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 操作程序 人事管理制度及程序 管理制度 操作程序 ► 试用期职员管理要求 ►招聘程序 ► 职员考勤制度 ►转正申请程序 ► 职员休假制度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 解聘、辞职要求 ►培训程序 ► 福利政策 ►绩效考评程序 ►培训教育基金使用要求 ►职员投诉程序 招聘管理 1.0 目标 1.1 明确招
2、聘和入职程序及相关事项审批权限。 1.2 确保招工过程符合国家法规要求,避免误招童工和发生歧视性事件。 1.3 将最合适人选置于合适工作岗位。 2.0 人员录用标准 2.1德才兼备标准 2.2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标准,任人不唯亲、举贤不避亲标准 2.3 不能录用标准 2.3.1 曾被企业开除、解聘、解聘和自动离职者 2.3.2 年纪未满十八周岁者 2.3.3 使用无效、过期身份证等证件者 2.3.4 形象不佳肢体残缺者。 2.3.5 男士染黄发纹身者。 2.3.6参与非法组织或吸食毒品者 3.0部门依据企业目标和发展策略编制人力需求计划,附《人力需求申请单》
3、见表1)。 3.3.1部门如有“增岗增人”需求须在交《人力需求申请单》同时附该职位之《工作说明书》,并确定以下标准: 3.3.2 符合现在和近期业务需要。 3.3.3 需做好劳务成本投入和产出评定。 3.3.4 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促进业务发展,避免人浮于事。 3.3.5 适应用人单位领导、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 3.3.6 符合人力资源整体开发政策。 3.4 各部门依据各企业营运目标及部门之需要,提前三天出示《人力需求申请单》,送报人事部,管理人员需经总经理审批方可招聘。 招聘步骤 新职位出现 职位空缺 部门申请 岗位说明书 参考组织架构 厂长核准
4、 总经理核准 对外招聘 培训内拔 入职程序 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查验资料及证件 审批 档案电脑(归档) 办理证卡 安排食宿 入厂培训 部门报到上班 试用期职员管理要求 一、试用期职员档案管理 (一)档案内容: 1、职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2、职员学历、职称、资格、奖励证实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3、职员个人简历及暂住证; 4、职员近期1寸相片2张; 5、职员体检表、
5、户口复印件(视岗位需要而定); 6、职员记录表; 7、应聘记录表; 8、录用审批表。 (二)以上1-7项由职员本人提供,并确保真实无误,若发觉虚假,立即开除。 (三)档案管理:各类人员由企业管理部管理。 试用期职员管理要求 一、试用期限 1、有过本岗经验,试用期为1-3个月;无本岗实际经验,试用期为3-6个月。 2、表现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岗位工作,经本人申请,部门同意和企业同意,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完全胜任者,解聘。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1、试用期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均依据企业当年薪资管理要求实施。
6、 2、起薪日期:以企业审批日为起薪日期。未经审批或审批前已经上岗,工资由当事人或指示人自行处理。 试用期职员管理要求 三、试用期解聘 1.试用期间发觉不符合录用条件; 2.发觉所呈报材料和证件有虚假; 3.有违纪行为; 4.不胜任本岗工作或完不成任务; 5.事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符合企业要求丧假除外); 6.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住院除外); 7.旷工1天以上(含1天) 试用期职员管理要求 四、考评转正 1、用人部门负责试用职员试用期考评。 2、考评转正程序: 3、 有本岗实际工作经验,结合岗位在学历、
7、职称等方面要求,很胜任本岗工作,将转为正式职员; 4、无本岗实际工作经验或在学历、技术职称等方面未完全达成企业要求,试用期考评合格,转入见习期,见习期限3-6个月;应届大中学毕业生试用期考评合格后,均进入见习期。 5、见习期满,经考评合格,转为正式职员。(附转正考评表) 转 正 程 序 主管考评意见 部门考评审批 职员申请 厂长考评审核 上报、批复 考 勤 制 度 1、病事假批复权限:由所在部门领导同意,职员需出具书面请假条,病假应有镇级以上医院证实。 2、
8、病事假工资(车间主管级以上包含办公室人员、凡指转正人员): 病假工资二天以内(含二天)基础工资照发;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扣日基础工资50% ;七天以上停发全额日工资;事假停发全额日工资; 3、请假权限:组长半天、主管1天、厂长3天;3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同意。 4、旷工: 旷工1天,扣日工资2倍,旷工3天(含)作自动离职处理(企业不支付工资);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1)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涂改、骗取休假证实;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同意,即不到岗; (3)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4)不服从安排而不到岗; (5) 其它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在5
9、分钟(含)每次扣罚5元 ,迟到早退5分钟-15分钟(含)之内,每次扣罚15元;迟到早退15-30分钟(含)以上每次扣罚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月累计迟到3次,按旷工1天处理。 休 假 制 度(以下指试用期满职员) 1、休假种类: 国家要求法定节日、工伤假、婚假、产假、节育假、丧假。 2、法定节日及假期按国家要求实施。 3、工伤假: (1)工伤假确定:在工作时间内因公负伤,由医院诊疗证实、劳监会判定和企业管理部确定,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可休假。 (2)工伤假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要求工资实施。 4、婚假:职员结婚,给假3天,男女双方符合晚
10、婚条件,休婚假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5、产假:女职员符累计划生育晚育条件要求满23岁零9个月生育第一胎,休产假120天;女方不足23岁零9个月生育,休产假90天。工资根据宁波市社会最底保障工资要求实施(指主管级职员))。 6、节育假:上环女职员凭医疗诊疗书休假不超出3天,已上环或做皮埋手术女职员怀孕后,做人工流产休产假7天,按事假不计发工资。 7、丧假:配偶、儿女、父母死亡,给假5天(遇公休含在内);祖父母、外祖父母、弟兄姐妹死亡,给假3天。丧假期间,按事假要求实施。 辞职、解聘制度 一、权利: 1、 企业对违纪、不胜任工作,完
11、不成工作任务职员,有解聘权力; 2、企业职员如因工作不适等多个原因有辞职权力; 二、解聘条件要求以下:(附解聘表) 1、 违反企业休假管理制度; 2、违反职业道德、有损企业形象和集体利益; 3、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身体情况不符合企业岗位要求; 5、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不胜任本岗工作; 7、企业机构调整需裁员; 8、不符合岗位素质要求; 9、业务发展所必需。 三、 时间要求: 1、试用期职员,应提前7天提出解聘、辞职(其中7天为试工期,试工期内离职、企业不支付其
12、工资); 2、和企业签署劳动协议职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和企业签定劳动协议职员,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离 职 程 序 主管同意 工作移交 办理离职 本人申请 物品移交 离职通知 相关部门签字 (附离职表) 福 利 政 策 一、目标:为职员提供安全保障,稳定职员队伍。 二、标准:工龄工资。 三、适用范围:全体职员。 四、特殊性福利: 特殊性福利按企业要求细则实施。 培训教育制度 1、依据企业发展需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接收和本岗位相关技能和学历再教育
13、者,费用由企业负担; 2、培训教育补助申请、审批程序,按企业要求实施。 3、全部培训费用按在企业服务年限25%递减(包含培训时工资、费用和培训费)。 绩效考评制度 1、目标:建立公平公正评价体系,调动职员主动性。 2、适用范围:试用期职员除外。 3、绩效工资确定: 绩效奖惩基数:现工资总额10%-30%。 4、对营销人员看业绩,对管理人员看效果; 营销人员无功就是过; 管理人员无过就是功。 绩效考评制度 (祥见考评制度) 绩效考评程序 制订标准 考评评价 核定标准 部门主管 管理部 考评
14、 评价 晋升、奖惩 厂长 总经理 淘汰 职员投诉程序 假如职员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或其它包含其本人或她人等方面问题感到不满时,能够按程序提出投诉。 职员 厂长 部门主管 总经理 保密制度 1、对于企业机密性文件材料,应统一由企业专员打印、分发,并立即归档。 2、对于发往外地各部门、办事处机密文件,应事先电话联络,接收方派专员立即接收,以防丢失及泄密。 3、机密性文件材料借阅,须经总经理同意。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摘抄、转借机密性资
15、料,以防泄密。 5、全部计算机应开设开机密码,关键子目录应加开机口令(开机密码由企业管理部备档); 6、企业对外公布各类信息、资料,均应由总经理审批。 7、工资保密:凡和企业签署工资保密人员需按协议要求保密违者按要求处罚。 责任和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50%。 (1)泄露企业秘密,还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企业秘密但采取补救方法。 2、出现下情况之一,给解聘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有意或过失泄露企业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要求,为她人窃
16、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企业秘密; (3)利用职权强制她人违反保密要求。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工资制作和发放步骤 人事部:新进、转正、离职、请假人员工资资料,享受资历工资人员资料,每个月宿舍水电费、宿舍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于每个月3日前转交财务部。 财务部:汪长兵:于每个月8日前将生产日报表、考勤卡、入库产品数量查对完成以确保工资单正常制作。 盛会计:于每个月13日前依据汪长兵审核资料和人事转交相关资料把工资单制作完成,上交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核(3天时间) 罗丹:在2天之内查对职员帐号、联络银行,将工资发放给每位职员 注 1 请大家各负其责,相互合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 如有计划外事情,请提前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