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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主讲教师丁德春市公开课一等奖百校联赛特等奖课件.pptx

1、 中中 国国 法法 制制 史史 主讲教师:丁德春主讲教师:丁德春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奴隶社会法制(夏、商、西周、春秋)(1章4章上)2、封建社会法制(战国鸦片战争)(4章下10章)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制(11章13章)4、新民主主义法制(14章)第1页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 目目 录录导论导论第一章第一章 夏朝法律制度夏朝法律制度第二章第二章 商朝法律制度商朝法律制度第三章第三章 西周法律制度西周法律制度第四章第四章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法律制度奴隶社会法律制度总结奴隶社会法律制度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秦朝法律制度秦朝法律制度第六章第六章 两汉法律制度两汉法律制度第七章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

2、北朝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第2页第八章第八章 隋唐法律制度隋唐法律制度第九章第九章 宋元法律制度宋元法律制度第十章第十章 明清法律制度明清法律制度封建社会法律制度总结封建社会法律制度总结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鸦片战争后清朝法律制度鸦片战争后清朝法律制度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中华民国法律制度中华民国法律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制度总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制度总结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依据地法律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依据地法律制度度第3页 导导 论论一、中国法制史研究对象和范围一、中国法制史研究对象和范围(一)研究对象(二)研究范围

3、二、中国法制史学科发展概况二、中国法制史学科发展概况 清朝前属于史学范围,清朝开始成为专门学科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目标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目标 (一)辩证地分析历史,到达“古为今用”(二)经过对比,提升对社会主义法制认识 (三)为学好部门法打下基础四、学习中国法制史方法四、学习中国法制史方法第4页 第一章第一章 夏朝法律制度夏朝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本章知识点 法律和原始社会习惯区分法律和原始社会习惯区分 禹刑概念禹刑概念 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昏、墨、贼,杀昏、墨、贼,杀 第5页一、原始社会社会关系调整方法一、原始社会社会关系调整方法习惯习惯 “神农无制令而民从”“厚赏不行,重罚不

4、用而 民自治”二二、夏朝奴隶制法律产生原因夏朝奴隶制法律产生原因 1、夏朝奴隶制国家建立 2、“刑始于兵”“礼源于祭奠”三、中国国家和法起源特点三、中国国家和法起源特点 1、中国在国家形成之初,在较大程度上 保留了氏族血缘关系 2、家长制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第6页 3、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同时被看成调整社会 基本伎俩,表达出伦理法特征四、原始社会习惯法和法律区分四、原始社会习惯法和法律区分:(一)法律不是全社会组员共同意志,而是 少 数奴隶主贵族意志 (二)法律不是靠社会舆论来维持,而是以国家强 制力为后盾,强迫人们必须恪守暴力伎俩 (三)阶级社会国王权威,是建立在残酷刑罚 基础之上“夏有乱政

5、,而作禹刑”,证实了 法律起源于夏朝这一事实。五、夏朝法律制度五、夏朝法律制度(一)禹刑(一)禹刑第7页 1、禹刑、禹刑:夏朝法律总称或泛称,2、禹刑基本内容、禹刑基本内容:(1)五刑:墨、劓、膑、宫、大辟等 (2)昏、墨、贼、杀 (3)“威侮五行,怠弃三正”(4)赎刑:“夏后氏不杀不刑,死者罚二千馔”(二)司法制度(二)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国王大理士或理 2、监狱:“圜土”“夏台”“钧台”第8页 第二章第二章 商朝法律制度商朝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本章知识点 商朝主要刑名和罪名商朝主要刑名和罪名商朝婚姻制度商朝婚姻制度商朝继承制度商朝继承制度商朝司法机关和监狱商朝司法机关和监狱第9页一、商

6、朝建立一、商朝建立二、商朝刑事立法二、商朝刑事立法(一)刑事立法活动(一)刑事立法活动 1、沿用商部落习惯法和沿用夏礼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矣“2、”商有乱政,而作汤刑“3、商王公布命令、诰、训、誓等(二)立法指导思想(二)立法指导思想 1、听命于天、听命于神 2、推行祖宗崇敬第10页三、商朝法律主要内容三、商朝法律主要内容(一)、刑名(一)、刑名 “刑名从商刑名从商”1、死刑、死刑,包含斩(生杀)、戮(死斩)、炮烙 (即在铜柱上涂油并加热,令有罪者行其 上,坠炭上烧死)、醢(将罪犯捣成肉 酱)、脯(将罪犯晒成肉干)。2、肉刑、肉刑,包含墨刑(在罪犯面额上刺刻后,染 以墨色)、劓刑(割掉鼻

7、子)、剕刑 (断足)、宫刑(割掉男子生殖器 去势或破坏女子生殖机能幽禁)。3、徒刑、徒刑,就是将罪犯拘役使其劳作。这是一个 附加自由刑。第11页(二)罪名(二)罪名 1、舍弃穑事 2、不从誓言 3、不吉不迪 4、颠越不恭 5、暂遇奸宄 6、不有功于民(三)民事法律(三)民事法律 1、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同时实施多 妾制度 第12页 2、继承制度、继承制度:兄终弟及制嫡子继承制嫡 长子继承制四、司法制度四、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 商王司寇正、史(二)审判制度(二)审判制度(三)监狱(三)监狱:“圜土”、”牖里“、第13页 第三章第三章 西周法律制度西周法律制度本章知

8、识点本章知识点 西周主要法律形式西周主要法律形式 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西周刑法适用标准西周刑法适用标准 西周婚姻制度西周婚姻制度 西周诉讼制度西周诉讼制度第14页一、西周建立和奴隶制发展一、西周建立和奴隶制发展二、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二、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作九刑,制吕刑(二)法律形式(二)法律形式:1、周礼、周礼:周公姬旦损益夏、商两代礼制加上周 族自已礼制制订了周礼 2、誓,、誓,3、诰,、诰,4、命,、命,5、遗训、遗训 6、殷彞:殷彞:商朝一些法律,即在商人集中地 方准许适用一些不与周朝法律相冲突 商朝习惯法第15页三、刑事立法三、刑事立

9、法(一)立法指导思想一)立法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二)刑事立法主要内容(二)刑事立法主要内容:1、主要罪名:、主要罪名:(1)违反王命罪)违反王命罪 (2)不孝不友罪)不孝不友罪;不孝,是指不孝敬父母,不友,是指不恭敬兄长 (3)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指强盗罪或强盗杀人罪。(4)群饮罪)群饮罪;即聚众饮酒第16页2、刑法标准和刑事政策:、刑法标准和刑事政策:.(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这是依据犯罪人 行为能力,有区分加以定罪量刑(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这就是注意 到了犯罪人主观状态在定罪量刑中意义(3)慎测浅

10、深之量以别之)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这是要求从犯罪人 主观动机善恶以及对社会危害大小来 考虑量刑轻重(4)罪疑从赦。)罪疑从赦。即“附从轻、赦从重”第17页3、刑名:西周刑名,基本沿用商朝、刑名:西周刑名,基本沿用商朝(1)死刑:死刑:统称“大辟”。死刑条目有二百多,分为对公族施用和对没有爵位奴 隶 主及平民施用二类(2)肉刑:肉刑:仍沿用商朝墨、劓、剕、宫,条目达二千多,是西周主体刑(3)流刑)流刑:商朝出现,西周沿用。(4)“圜土之制圜土之制”:西周把判处徒刑犯人送 到监 狱里执行(5)“嘉石之制嘉石之制”:是对有罪过,但不够处徒 刑者一个较轻刑罚,类似于近世拘留第18页(6)赎刑)赎刑:是

11、一个刑罚执行变通方法,即允许受 刑人拿出一定金钱或物品折抵刑罚(7)没为官奴婢)没为官奴婢四、民事法律四、民事法律(一)民事规范(一)民事规范 1、全部权、全部权:(1)周天子对土地和奴隶全部权 (2)贵族、自由民个人全部权 2、契约关系、契约关系:(1)质剂)质剂买卖契约 (2)傅别)傅别借贷契约第19页 (3)损害赔偿)损害赔偿(4)租赁契约)租赁契约(二)婚姻制度(二)婚姻制度:1、婚姻缔结、婚姻缔结 (1)四大标准)四大标准: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父母之 命、婚龄限制命、婚龄限制 (2)婚姻缔结程序)婚姻缔结程序:“六礼六礼”:纳采、问名、纳纳采、问名、纳 吉

12、、纳徵、请期、亲迎吉、纳徵、请期、亲迎六道程序,2、婚姻解除、婚姻解除(实施许可离婚主义和专权离婚主义实施许可离婚主义和专权离婚主义)“出妻出妻”理由理由“七去七去”:不孝顺父母、无子、淫不孝顺父母、无子、淫、妨、有恶疾、口多言、偷窃。妨、有恶疾、口多言、偷窃。不得不得“出妻出妻”理由理由“三不去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与更 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第20页 (三)家庭制度:(三)家庭制度:1、父权家长制 2、男尊女卑,夫妻不平等 (四)继承制度(四)继承制度 开始实施嫡长子继承制,要求“立嫡以长不以 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五、司法制度五、司法制度 (一)司法

13、机构(一)司法机构 周天子周天子大司寇大司寇小司寇(属官有掌囚、小司寇(属官有掌囚、掌戮,司刑)掌戮,司刑)基层官员(士师、乡士、遂士)基层官员(士师、乡士、遂士)第21页(二)诉讼制度(二)诉讼制度1、民事和刑事区分、民事和刑事区分:民事诉讼称为“讼”,刑事诉 讼叫做“狱”2、起诉形式、起诉形式: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3、交纳诉讼费、交纳诉讼费:起诉时要交诉讼费(束矢和均金)(束矢和均金)4、审理、审理 (1)开庭:)开庭:“两造具到”,“听狱之两辞”,“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2)审理)审理:“以五声听狱讼”。“五听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察颜观色审讯方式,强调了审判 官判

14、断,同时也是对犯罪心理分析偿试 5、判决和上诉、判决和上诉:“读鞫”和“乞鞫”第22页 第四章第四章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本章知识点本章知识点 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立法指导思想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立法指导思想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及意义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及意义 法经内容及历史意义法经内容及历史意义第23页一、春秋时期法律制度一、春秋时期法律制度(一)春秋时期社会变迁(一)春秋时期社会变迁 1、政治关系、政治关系:“礼坏乐崩礼坏乐崩”,“王室衰微王室衰微”2、井田制破坏、井田制破坏,私田和地租剥削出现私田和地租剥削出现 3、新兴地主阶级兴起和政治经济改革新兴地主阶级兴起和政治经济改革(

15、二)法律制度变革(二)法律制度变革公布成文法活动 1、变革原因经济基础变革 2、公布成文法活动、公布成文法活动:(1)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 (2)公元前530年,郑国邓析作竹刑 (3)公元前5,晋国赵鞅铸刑鼎(刑书由前 任执政范宣子所作)第24页 3、公布成文法引发争论、公布成文法引发争论 (1)子产(郑)叔向(晋)(2)赵鞅(晋)孔子(鲁)4、公布成文法意义、公布成文法意义二、战国时期法律制度二、战国时期法律制度(一)封建制度确实立经过变法实现 1、魏国李悝推行新政 2、楚国吴起变法 、秦国商鞅变法(二)战国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指导思想 ()()“以法治国以法治国”:

16、制法;缘法而治;事断于法。第25页 ()法应()法应”布之于百姓布之于百姓“()()“行刑,重其轻者行刑,重其轻者”、立法活动:、立法活动:李悝制订法经;商鞅改法 为律,制秦律(三)李悝法经(三)李悝法经、产生历史背景、产生历史背景:奴隶制解体,封建制逐 步确立产物、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法经早已失传,从篇章结构上 共为六篇:()正律四篇()正律四篇:“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法盗法:惩治侵害财产犯罪之法 贼法贼法:惩治政治与危害人身犯罪之法 囚法(网法)囚法(网法):囚禁、审判犯罪之法第26页 捕法:捕法:追捕逃亡之法()杂律()杂律:杂法,惩治盗贼以外其它犯罪,主 要要求

17、了“六禁”和“逾制”()减律()减律: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 重等法律标准要求,起着“具其加减”作用,类似当代刑法中总则部分总则部分、法经阶级本质、法经阶级本质()它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它劳感人民()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第27页、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有主要意义、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有主要意义:()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基本标准和体系,)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基本标准和体系,在当初对各国立法产生了影响。在当初对各国立法产生了影响。()法经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法经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 深入完善奠定了主要基础,对以后深入完善奠定了主要基础,对以后 封建立法也有很大影响。

18、封建立法也有很大影响。()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主要结果,()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主要结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经典代表和全方面总结,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经典代表和全方面总结,对当初封建经济形成和巩固,起了一定对当初封建经济形成和巩固,起了一定 主动作用。主动作用。第28页奴隶社会法制总结奴隶社会法制总结立法指导思想演变立法指导思想演变 夏、商朝夏、商朝 西西 周周君权神授和祖宗崇敬君权神授和祖宗崇敬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主要刑名演变主要刑名演变 夏朝夏朝 商朝商朝 西周西周辟、膑、宫、辟、膑、宫、五刑五刑+徒刑徒刑 五刑五刑+流刑流刑+徒刑徒刑+拘拘役役劓、墨劓、墨 死刑范围扩

19、大死刑范围扩大 +赎刑赎刑+没为官奴没为官奴 第29页婚姻制度演变婚姻制度演变 商商 朝朝 西西 周周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一妻多妾制 婚姻缔结三大标准婚姻缔结三大标准 嫔嫁制度嫔嫁制度 及程序(六礼),婚及程序(六礼),婚 姻解除姻解除“三不去三不去”继承制度演变继承制度演变 商商 朝朝 西西 周周 兄终弟及制兄终弟及制 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 嫡子继承制嫡子继承制 溺爱妾长子继溺爱妾长子继 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 承为补充承为补充 第30页司法制度发展司法制度发展 夏朝夏朝 商朝商朝 西周西周 监狱监狱 商王有最高立法权商王有最高立法权 周王有最高司法权周王有最高司法权 “圜土圜土”监狱监

20、狱“圜土圜土”“牖里牖里”中央和地方设中央和地方设有司法有司法 “夏台夏台”审判机关,确立审判机关,确立了规了规 范诉讼和审判程范诉讼和审判程序序 第31页第五章第五章 秦朝法律制度秦朝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本章知识点 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特点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特点 云梦秦简云梦秦简 秦朝主要刑名、罪名及量刑标准秦朝主要刑名、罪名及量刑标准 秦朝经济立法相关要求秦朝经济立法相关要求 秦朝司法制度秦朝司法制度第32页一、秦朝建立一、秦朝建立 公元前2秦王嬴正统一六国建立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先后统一政令,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并 进行军事扩张。公元前2灭亡。二、立法概况二、立法概况 (一)、主要立法思

21、想(一)、主要立法思想、法令由一统法令由一统,有二层含义,一是全国都要 实施统一法律令;二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事皆决于法事皆决于法,秦始皇要求“以吏为师”,“以 法为教,”凡事皆有法式。、以刑杀为威以刑杀为威,表现在法网严密和严刑重罚。这是商鞅重刑主义思想继续和发展。第33页(二)、云梦秦简法律内容:(二)、云梦秦简法律内容: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墓发掘中,出土了大量秦朝竹简,共1155支,简称云梦秦简。主要包含:、秦律十八种:、秦律十八种:主要包含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方面法律法规。、效律:、效律:是核验县和都官物资帐目相关制度 要求。、法律问答:、法律问答:共187条,主要

22、采取答问方式 对秦律条文、术语与立法意图进行 含有法律效力解释。、封诊式、封诊式是关于审判标准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要求和案例。第34页 、秦律杂抄、秦律杂抄各种行政法规、为吏之道、为吏之道要求为官准则及详细行政要求(三)、秦朝法律形式(三)、秦朝法律形式 、律:、律:商鞅改法为律,律自秦始 、诏令、诏令: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讲,没有什么区分。制,多用于皇帝对某件 事批定,但作为一个法律形式,通惯用令 、式、式:程式、格式,是审理案件程序司法规则 或文书程式 、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廷行事、廷行事:秦中央政府汇编经典案例,形成固定 判例,用以比附处理同类案件。第35

23、页三、秦律基本内容三、秦律基本内容:(一)刑事法律(一)刑事法律 1、刑罚种类、刑罚种类(1)死刑:)死刑:A、具五刑:、具五刑:指“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这是一个以极 端残忍肉刑与死刑并用 刑罚 B、族诛:、族诛:即因一人犯罪而诛灭其亲属 C、定杀、定杀:即投入水中使其淹死 D、阬:、阬:即活埋。另外,还沿用了秦朝以前死刑伎俩第36页(2)肉刑:)肉刑:秦朝除沿用过去墨、劓、剕、宫、笞 以外,还广泛使用肉刑和劳役并用刑名。(3)作刑(徒刑):)作刑(徒刑):A、城旦舂 (4-6年)B、鬼薪白粲 C、隶臣妾 D、司寇(4)迁)迁

24、,把罪犯迁到边远地域刑罚。(5)赀)赀(6)淬,)淬,即训诫。2、秦朝主要罪名、秦朝主要罪名(1)不敬皇帝罪,()不敬皇帝罪,(2)诽谤与妖言罪)诽谤与妖言罪(3)偷窃罪)偷窃罪(4)贼杀伤罪()贼杀伤罪(5)盗徙封罪,)盗徙封罪,就是偷偷地移动田标(6)以古非今罪)以古非今罪,就是以过去事例,指责现时各 项政策和制度第37页(7)妄言罪,)妄言罪,就是指煽动反对或推翻秦朝统治(8)非所宜言罪)非所宜言罪,就是说了不应该说话(9)投书罪)投书罪,就是投递匿名信(10)乏徭罪)乏徭罪,就是逃避徭役(11)不得兼方罪)不得兼方罪3、秦律关于定罪量刑标准:、秦律关于定罪量刑标准:(1)刑事责任年纪要

25、求)刑事责任年纪要求:秦以身高确定责任年纪,不一样性别有不一样要求,男高6尺5寸以上,女子6尺寸以上,负刑事责任,大约15、16岁为成年。(2)区分有没有犯罪意识)区分有没有犯罪意识,并以此作为认定是否组成犯 罪标准。(3)区分有意和过失)区分有意和过失。有意叫“端”,过失叫“不端”。有意从重,过失从轻。第38页(4)合并论罪)合并论罪,在数罪并发情况下,将数罪合并 一起处罚标准。(5)共犯加重)共犯加重,凡五人以上共同犯罪或集团犯罪加 重处罚(6)自首减刑)自首减刑,“自出”处刑轻,”其得“处刑重(7)诬告反坐)诬告反坐,即对有意捏造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他 人,使无罪者入于罪,使罪轻者入于重

26、罪 者,依律处以对应刑罚,即“罪其罪”。(二)、经济法律(二)、经济法律 1、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 (1)春2月,不准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 (2)不到夏天,不准烧草做肥料,不准捉取幼兽,鸟 类等。第39页 2、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要求下了及时雨和谷物抽穗时,要书面上报。碰到灾害,也要上报。关于畜牧业管理方面,要求每年定时评选耕牛。3、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对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定额、劳动力调配方法、徒工培训等都做了详细而又明确要求。4、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对价格、质量标准都有要求。四、司法制度四

27、、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一)司法机构 1、中央司法机关、中央司法机关 (1)秦朝皇帝掌管最高司法权 (2)设有“廷尉”,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第40页 2、地方司法机关、地方司法机关 (1)郡守、县令兼当地司法长官 (2)乡设有啬夫、三老、游徼等乡官,负责当地治 安和调解工作。(二)诉讼审判制度(二)诉讼审判制度 1、起诉制度、起诉制度 秦朝诉讼形式大致有三种:(1)官吏纠举犯罪,)官吏纠举犯罪,提起诉讼,类似于今天公诉人 (2)告诉)告诉,是平民当事人赴官府告发被告,类似于今 天自诉人。自诉又分为自诉又分为“公室告公室告”和和“非公室告非公室告”“贼杀伤,盗他人为公室告公室告”,有审判权官府

28、必须受 理,这类自诉受国家保护。第41页“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非公室告非公室告非公室告”指指控告本家庭组员间一些行为案件,司法机关不受控告本家庭组员间一些行为案件,司法机关不受理。若当事人坚持控告,则理。若当事人坚持控告,则“告者罪告者罪”。(3)犯人自首,)犯人自首,刑事被告主动到官府投案自首2、秦朝审讯制度秦朝审讯制度(1)审讯前)审讯前:司法机关要作“爰书”(2)审讯程序审讯程序:A、听取当事人口供 B、依据口供中矛盾和不清处提出诘责 C、对屡次改口供,不老实认罪者施以刑讯,(3)

29、审讯后审讯后:作出判决并“读鞫”即宣读判决书。当 事人若称冤,可请求再审,叫“乞鞫”。可 由当事人提出,也可由第三人提出。第42页第六章第六章 两汉法律制度两汉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本章知识点 两汉主要法律形式两汉主要法律形式 汉朝定罪量刑标准汉朝定罪量刑标准 汉代主要罪名汉代主要罪名 汉初文、景帝刑制改革汉初文、景帝刑制改革 汉代民事立法和婚姻立法汉代民事立法和婚姻立法 汉代诉讼程序汉代诉讼程序第43页一、两汉王朝建立一、两汉王朝建立二、立法概况二、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 、“约法三章约法三章”和九章律和九章律 (1)“约法三章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2)九章律)九章

30、律:汉王朝建立后,感“三章之法不足以 御奸”,于是命萧何参考秦律,“取其宜于时者”制 定九章律。它是在秦律六篇基础上增加了 “户律”、“兴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傍章律、越宫律和朝律、傍章律、越宫律和朝律傍章律傍章律是叔孙通制订关于礼仪制度方面内容越宫律越宫律廷尉张汤制订相关宫庭警卫方面法律朝律或朝贺律朝律或朝贺律御史赵禹制订相关朝见皇帝 制度礼法(朝会正见律)第44页(二)主要法律形式(二)主要法律形式 、律:、律:是经常适用、含有稳定性和普遍性基本法 律形式,包含法典和单行法律、令、令:是皇帝命令,也叫诏或诏令,是依据特定事 件和特定对象暂时公布,其效力比律高,可 变更或代替律要求

31、、科、科:(1)判处之意,“科,课也,课其不如法者,罪责之也”(2)法律文书,“科谓事条”、比、比:是能够用来比照断案经典判例,又称决 事比,与近代类推相同,、春秋经义、春秋经义:是汉朝在断案时,如遇律无正条,又无 适当判例可依情况下,便以春秋经义附 会法律作为断案依据。(春秋决狱)第45页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盛行于东汉。西汉时有杜周、杜廷年父 子,经他们解释法律,世称“大杜律”、“小杜律”。这些解释如符合要求,也被 采取为断案依据。三、刑事立法三、刑事立法(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约法省禁、约法省禁:即法令要简约,刑网要宽疏.、德刑并用(礼刑并用):、德刑并用(礼刑并用):“礼

32、法并用”、“德主刑 辅”汉武帝认为法令只能“诛恶”而不能“劝善”,要 想治本,必行“仁义”,就是要把刑和礼结合起来 使用、顺天行刑:、顺天行刑:这一思想由董仲舒提出而被汉武帝采 纳,即在霜降以后,司法机关开始断狱行刑。第46页(二)刑罚适用标准(二)刑罚适用标准、刑事责任年纪(恤刑标准)、刑事责任年纪(恤刑标准)汉律直接以年纪确定,而且有最低和最高年纪区分,这一点为后世封建法采纳。大致分为8 80;7 70;或7 80;10 80,在此年纪下或上,依据罪行情况,普通都处以轻刑或免刑。、关于法律时效和法律有没有溯及力问题、关于法律时效和法律有没有溯及力问题 、亲亲得相首匿标准(容隐标准)、亲亲得

33、相首匿标准(容隐标准)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内容:内容:“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 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第47页、先自告除其罪即自首、先自告除其罪即自首 (1)先自告除其罪(谋反罪除外)(2)一人犯数罪,只免自告之罪 、上请标准、上请标准 如贵族官僚犯罪,治狱之吏通常须上请皇帝裁决,然后再下法司。凡上请,普通都会减免刑。从 而表达封建贵族特权 上请范围上请范围:从令郎中到600石到墨绶长吏均属上 请之列(三)刑罚制度(三)刑罚制度 、死刑、死刑 沿用前朝枭首、腰斩、弃市,同时出现“殊死”,即斩首。第48页 、肉刑,沿用秦

34、制,汉初墨、劓、非、宫、笞、肉刑,沿用秦制,汉初墨、劓、非、宫、笞 宫、斩右趾、笞(文景刑制改革后)宫、斩右趾、笞(文景刑制改革后)、徒刑、徒刑,髡钳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罚作,出现 “顾山顾山”,即女子犯罪,定罪后 放回家,每个月出 三百钱(四)汉文、景帝刑罚改革(四)汉文、景帝刑罚改革 1、改革背景:必要性和可能性、改革背景:必要性和可能性 2、改革过程与内容、改革过程与内容 起因起因:缇萦上书 内容内容:黥刑髡钳城旦舂 劓刑笞300(文帝)笞200(景帝)笞100 斩左趾笞500(文帝)笞300(景帝)笞200 斩右趾弃市第49页箠令颁布:箠令颁布:要求笞杖长5尺,面宽1寸,末端厚半寸

35、,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受刑部位及中 途不得换人 3、刑制改革意义刑制改革意义 这一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标志着古代 刑制由横蛮进入较文明时代转折点,也为奴隶五 刑向新五刑过渡奠定了基础(五)主要罪名(五)主要罪名1、危害专制中央集权制犯罪、危害专制中央集权制犯罪:(1)“阿党附益阿党附益”罪罪。即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为阿 党,中央朝 臣外附诸侯为附益 (2)事国人过律罪)事国人过律罪。即诸侯王每年役使吏民超出限 额。第50页 (3)非正罪非正罪。即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要免为庶人(4)僭越罪)僭越罪。两汉器用、衣饰等,诸侯、臣下各有 规制,“逾制”即组成本罪。(5)出界罪)出界罪。即

36、诸侯私自出越其封国国界出界律(6)漏泄省中语罪。)漏泄省中语罪。即泄露朝廷机密事宜。2、加强君主专制,严防臣下专权方面犯罪、加强君主专制,严防臣下专权方面犯罪(1)欺谩、诋欺、诬罔罪)欺谩、诋欺、诬罔罪(2)非议诏书、毁先帝罪)非议诏书、毁先帝罪(3)怨望诽谤政治罪)怨望诽谤政治罪(4)左道罪)左道罪:左道,就是邪道,以左道蛊惑民众者依 律处死刑(5)废格诏书罪)废格诏书罪:就是官吏不执行皇帝诏令。第51页3、维护皇帝尊严,保障皇帝安全方面、维护皇帝尊严,保障皇帝安全方面,(1)不敬、大不敬罪)不敬、大不敬罪。就是对皇帝轻蔑失礼。(2)阑入宫门罪)阑入宫门罪。即无凭证私自进入宫殿。4、镇压农民

37、反抗,维护地主阶级专政方面、镇压农民反抗,维护地主阶级专政方面,(1)大逆无道罪)大逆无道罪(2)群饮罪)群饮罪(3)首匿罪)首匿罪:首匿,指主谋藏匿罪人。(4)通行饮食罪)通行饮食罪:即为起义农民通情况,当向导,提 供饮食。(5)见知故纵罪)见知故纵罪:即见有些人犯法,必须举告,不然,即为故纵,依律与之同罪。第52页四、民事立法四、民事立法(一)民事行为能力年纪要求(一)民事行为能力年纪要求 汉初,法律要求男子23岁就要登记为公家服徭役至 56岁,景帝二年改为20岁开始(二)全部权(二)全部权 1、颁布“田律”“田令”“田租税律”等法律对公私土地 全部权加以保护 2、确保“官田”和“私田”租

38、税收入 3、关于拾得遗失物要求(三)契约关系(三)契约关系 1、买卖契约、买卖契约:叫“券书”凡买卖关系确立,都要订 立契约各种买卖契约格式大致一致,第53页 包含买卖日期、标、价钱、双方 姓名、见证人 2、债务契约:、债务契约:关于借贷方面法律,主要是保护债权 人利益不受损失,要求债务人违期不还 要负担法律责任,并同时按法定利率支付五、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五、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一)婚姻制度 1、结婚程序、结婚程序:遵照“六礼”2、结婚年纪要求、结婚年纪要求:要求女子年15至30岁不出嫁,采取多出口赋方法处罚 3、实施、实施“一妻多妾制一妻多妾制”4、离婚制度、离婚制度(1)基

39、本标准:“七去”和“三不去”(2)夫专权离婚 (3)离婚后财产问题上,允许女方将初 嫁时财物带走第54页(二)维护封建家长制度(二)维护封建家长制度家庭关系家庭关系 1、封建“三纲”“五常”确实立 2、“不孝”和“大逆”同罪 3、同居共财(三)继承制度(三)继承制度 1、王位继承嫡长子继承制度,否定“非子”“非正”继承权 2、财产继承:(土地和其它财物)(1)诸子平分制(庶子、女儿也有继承权)(2)遗嘱继承 3、收养制度六、司法制度六、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 两汉司法制度,基本沿用秦朝。1、中央(1)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第55页 (2)、廷尉是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审 理“

40、诏狱”和地方上送疑难案件 (3)、尚书台下设三公曹(西汉)和二千石曹(东汉)2、地方实施行政与司法合一体制,州牧:地方上最高司法机关 郡守(下设决曹掾)和县令兼理司法(二)诉讼审判制度(二)诉讼审判制度 1、诉讼制度、诉讼制度 (1)告诉)告诉和举劾举劾:政府官吏纠举犯罪。(2)禁止越诉,违者有罚)禁止越诉,违者有罚 (3)诉讼主体限制:)诉讼主体限制:卑幼不得告诉尊长 2、逮捕与羁押、逮捕与羁押 (1)汉律对普通人犯罪,有些人告发或官吏告劾,随时逮捕,第56页(2)对封建官僚犯罪,如需逮捕,“有罪先请”,即 报请皇帝同意。批捕,也不加刑具(3)对民间轻微争讼,普通不逮捕3、审判制度、审判制度

41、 (1)“鞫狱鞫狱”: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复审(三日后)(2)“断狱断狱”:判决,宣读判决叫“读鞫“(3)“乞鞫乞鞫”:“有故乞鞫”,但必须以三月为限 (4)执行:)执行:普通案件由郡县执行,郡有执行死刑权。死刑执行时间:立秋冬至间执行第57页第七章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本章知识点 “八议八议”和和“官当官当”特权制度特权制度 重罪十条内容重罪十条内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发展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发展 曹魏新律编制体例特点曹魏新律编制体例特点 北齐律篇名内容及其在中国法北齐律篇名内容及其在中国法 制史上地位制史上地位第58页一、立法概况一、立

42、法概况(一)三国时期对汉律沿用和改革 1、蜀国沿用汉律,制订蜀科 2、吴国沿用汉律,编制科条科令 3、魏明帝时制魏律18篇(新律)魏律改革主要内容:魏律改革主要内容:(1)增加了篇条 (2)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 (3)吸收律外傍章科令,调整、归纳各篇内容,使魏律“文约而例通”(4)“八议”入律封建等级制度法典化 (5)在刑罚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第59页(二)、两晋法规(二)、两晋法规 1、晋律颁行、晋律颁行 晋武帝泰始三年完成,并于第二年颁行全国晋律(泰始律)2、张斐与杜预注律、张斐与杜预注律 在晋律颁布同时,当初著名律学家张斐和杜 预为之作注,后经晋武帝同意“诏颁天下”,与律并行晋律比魏

43、律又有发展晋律比魏律又有发展:(1)严格区分律令律令界限,提升正律地位(2)篇章设置愈加合理,将刑名分解为刑名 和法例两篇(3)法律概念更规范化(4)从内容看,“礼律并重”:准五服以制罪第60页 (5)要求了保护官僚地主特权法律(三)南北朝时期立法(三)南北朝时期立法 1、南朝立法,沿用晋律、南朝立法,沿用晋律 2、北朝立法、北朝立法 (1)北魏律制订)北魏律制订:北魏孝文帝制成,共20篇,内容:内容:A、刑法标准 B、刑名 C、罪名 特点特点:“纳礼入律”(2)东魏)东魏麟趾格麟趾格 西魏西魏大统式大统式 (3)北齐律制订)北齐律制订:公元550年,高洋建立北齐,始命群臣修律。前后历经十余年

44、,全方面总结 历代立法经验,完成北齐律第61页北齐律主要内容及其影响:北齐律主要内容及其影响:共共12篇,篇,949条。条。A、确立了12篇体例,既名例、禁卫、婚户、擅 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B、确定了“重罪十条”,为后世“十恶”提供了范例 C、确立了死、流、徒、鞭、杖五刑,为封建刑罚 体系奠定了基础。意义:意义:它在中国刑律发展史上起到承前启后作用,它在中国刑律发展史上起到承前启后作用,对隋唐立法和法典结构产生了主要影响对隋唐立法和法典结构产生了主要影响第62页 (4)北周)北周大律或大诰大律或大诰(四)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活动主要成就:(四)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活

45、动主要成就:1、封建法律形式逐步趋于完备。于律令之外,又有科、比、格、式 2、法典体例增加科学性:改具律为名例律,并 置于律首,使之起“纲领”作用;北齐定律12篇 为隋唐律篇章结构提供了先例 3、法律概念深入规范化 4、对刑罚制度不停改革,基本确立了封建五刑 体系笞、杖、徒、流、死 5、因地制宜地丰富了封建法典内容,使之更全 面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第63页二、法律内容发展二、法律内容发展 (一)经济立法(一)经济立法 1、颁布“占田令”或“均田令”,确认土地等级占有制度 2、推行租调法令,保障封建国家财政收入。(二)刑事立法(二)刑事立法 1、“八议八议”、“官当官当”入律入律 八议制度:八议制度

46、:源于西周源于西周“八辟八辟”,在曹魏正式入律,对,在曹魏正式入律,对 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施减免处罚法律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施减免处罚法律 制度制度 内容内容: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 勤、议宾,特权特权:犯死罪者“议定裁奏,曹司不敢与夺”;犯其它罪例减第64页官当制度:官当制度: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和爵位折抵徒刑 一个特权制度,正式出现于北魏律和 南朝陈律 2、确立、确立“重罪十条重罪十条”始于北齐律,它将危及国家根本利益十条最严重罪名,置于律首,以强调主要打击。它是“十恶”前身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反逆反逆(造反);大逆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叛叛(叛变);降降

47、(投降);恶逆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不道(凶残杀人);不敬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不义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内乱(亲属间乱伦行为。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第65页 3、刑罚制度改革、刑罚制度改革 (1)免去宫刑,深入废除肉刑,(2)改革妇女从坐制度 (3)定流刑为减死之刑,作为死刑与徒刑中间刑 流刑里数分为流刑里数分为:2500里、3000里、3500里、4000 里、4500里五等(三)民事立法(三)民事立法 1、关于买卖、借贷等民事法律关系立法增多 2、要求了严格维护封建等级秩序婚姻家庭法律规三、司

48、法制度三、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 1、中央审判机关仍称廷尉,或叫大理寺。北周 秋官大司寇 2、尚书台发展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其中“三公曹”和“二千石曹”执掌司法第66页 中央行政机构兼领司法事务,标志着中国封建司法制度走向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离又相互牵制道路(二)诉讼制度主要改变(二)诉讼制度主要改变 1、皇帝更频繁、直接地干预和参加司法审判 2、要求了严格死刑复核制度 3、加强了自上而下司法监督 4、限制了人民诉讼权利。(三)御史监督职能加强(三)御史监督职能加强 1、建立了皇帝直接领导监察机关 御史台。晋以 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官,权能极大,“无所不纠”2、御史台下设治书侍御史,负责

49、监督中央和地方 百官 司法权、监督权日渐集中于以皇帝为首中央政府司法权、监督权日渐集中于以皇帝为首中央政府。第67页 第八章 隋唐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本章知识点 隋朝开皇律立法成就 唐朝立法概况 唐朝法律基本形式 唐律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唐律历史地位及影响 “十恶”和“八议”唐朝司法制度发展第68页一、隋朝法律制度一、隋朝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 1、新律新律:隋文帝即位后,命高颎等人制成 2、开皇律、开皇律开皇三年,苏威、牛弘等人修新律而 成,共12篇,500条,开皇律上承汉开皇律上承汉律,律,下开唐律,在中国法制史上有主要地下开唐律,在中国法制史上有主要地位。位。3、大业律、大业

50、律:隋炀帝于大业二年命牛弘等修律,于 大业三年四月完成,内容与开皇律基 本相同,篇目有所增加,共18篇(二)隋朝法律主要内容(二)隋朝法律主要内容 1、加强经济立法和司法活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第69页n(1)发布“均田令”n(2)整顿户籍n(3)整顿货币制度n2、规定“十恶”,“八议”之款,以镇压农民反抗和保护地主特权n(1)特权法进一步发展:除规定八议制度外,对九n 品以上官吏犯罪,还有“上请”、“例减”、“听赎”n 等项规定n (2)“十恶罪”确立:开皇律吸收北齐律n “重罪十条”,正式形成“十恶”制度,即谋反、n 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不敬、不孝、n 不睦、不义、内乱。n3、改革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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