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实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实训、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妥善处理和解决实训课、认识实习、生产(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实训、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及对学生进行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训练的重要途径。中职教育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教学总学时以28003200学时为宜,实践教学不低于总学时50。第二条实训课1.教师应根据实训大纲要求,编写实训指导书,设计实训方案,写出实训计划和进程计划,准备好实训记录本;2。教师于实训前应协助实训场所管理人员
2、准备好实训所需要的器具设备和物品,并进行试做;3。教师与实训场所管理人员,都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训规则,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记入实训成绩(占30%),要求学生按规程进行操作和训练,确保人身安全和器具设备不受损坏,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训练器具,掌握操作技能,分析实训结果和撰写实训报告,使学生树立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实际技能。教师对实训报告应认真批改,对数据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令其重做。第三条实习1.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2.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要制定实习计划,掌握实习内容,准备好必要的实习指导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到“六定”。实习前应召开动员会
3、,宣布实习计划,发放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进行组织纪律与安全等教育。对于带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种,安全生产教育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3.指导教师负责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取得实习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和技术人员指导;关心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重视实习成绩的考核,及时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写好实习书面总结,送交教研室,并报教务科备案。第二章 实训、实习的目的和要求第一条实训、实习的目的是为了接触生产实际,积累感性知识,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强群众观念、劳动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
4、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范围的感性认识;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4。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5。虚心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品德。第三章 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第一条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实习、实训计划由专业教研室制订,报学校审定。各专业应按审定后的实习、实训计划执行。第二条在执行实习、实训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实
5、训时间,变动实习、实训地点,须书面说明原因,经学校签字同意后报教务科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第三条 学校必须在开学前,将审定的下一年度实习、实训计划总表分送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各单位有计划地积极准备和安排工作。第四条 实训、实习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训、实习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实训、实习大纲,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学校审查汇总,同时报教务科备案,于实训、实习前发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实训、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训、实习的课题和要求;2。实训、实习的岗位与检查方法;3。实训、学习方式和时间分配;4。实训、实习期间的现场教学师傅和定期轮换、讲
6、课辅导安排;5。实训、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第五条 为提高实习效果,专业教研室必须会同有关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于实习前印发给学生。第六条 在校外实习开始前,专业教研室应督促指导教师提前12周前往实习单位,按实习大纲要求,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场所的具体条件,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于学生下去实习之前发给实习师生.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第四章 实训、实习场所和实训、实习方式第一条 选择实训、实习场所应满足实训、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充分利用校内
7、实训基地。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训、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训、实习大纲的要求;2.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训、实习比较重视;3.便于安排师生食宿;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第二条 实训、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训、实习场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既可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以将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散进行。考虑到目前学生外出实习难于动手的实际,还可以采取校内外相结合进行生产(专业)实习的尝试.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都要满足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各教研室尤其要加强组
8、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第五章 实训、实习指导教师第一条 实训、实习领队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训、实习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为了保证指导质量,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本科生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训、实习。第二条 教研室必须提前两个月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要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非更换不可者,须经教研室申述理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备案。第三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1.实训、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训、实习场所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训、实习场所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训、实习实施计划,
9、作好一切准备;2.按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训、实习的情况,与实训、实习场所配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3。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实习,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教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5。定期向实训、实习单位领导汇报情况,争取实训、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厂校关系;6.检查实训、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7.指导学生写好实训、实习报告,负责组织考核、撰写评语和成绩评定工作;8。实训、实习结束后写出工作总结并向教研室汇报.
10、第四条 学生在实训、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领队教师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直至停止其实训、实习,并立即向教务科报告。第六章 实训、实习的组织领导第一条 实训、实习应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学校其他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第二条 学校具有下列职责:1。审定各教研室制订的学期实训、实习计划,协调各单位联系的实训、实习场所,汇总实训、实习计划报教务科备案;2。编制年度实训、实习经费预算,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实习经费总额,确定并分配实训、实习经费定额;3.检查各教研室实训、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训、实习计划执行情况;4。
11、协调实训、实习中的有关问题;5。检查实训、实习质量,总结实训、实习工作,组织实训、实习经验交流等。第三条 教研室职责如下:1.组织制订和填报实训、实习计划;2.负责编写实训、实习大纲、实习任务书和实习指导书;3.会同专业教研室联系落实选定实训、实习场所;4.审定和选派实习的指导教师,并考核他们的工作;5。建立实习带队组织;6。检查各实习班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7.实习前进行组织动员工作;8。检查实训、实习质量,实训、实习结束后,组织室内经验交流会;第七章 对学生的要求第一条 实训、实习中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各点:1。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实习队委会的领导;2.必须接受实习带队教师指导.应按实训
12、、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训、实习任务;要重视向实际学习,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工厂或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帮助工厂开展技术革新,组织公益劳动等);4.不得无故不参加实训、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教师(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5.实训、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训、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6.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实训、实习的生活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八章 实训、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第一条 按实训、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
13、训、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训、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训、实习考核.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均可.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日记(笔记)、实习报告(总结)等.第二条 实训、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训、实习任务,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很认真并齐全、完整,实训、实习报告能对实训、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训、实习态度端正,实训、实习中无违纪行为.良
14、好:能较好地完成实训、实习任务,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认真、齐全,实训、实习报告能对实训、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训、实习态度端正,实训、实习中无违纪行为。中等: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日记较认真,实训、实习报告能对实训、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训、实习中无违纪行为.及格:实训、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训、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记实习日记,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训、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
15、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1.未达到实训、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2.未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3。实训、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最终成绩以优秀(9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五档评定。第三条 实训、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训、实习。否则,其实训、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违纪者补作实训、实习期间的费用,一律由学生个人自理。
16、未补实训、实习或补作实训、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章 实训、实习工作总结第一条 实训、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应于结束后一周内将实训、实习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交教研室及教务科,教务科将不定期地对实训、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第二条 核算实训、实习教学工作量时,必须向教务科报送工作量统计表.第十章 实训、实习经费使用第一条 实训、实习经费按国家和学校财务科有关开支规定执行。第十一章 附则实习安全协议书个人自主实习协议书实 习 安 全 协 议 书为了加强对学生实习的管理,确保全体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和生产安全,在确保学生非个人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的前提下,较好地完
17、成实习任务,学校与实习学生签订如下协议:甲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乙方:实习学生( 班级)1。甲方负责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合同书及有关事项;2。甲方对乙方必须进行本工种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乙方才能参加实习(含校内实训、实习);3。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入乙方的实习成绩,占30%;4.乙方进入实习单位后,根据甲方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合同,由甲方会同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乙方才能进入岗位或班组实习;5。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带队老师每天要进行实习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安排参加安全教育,并参加考核,拒不参加安全教育者,停止其实习,
18、完成安全教育,方可继续或跟下一届补实习;7.乙方必须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劳动纪律和校规校纪;8。乙方在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校规校纪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负责;实习时间200 年 月 日到200 年 月 日共 天;实习人员:甲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乙方:实习学生( 班级)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合同签定日期:200 年 月 日个人自主实习协议书为了加强对学生实习的管理,确保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和生产安全,在确保学生不发生不安全事件的前提下,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经家长慎重考虑,学校与实习学生、实习单位签订如下协议:甲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乙方:实习学生(班级: 姓名
19、: 学号: )丙方:1.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丙方,并与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合同书及有关事项;2.丙方对乙方必须进行本工种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乙方才能参加实习;3。丙方对乙方的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入乙方的实习成绩,占30;4。乙方进入实习单位后,根据自己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合同,由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乙方才能进入岗位或班组实习;5。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违纪违法事件由个人和实习单位负责;6。因未注册,完不成学业,由学生个人负责;7。某些课程、技能鉴定证受到影响,需本人自学完成,学校不另做安排;8。实习时间200 年 月 日到200 年 月 日共 天;9。此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甲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乙方: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合同签定日期:200 年 月 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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