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2018年第11期
(总第19期)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本期要目
[工作动态]
v自治区普查办组织开展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工作
为了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普查)质量核查工作,保障普查工作质量,落实《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污普办〔2018〕25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内污普办〔
2、2018〕28号)的具体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普查办于2018年6月21—29日分4个核查组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工作,每个核查组负责相邻的三个盟市,由自治区污普办的处级领导带队,成员由1名外聘污普工作专家,2名污普办技术组技术人员和来自环保厅不同二级单位的3名技术骨干共7人组成。
核查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和清查建库落实情况等,前期准备工作采取调阅资料方式进行,清查建库采取现场入户抽样核查方式进行,主要围绕三率(漏查率、重复率和错误率)进行核查,通过此次质量核查工作对前期准备工作质量开展全面评估,确保清查建库各类污染源名录库筛选准确,不重不漏,清查表填写完整准确,为下一步进行全面入户调查
3、打好基础,同时对清查工作质量高的地区给予了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清查质量不高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现场入户抽样核查
前期准备工作调阅资料核查
v组织抽调人员参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第一批抽查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加强普查清查工作质量管理,按照《关于抽调人员参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第一批抽查检查的通知》具体要求,自治区普查办统一部署抽调人员开展第一批抽查检查工作。7月1日,自治区普查办副主任范树阳一行六人分别赶往上海、陕西、湖南、天津、甘肃和安徽省展开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工作。协助国家普查办做好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工
4、作,同时学习和采纳各省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好的做法,总结经验,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区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推进普查工作进度。
v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密及档案管理培训班
为提高全区各级普查人员的保密意识,规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密管理和档案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7月6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密及档案管理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承办,参加人员有各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普查档案管理人员各1人;各盟市档案局2人,其中分管领导1人、业务科
5、长1人;农业部门1人,自治区普查办技术人员等,共计101人。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档案管理局调研员梦宪春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自治区污普办综合组沙日娜对《污染源普查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自治区污普办技术组管培云做了《关于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普查档案管理工作》专题讲解。
通过这次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深化思想认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保密意识,推动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自治区普查办副主任技术组组长苏金华重点强调三点: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档案及保密管理工作重要性;二是认清形势,主动应对档案及保密管理工作的新挑战;三是珍惜机会,不断提升档案保密管理工作新能力。同时对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迎接国家检查作出具体部署。
自治区污普办副主任苏金华开班仪式作重要讲话
报送:国家污普办、欧阳晓辉、向东、杜俊峰、张慧宇、郝庆文、杨文明、莫晓莲、张树礼同志
分送:各盟市环保局
抄送: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联系人:陈鑫 高志强;联系电话:0471-4632104;传真:0471-4632104;
邮箱:nmghj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