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人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为使工人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到达干部员工自我训练、自我治理的目的,保障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各工程经理部必需开展以班组、施工作业队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班组上班前均要组织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二非常钟,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治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学问,总结上个班次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争论事故缘由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依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展生产特别状况紧急处理力量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
2、、防爆、防中毒和自我爱护力量的训练。 4、定期进展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学问的学习和考试。 5、进展安全座谈,就安全治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班前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展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治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施工作业队的领导必需参与班组安全活动,工程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领导也要定期参与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详细规定为: 1、工程部领导每季度参与一次。 2、科室领导每月参与一次。 3、作业队领导每次必需参与。 4、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与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活动。 5、工程部领导参与活动时间由工程部安全办安排。 6、仔细执行参与班组安全活动回执单制度。 第六条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安全治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