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第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规范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贯彻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在国家、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不断强化公司环保的自律行为,使公司整体环境行为达标。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 施工项目所在
2、地的环境标准高于公司要求的标准时,则采用当地的环境标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及所属工程队,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可结合本办法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五条 公司设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承担环境保护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 第六条 公司从事施工生产的单位,一律设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的环境工作人员,并保持环境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公司建立完整的环境管理监控体系(见下图示). 公司领导组 公司环保监察科 公司项目指挥部 分公司机构 小型项目部机构 公司项目部机构
3、 工程队机构 公司环境管理监控体系图 第七条 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等施工作业项目,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八条 公司建立覆盖全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层、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之间,建立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九条 环境保护责任制是企业总体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分层制定、分级负责、归口劳动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分别制定本单位各级、各类人员环境保护责任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研究、审定、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条 环境保护责任制是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各级领导
4、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保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各单位分别制定环境保护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促进各级各类人员履行职责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第四章 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 做好环境知识的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环境知识,熟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公司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归口劳动人事培训部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分公司根据年度施工生产需要,认真编制年度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
5、员工培训教育计划,一并下达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侧重对环境保护工作骨干、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化培训教育,负责公司领导、公司本部环境管理人员、项目环境管理人员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各分公司依法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侧重特种岗位作业、环境工作人员的送培,履行“三级教育"中的厂级环保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 项目指挥部(经理部),针对本项目特点和生产需求,开展相关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工程队履行用人单位职责,全面掌握本单位员工培训教育情况,安排员工培训教育,进行环境技术交底,履行“三级教育”中的车间级和班组级环境教育及员工转岗培训教育职责,满足培训教育内容. 第十八条 新技术、新工艺、新
6、材料、新设备由使用单位、开发设计制造单位负责组织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环境知识和环境影响评价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九条 环境监测人员须经专门的培训、考核。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 第五章 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公司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归口生产计划部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在编制年度建议计划的同时,测算环境方面投入的建议计划随生产建议计划一并报公司生产计划部门. 第二十三条 小型建设项目、大型非标设备的环保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
7、用,相关费用纳入概预算,并单列显示.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 第二十五条 一般工程项目可根据同类工程的实际发生或按产值一定比例,测算环境投入金额,纳入生产计划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施工生产及环境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资金不足时,应以保证有效投入为原则,经现场领导研究确有必要时,即可增加资金投入,不做计划调整,但应纳入环境投入帐项和财务决算,做出总结分析.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在有关单据上注明环境资金及其有效金额,财务部门方可列
8、帐。各级财务部门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给,并建立辅助帐项。 第六章 环境控制与环境保护 第二十八条 环境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机械设备使用、物资材料消耗归口机械物资部门,施工过程环境控制归口工程管理部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卫生防疫站负责。公司经营开发部门负责将中标工程项目合同承诺的环保内容,分别传递给工程管理部、机械物资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在组织工程项目策划时,同时进行环境保护的策划。 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机械、物资等部门人员进行项目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工作,执行CX-E-06《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第二十九条
9、 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纳入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总工程师施负责对施组中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环境保护措施、设施的实施。 第三十条 现场施工技术部门针对作业项目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制定环保技术交底,并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 第三十一条 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设施均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设置明显的环境保护标志。 第三十二条 市政工程、风景区、保护区工程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环境管理方案、应急预案。重要环境因素应按规定建档、登记、上报,定期监测、评价。
10、 第三十三条 公司使用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企业员工环境管理范畴。 第三十四条 劳务分包、工程分包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分包方人员遵守当地的环境法规和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第七章 检查、监测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系统、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 各级环保组织机构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十七条 各级专职环境监察工作部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
11、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第三十八条 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分公司、项目部环境工作部门负责填报《环境监测情况报表》(见后附表),每年12月20日前报上级环境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 公司卫生防疫站负责公司范围内各单位、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单位、项目也可由当地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应分别报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工程管理部、机械物资部、发展研究部。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凡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并按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
12、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第四十一条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发生环境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由分公司或项目部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发生环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集团公司《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办理。 第四十二条 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门实施,归口专职环保部门管理。 第九章 环境保护活动 第四十三条 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开展环保活动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第
13、四十四条 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归口企业文化部牵头。围绕企业环境保护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企业环保文化. 第四十五条 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党政工团组织积极组织、参与以环保为主题的活动。 第十章 奖励处罚 第三第四十一十六条 公司对部门、分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部)环保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奖罚金额2000~40000元。 第三十二四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公司,经审核批准给予奖励; 1)获得总
14、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 2)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树者。 3)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 第三十三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环境保护受到业主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3)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责任者.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四十九条 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应结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第三十五五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五十一条 本办法
15、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三局安〔1997〕 (1997)365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OO三年九月十日 附表1: 附表一 环境监测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环报表-01 序号 环境因素 监测项目/内容 检查/监测次数 达标率 备 注 1 工业企业场界噪声 2 污水排放 3 机动车尾气 4 车辆定置噪声 5
1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 6 施工粉尘土排放 7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8 生产废弃物处置 9 植被保护 10 11 12 注:9~12为其他监测项目,此表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 安质部(传真0351-8950850,邮箱:gjg@ztsj。com),,内容依据监测情况 和日常检查情况,,认真填写, ,并由主管领导审批。原环报—01《环境目标 完成情况报表》同时作废。 填写: 审批: 日期: 主题词:印发 环境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总公司安质部, 公司本部各部门,存档。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3年11月6日印发 审核:尚振宇 校对:管建国 份数:61份 9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