建设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制止考试作弊行为,纠正不良风气。第四十五条教学管理制度建
30、设。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规定要制定并完备教学基本文献;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要实现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第八章教学管理理论研究第四十六条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开展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作,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实际,为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及时和必要的理论指导。第四十七条各系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与交流,合作开展教学管理课题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实行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实行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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