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 一、工作要求。 1.大厦内全部走火出路指示牌必需保持良好状态,停电后仍正常工作。 2.大厦内全部消防设备应每月测试一次,如发觉故障应立刻修理并记录。3.任何消防设备安装于机房内,应每星期检查一次。4.消防系统警钟应每月测试一次,如有故障应立刻修理并记录。5.消防水泵应保持良好状态,阀门没有被人误关及消防水箱水位正常。6.填写完整消防保养证明书。7.每年应有一次消防演习。二、消防系统/设备修理保养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外判维护保养,物业效劳公司需做发各项记录,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修理工作。1.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掌握器的功能,并应按
2、规定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掌握器日检登记表,发觉故障准时排解。2.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以下功能,并应填写季度登记表。(1)采纳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4)对备用电源进展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以下消防设备的功能:a.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b.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水喷雾灭火系统。d.火灾事故播送、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
3、验。(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掌握室进展对讲通话试验。(8)检查全部转换开关。(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10)开启消防泵、喷淋泵试运转、检查声音、震惊、电流、电压和压力等状况。3.每年一次试验火灾事故播送设备的功能,每年一次全面检查全部灭火器,按不同类型做好灭火器更换或灭火液体等工作。4.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连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三、消防日常检查流程 由于消防设备修理由消防局认可分包单位负责保养修理,工程部及保安部,共同负责操作监控消防系统运作,如遇上系统消失故障,工程部及保安部人员需了解故障缘由及把系统恢复,使消防系统在24小时内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记录故障点位置及故障状况,通知保养分包单位做出修理。如消防系统消失不行复位的故障,工程部人员应准时停顿警报钟响,及中心空调冷冻送风及排风系统,以免影响大厦用户,并马上通知负责修理分包单元,进展紧急检查及修理。在完成通知有关分包事宜后,工程部或保安人员应记录故障的时间,缘由,通知分包时间,分包处理人员名称,分包到大厦的时间,负责修理人员姓名,完成修理时间,故障缘由,修理方法,更换备件名称及数目等,当完成报表后,呈报有关报表给工程部经理,以便作为分包修理核算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