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性病损的致病条件
1.接触时机,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常常接触某些有毒有害因素。
2.接触方式,经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途径可进人人体或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病伤。
3.接触时间,每天或一生中累计接触的总时间。
4.接触强度,指接触浓度或水平。
后两个条件是打算机体承受危害剂量的主要因素,常用接触水平 (exposure level)表示,与实际承受量有所区分。据此,改善作业条件,掌握接触水平,降低进人机体的实际
2、承受量,是预防职业性病损的根本措施。
5.个体危急因素。
在同一作业条件下,不同个体发生职业性病损的时机和程度也有肯定的差异,这与以下因素有关:
① 遗传因素 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存在遗传缺陷(变异)的人,简单受某些有害因素的作用。
② 年龄和性别差异 包括妇女从事接触对胎儿、乳儿有影响的工作,以及末成年和老年工人对某些有害因素作用的易感性。
③ 养分不良 如不合理膳食构造,可致机体反抗力降低。
④ 其它疾病 如患有皮肤病,降低皮肤防护力量,肝病影响对毒物解毒功能等。
⑤ 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 如缺乏卫生及自我保健意识,以及吸烟、酗酒、缺乏体育熬炼、过度精神紧急等,均能增加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致病时机和程度。
以上这些因素统称个体危急因素(host risk factors),存在这些因素者对职业性有害因素较易感,故称易感者 (vulnerable group)或高危人群 (high risk group)。
充分识别和评价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作用条件,以及个体特征,并针对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实行措施,阻断其因果链,才能预防职业性病损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