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31.50KB ,
资源ID:4162423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16242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性质.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性质.doc

1、 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性质 ———兼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 条 王天玉 · 2012-08-21 10:07:16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12 年第3 期      《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但伴随着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的争论也始终没有停歇,甚至是愈演愈烈。就经济补偿金制度而言,我们认为,其性质和适用范围仍然存有疑问,有

2、待于进一步澄清,并以此梳理第46 条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该项制度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争议最大问题之一。对经济补偿金性质认定的不同,也就意味着后续制度构建的不同,这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配置的不同。因此,学界就此提出了很多观点,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三种学说: 一是劳动贡献补偿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做贡献的积累给予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二是法定违约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三是社会保障说,认为基于宪法、劳动法对公民

3、生存权保护的需要,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渡过失业和生活消耗、医疗费用无来源的阶段,保障劳动者权益。[1]对于这三项观点,学界已有相关评说和一些新的认识。[2]审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纵览比较各国立法,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金属性的金额给付。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46 条全面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这其中包括几种情况。首先,劳动者依据本法第38 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适用经济补偿金,而该法第38 条规定的内容中既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例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 又有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两种情况都是劳动者没有过错而用人单位有过错,对此,用人单位一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为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 二是用人单位的行为导致了劳动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是被迫解除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要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保障劳动者失业后的生活需要,这也就是一种社会保障金。其次,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36 条、40 条以及41 条第1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适用经济补偿金,这几种情况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解除合

5、同。由于劳动关系双方都没有过错,所以只要解除程序合法,那么在这几种情况下都不应发生赔偿金的问题,这样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不具有责任的性质,其目的还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离职后的生活,其作用仍是社会保障。最后,根据本法第44 条第1、4、5 款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三项规定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情形,也是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扩大的体现。在此姑且不论这样的规定是否适当,仅就现行制度的法律效果而言,当劳动合同正常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

6、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性质269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明确的预期,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并不负有相关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目的也还是为了照顾劳动者失业后的生活。反之,当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按照理性人的社会经验,劳动者不需要其原有或更高的待遇必定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生活来源有所把握或是有更好的职业发展,他因此也就无需社会保障,当然也就不用经济补偿金的照顾了。   第二,纵观

7、各国立法,有学者把外国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归纳为三类: 一是把经济补偿金归入保障形式。这以美国为代表,即劳动者因解雇而产生的困难应通过社会保障的方式解决。二是把经济补偿金认定为一种责任形式。例如英国20 世纪60 年代以后,经济补偿金是针对雇主“不当解雇”又不恢复劳动关系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而不是用人单位的帮助义务。德国也是将经济补偿金理解为针对“社会不公正”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三是把经济补偿金作为一种义务形式。例如法国规定,雇主在解雇一个员工时既要承担有“实际的严肃的理由”的义务,同时对于没有严重过错的雇工还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根据上文对《劳动合同法》第46 条规定的梳理,我国

8、经济补偿金所起到的作用虽然是保障劳动者失业后的生活,但它并不是附属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因为该项资金是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以劳动者的身份为基础,以其贡献大小为标尺的,这不同于以社会成员身份为基础的一般社会保障方式。社会保障的方式应当是多渠道的、多种类的,没有必要把所有具有社会保障作用的制度和资金都纳入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应当以灵活、具体的方式针对不同的社会主体进行相应的社会保障安排。此外,我国的经济补偿金也不具有责任的属性。责任是以违法或违约行为为前提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违法或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或赔偿责任。[3]而经济补偿金产生的直接根据是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终止是客观现实

9、而合同解除则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权利的结果,只要权利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当然地会产生相应的效果,而不应当有责任的问题。我国的经济补偿金在实质上是一种义务,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加付赔偿金。由此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是以赔偿金为责任保障的。   第三,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关于经济补偿金性质的不同看法都曾出现过讨论,最终形成的观点是“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的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解失业者的

10、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氛围。经济补偿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4]   由此,对经济补偿金的认识似乎超越了原有的框架,进而得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结论。但当我们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视角进行观察时,我们发现措辞的变化并没有包含内容的升华,理论认识的程度也没有因此深入。公司社会责任简称CSR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或SRI ( Social Responsible Investment) ,目前相关的理论学说数量众多,其概念歧义也很多,但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全面反思中,公司社会责任的正当性无疑已成为共识。

11、[5]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是企业在提高本身利润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福利方面承担的责任”[6]。由此,立法中对经济补偿金性质的认识也是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促进社会福利为基础的,而且“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的过程中”,经济补偿金的社会福利属性也就更明确。可见,虽然这里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但其实质还是社会保障,也就是企业承担起了一部分社会保障义务,经济补偿金也就因此具有了社会保障金的属性。   本文系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1CFX034) 。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 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 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可编辑修改-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