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和其它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使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础生产步骤及关键控制步骤 (一)基础生产步骤。 1. 制取原油 ⑴压榨法制
2、油工艺步骤: 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 余油、水混合物 低温冷压榨→ 倾析 离心分离 鲜果→清理→磨碎→融合 初榨橄榄油 离心倾析 → 离心分离 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步骤: 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 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步骤: 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 →吹净→磨酱→ 对浆搅油 → 振荡分油 → 芝麻油
3、 2. 油脂精炼 化学精炼工艺步骤: 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 物理精炼工艺步骤: 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 3. 油脂深加工工艺(包含油脂氢化,酯交换,分提等) 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步骤 ①干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 ②溶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 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 (二)关键控制步骤。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4、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择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轻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 三、必备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扩散性污染源地域。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步骤要求。企业不一样性质场所能满足各自生产要求。 厂房含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贮存和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取便于清洗混凝土,沥青及其它硬质材料铺设,预防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和设施必需严格
5、预防鼠、蝇及其它害虫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和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生产设备。 1. 压榨法制油生产企业应含有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需要破碎时);(3)软化设备(需要软化时);(4)轧胚设备(需要轧胚时);(5)蒸炒设备(需要蒸炒时);(6)压榨设备;(7)剥壳设备(需要剥壳时);(8)离心分离设备(需要离心分离时);(9)其它必需辅助设备。 2. 采取浸出法制油生产企业应含有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3)软化设备;(4)轧胚设备;(5)浸出器;(6)蒸发器;(7)汽提塔;(8)蒸脱机;(9)其它必需辅助设备。 3. 采取水
6、代法制油生产企业应含有 (1)水洗设备;(2)烘炒设备;(3)碾磨设备;(4)搅拌振荡设备;(5)过滤设备; 4.油脂精炼设备 (1)过滤设备;(2)脱胶设备(炼油锅,离心机);(3)碱炼设备(炼油锅,离心机);(4)脱色设备(脱色塔);(5)脱臭设备(脱臭器);(6)脱蜡设备(需要进行脱蜡时);(7)包装设备;(8)其它必需辅助设备。 5. 油脂分提工艺设备 (1)冷却结晶罐;(2)分离设施(过滤、吸滤或离心设备);(3)冷媒系统。 6. 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应含有 (1)储油罐;(2)自动或半自动定量灌装设备;(3)其它必需辅助设备。 所列生产设备应依据生产工艺设计需要进
7、行配置。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17757-1999《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GB1535-《大豆油》;GB1534-《花生油》;GB1536-《菜籽油》;GB1537-《棉籽油》;GB10464-《葵花籽油》;GB11765-《油茶籽油》;GB19111-《玉米油》;GB19112-《米糠油》;GB/T8235-1987《亚麻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T8233-1987《芝麻油》;GB/T 15680-1995《食用棕榈油》;GB/T 18009-1999《棕
8、榈仁油》;NY/T 230-《椰子油》;LY/T1534-199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立案有效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相关要求 严禁采取混有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企业生产食用植物油原辅材料必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六、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一)罗维朋比色计(橄榄油除外);(二)电炉(可调温式);(三)分析天平(0.1mg);(四)温度计(分度值0.1℃,标准中要求了熔点项目时,有此要求);(五)气相色谱仪(溶剂残留量项目委托检验,此设备可不作要求)。 七、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产品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根据下列表格中所列出对应检验项
9、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识,企业应该每十二个月检验2次。 食用植物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色泽 √ √ √ 2 气味、滋味 √ √ √ 3 透明度 √ √ √ 4 水分及挥发物 √ √ 5 不溶性杂质(杂质) √ √ 6 酸值(酸价) √ √ √ 橄榄油测定酸度 7 过氧化值 √ √ √ 8 加热试验(280℃) √ √ √ 9 含皂量 √ √ 10 烟点 √ √ 11 冷冻试验
10、 √ √ 12 溶剂残留量 √ √ √ 此出厂检验项目可委托检验 13 铅 √ √ * 14 总砷 √ √ * 15 黄曲霉毒素B1 √ √ * 16 棉籽油中游离棉酚含量 √ √ * 棉籽油 17 熔点 √ √ √ 棕榈(仁)油 18 抗氧化剂(BHA、BHT) √ √ * 19 标签 √ √ 注:1. 表中检验项目应依据对应产品标准而定,产品标准中有该项目要求进行该项检验。 2.标签除符合GB7718-要求及要求外还应符合对应产品标准中标签要求。 八、抽样方法 依据
11、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芝麻油单独抽样,其它食用植物油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有半精炼、全精炼品种,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产品。对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又分装精炼油企业,应各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且总量不少于80kg。 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定无误后,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署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
12、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以其它植物油料制取小品种食用植物油如:红花籽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等,其发证检验项目根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和立案有效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九、其它要求 (一)本类产品许可分装。 (二)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SB/T10292-1998)对食用调和油进行了严格定义,并将其按产品质量要求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检验结果根据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中对应等级指标要求进行判定。 第三部分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说明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此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
13、管理食用植物油产品包含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原油(毛油)为原料,经过加工处理制作食用植物油。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企业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生产范围(半精炼、全精炼)。 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关键指经过过滤,脱胶,脱酸工艺过程而制得食用植物油。通常包含以大豆、花生、葵花籽、菜籽、棉籽等为原料制成三级油,四级油。 全精炼食用植物油关键指经过脱胶、脱酸、而制得食用植物油。通常包含以大豆、花生、葵花籽、菜籽、棉籽等为原料加工制成一级油,二级油。 要注意是,一定要从食用植物油生产工艺过程确定其是半精炼还是
14、全精炼。比如经压榨法制得一级油,往往没有经过脱色、脱臭工艺过程,就是半精炼食用植物油。 通常生产全精炼食用植物油设备条件要求要高于半精炼食用植物油设备要求,所以企业含有全精炼食用植物油生产能力,生产许可证范围能够涵盖半精炼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是一大类,包含范围较广。此次发证产品范围中未包含芝麻油,橄榄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氢化油。 二、基础生产步骤及关键控制步骤 (一)生产加工工艺。 第一部分:原油(毛油)生产加工 原油生产加工方法关键有压榨法和浸出法。压榨法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浸出法是采取符合卫生要求溶剂,将
15、油料经过充足浸泡后进行高温提取油脂。 采取压榨法制油工艺步骤(以花生果为例) 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毛油)。 ↓ 饼 采取浸出法制油工艺步骤(以大豆为例) 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毛油) ↓ 湿粕→蒸烘→豆粕 压榨法制油 1.油料清理:油料清理是利用多种清理设备分离油料中所含杂质工序总称。清理是第一道工序,其效果好坏对整个制油过程顺利进行、出油率高低、油品和饼粕质量等全部有直接影响。关键设备有:筛选设备等。 2.油料剥壳:中国油料种类较多,带壳油料不少。如:花生果、棉籽、葵花籽、油茶籽等。油料剥壳,是制油生产不可忽
16、略工序。关键设备有:刀板剥壳机,圆盘剥壳机设备等。 3.油料破碎:破碎目标,对于大粒油料而言,就是改变其粒度大小,以利于轧胚。通常破碎常见于大豆、花生仁、油茶籽等颗粒较大油料。关键设备有:辊式破碎机设备等。 4.油料轧胚:轧胚又称“压片”,它是利用机械作用,将油料由粒状压成片状过程。关键设备有:轧胚机设备等。 5.油料蒸炒:是指生胚经过湿润、加热、蒸胚和炒胚等处理使其成为熟胚过程。蒸炒是制油工艺过程中最为关键工序之一。压榨关键设备有:立式蒸炒锅设备等。 6.压榨:关键设备有:榨油机设备等。 从生产工艺来说,不能单纯地说压榨油和浸出油哪种好。压榨法和浸出法只是食用植物油两种制油方法,通
17、常要依据原料品种不一样,原料含油量(粗脂肪含量)不一样综合考虑,选择不一样制油方法。当然因为制油方法不一样,制得油风味也是不一样。花生含油量(粗脂肪含量)很高,在50%左右,所以现在中国市场上,花生油大部分采取是压榨法制得。而大豆含油量(粗脂肪含量)较低只有20%左右。为了提升出油量,通常全部采取浸出法。 第二部分:油脂精炼 通常经过压榨或浸出制得油全部是原油(毛油),原油(毛油)是不能直接供人食用,只有经过精炼后符合对应标准成品油质量指标和卫生要求才能供人食用。油脂精炼是去除油脂中游离脂肪酸、磷脂、胶质、蜡、色素、异味及固体杂质等多种物质工艺过程总称。油脂精炼时,应依据毛
18、油内所含杂质性质和精炼后油脂用途,采取不一样方法。现在植物油厂使用油脂精炼方法有下列几类。机械方法,包含沉淀和过滤。化学方法,包含水化和碱炼。物理化学方法,包含吸附精炼、脱臭、蒸馏法精炼等。几类方法在具体应用时通常不能截然分开。 油脂精炼工艺步骤通常为:毛油(原油)→沉淀过滤→水化(脱胶)→碱炼(脱酸)→脱色→脱臭→成品油。 要注意是,压榨法制得原油(毛油)通常只经过初步过滤,脱胶,脱酸。消费者比较喜爱食用花生油,就是因为压榨法制得花生原油在精炼时没有经过脱色、脱臭,保持了花生油特有香味。 1.毛油沉淀过滤:沉淀是最简单一个炼油方法。油脂沉淀,只要有足够长时间,不仅能分离
19、悬浮杂质,还能深入除去油内胶体杂质,如粘液和蛋白质等。过滤是在加压下使油经过过滤设备滤布,将其中杂质除去过程。关键设备有:油池、油槽、油桶,板框式过滤机设备等。 2.水化:水化又称脱磷、脱胶,它是在一定温度下用水除去毛油中所含磷脂和蛋白质等胶体杂质工序。关键设备有:水化锅,离心机设备等。 3.碱炼:碱炼又称脱酸,它是利用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在碱液作用下会发生中和反应,生成脂肪酸碱金属盐,并和油脂分离。碱炼不仅能除去毛油中游离脂肪酸,还能使蛋白、粘液和色素等其它杂质一起被吸附而沉淀下来。关键设备有:碱炼锅,离心机设备等。 4.脱色:油脂随其种类不一样通常全部带有多种颜色,这是因为油脂中含有多种
20、色素所致。叶绿素存在,可使有些油脂呈绿色,而类胡萝卜素存在可使有些油脂呈黄色或橙色。脱色关键采取是利用含有吸附作用物质来除去油中色素。关键设备有:脱色锅,脱色塔设备等。 5.脱臭:现在多采取真空蒸汽脱臭法。它是利用水蒸汽蒸馏原理使油脂中引发臭味挥发性物质,在脱臭器内用过热蒸汽在真空下把它们去掉。关键设备有:脱臭塔设备等。 (二)轻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1.食用植物油中酸价超标:酸价是一项关键卫生指标,中国已经对多种食用植物油制订了对应卫生标准,要求了酸价指标。如GB2716-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15197-94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13103-91色拉油卫生标准。食用
21、植物油中酸价增高,可造成油脂劣变,降低油脂营养价值,影响人体正常消化吸收功效,严重时劣变食用植物油将产生对人体有害物质。 2.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过氧化值也是一项关键卫生指标。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增高,表明其中过氧化物增多,过氧化物增多,将造成植物油氧化劣变,产生大量低分子醛酮等对人体有害物质,增加植物油挥发物,降低了植物油营养价值。 3.浸出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浸出油溶剂残留量是一项关键卫生标准。在GB2716-88食用植物油中要求浸出油溶剂残留量≤50mg/kg。浸出油溶剂是用于浸出法制油时一个溶剂,关键是以六碳为主烷烃类物质,含有较强挥发性,这类物质对人体中枢神经有较强刺激和麻痹
22、作用,其中部分成份(如甲苯等)对白血病有促发作用,所以食用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超标油对人体健康安全是很不利。 4.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加热试验是用来判别油脂中磷脂含量多少一个简易方法。大家把从植物油料中制取出来,还未深入加工处理植物油称为原油(毛油),原油(毛油)未经任何处理,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加热试验(280℃)项目不合格,表明所检样品可能是原油(毛油),也可能是原油(毛油)虽经过加工处理但还不能达成标准在此项目上质量要求。 三、产品相关标准 食用植物油产品对应标准改变较大,相当一部分标准(如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标准等)全部进行了更新转版。如原豆油标准GB1535-19
23、86为GB1535-替换,原花生油标准GB1534-1986为GB1534-替换,原菜籽油标准GB1536-1986为GB1536-替换等。 要注意是: 新标准分类标准:首先根据制油原料品种进行分类,如由花生制得油称为花生油;再根据制油工艺不一样分为压榨油和浸出油,如压榨成品花生油和浸出成品花生油。 新标准等级划分:压榨油和浸出油又分别划分为一级油、二级油、三级油和四级油(部分标准中只分为三级),其中四级为最低等级。通常情况,这分别相当于旧标准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和二级油。生产企业在瓶体标签上必需根据此要求标注对应等级,不能只是笼统地分为“烹调油”、“色拉油”。
24、 四、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依据产品标准改变在必备出厂检验设备中增加了气相色谱仪,用于溶剂残留量项目标检验。同时注明溶剂残留量项目能够进行委托检验,对溶剂残留量项目进行委托检验企业,气相色谱仪设备可不作要求。 降低了对烘箱要求。进行化学分析时要用到标准溶液,标准溶液需要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此时要用到烘箱。因为部分企业自己不标定,而是直接购置标准溶液用。烘箱不是每个企业必备检验设备,故在细则修改后,没有再列入。 五、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改变,将原来半精炼检验项目表和全精炼检验项目表进行了合并。 标准中增加了溶剂残留量项目,而且部分项目标指标有
25、所改变。如原大豆色拉油酸值为小于或等于0.3,现大豆一级油酸值为小于或等于0.2。 这里尤其要注意是新标准中压榨一级油和浸出一级油质量要求是不一样。 在标签检验时除符合GB7718要求及要求外还增加了符合对应产品标准中标签要求要求。如在标签中要标注“压榨”、“浸出”字样,转基因大豆油要按国家相关要求标识等。 六、抽样方法 依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产品。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 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1份检验,1份备查。 七、其它要求 要求了本类产品许可进行分装生产。 分装企业除应含有和其生产相适应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外,还应含有自动或半自动灌装(包装)设备。检验设备应能满足完成出厂检验项目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