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工程质量重要管控点(内部试行)主编部门:XXXXXXXXXXXXXX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重点的管理,提高员工质量意识,提升企业质量信誉,确保企业年度质量目标的实现,有效促进本企业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稳中有升。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XXXXX相关制度和XXXXX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XXXXX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和会议要求,并结合XXXXX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求.第二条 适用于XXXXX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第二章 质量重点管控内容第三条 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第四条
2、按照公司制度要求配备与之适应的质量管理专职人员,保证质量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五条 现场工程质量重点管控内容见下表:现场工程质量重点管控内容表工程类别分项工程名称质量管控重点施工管理程序管理1。不得无方案施工、不按方案施工、施工方案未完成审批就进行施工;2.栈桥、平台、支架、模板、挂篮、桥面吊机、移动模架、提运架设备等临时设施及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3。对各级监督部门检查通报的问题未及时整改闭合;4。必须严格执行三级交底和三检制度;5。项目未建立不合格品制度或不合格品管理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工件及工序没有检验状态标识;6。无首件制施工制度或有制度未执行;7.质量管控责任不明确。试验管理1.
3、 试验室未授权备案开展试验工作.2。 试验室标准试验未经批复投入生产;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拌合操作系统输入数据没有第二人复核;3。 试验室出具虚假资料或报告,材料没有经检测合格即用于工程.5。 试验检测设备未标定或超出检定周期继续使用或无使用台帐.6. 超授权范围开展试验工作;严重违反检验检测技术规程操作。测量管理1。项目开工必须复测控制网,并完善签字手续,否则不准施工。2。测量设备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不得使用.3。主体工程施工测量放样数据未经复核签认就进行施工放样工作、放样未进行换手复测;4。 未经计算编造测量数据,出具虚假资料.路
4、基路基土石方1.填挖没有按照方案分台阶施作,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设置路拱横坡;2。软基处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3。台背回填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防护1。边坡防护必须开挖一级防护一级;2.锚杆框架梁锚杆长度和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涵洞、通道1。基地处理验收,砼质量、钢筋数量、防水处理与设计不符路面基层1.底基层或基层不满足设计要求2。底基层或基层养生期间没有封闭交通。面层1.面层结构层厚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桥梁桩基础1. 重点对施工中加强对桩位、桩长、桩径的控制,保证桩基钢筋的数量和长度以及连接质量;2. 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止塌孔的措施和断桩的措施。承台重点加强对标高、轴线位置和砼强度的管控,保证
5、钢筋数量及钢筋骨架尺寸墩台身、盖梁垫石现浇(预制)梁板1. 严格复合支座的标高、型号,设置的预偏和支座的方向;2。梁顶的标高及梁体钢筋的数量和砼强度;3。在书面交底中明确预应力管道布置、锚下钢筋、混凝土控制措施和责任人;4.压浆孔道的必须要有防止漏浆、堵管的保证措施;要有孔道压浆的质量控制措施;5。梁体预埋钢筋数量满足设计要求,梁翼板线性控制到位;6。在书面交底中明确支座处加强钢筋的安装和保证混凝土振捣密实的措施及监督措施的责任人;7。严格控制梁体长度和顶板厚度.隧道洞口1.仰坡截水沟及沟底防水必须在开挖前完成设计要求.洞身开挖1。不良地质和浅埋地段的必须有经设计方确认的地探复核资料;2。超前
6、地质预报施做规范,资料存档齐全;3。开挖必须严格按照开挖方案严格执行;4。管棚和超前小导管的长度及数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做;5.开挖几何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开挖轮廓线;洞身开挖6。开挖结束在开展下道工序前必须安排机械、人员清理不稳定体;7.不得超步距施工;8。严禁不按要求设置逃生通道.防排水1。防水板焊接质量、止水带搭接,必须要预留挤压余量;2.排水系统保持通畅,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衬砌1.初支拱架半成品检验、安装间距、连接质量以及锁脚锚杆安装布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仰拱底虚碴清理不彻底、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3。杜绝不按照早成环原则施作。4.二次衬砌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5.隧道二衬侵限;
7、6。必须要明确防止二衬背后脱空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备注:1、表中列出的项没有覆盖到但影响工程实体结构或易发生较大质量或重大质量事故的项同样适用.2、XXXXX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认为应纳入“质量重点”问题考核的其它质量问题。第三章 质量重点管理奖罚第六条 对违反质量重点管理规定的,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等措施。检查负责人严格按照XXXXX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及奖罚细则中相应条款,进行考核和奖罚。第七条 对违反质量重点管理规定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且给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由公司质量主管领导对项目经理实施约谈,并根据情况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加重处罚。第八条上述经济处罚,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一个月之内,将处罚金额上缴公司财务部。第五章 附则第九条 本细则由XXXXXXXXXX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第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