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换证准备资料
一、 办理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二、 办理时限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和《标准》及实施意见的要求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三、 办理流程
1.登录乌鲁木齐建筑
2、市场管理网
2.在新的页面点击“建筑业企业信息库登录”
3.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建筑业企业信息库(新资质换证入口)”
4.阅读核查注意事项后进入信息填报页面,点击资质就位解锁即可。
5.仔细核查所有填报信息正确并保存后,点击提交审核
6.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携带原件现场审核
7.审核合格后换发证书
四、 所需资料
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收一套复印件
(一) 综合资料卷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 资质标准要求厂房的,提供厂房证明,没有具体要求的则不提供
6. 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装备”有明确要求的(例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资质)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没有具体要求的则不提供
7.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人员资料卷
1. 技术负责人证书、身份证明
2. 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明
3.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职称证、身份证明
4. 现场管理人员证书、身份证明
5. 技术工人技能证书、身份证明
6. 企业主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