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设备现场管理标准一、井下线路架设标准1。1 线路高度要求:1。1.1 10KV高压线路离地地高度不得低于2。8m,380V动力线路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220V照明线路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m.线路架设要平直。1。1。2运输巷道调车场、装车场、弯道处及附近10米范围内,电缆架设高度应安装在巷道相应侧紧贴顶部,以防运输车辆挂坏.1。2 电缆必须架设在风水管同侧,与风水管间距不得小于300mm。同侧架设各等级电压线路应按照以下标准自上而下敷设,10KV高压线、380V动力线、220V电力线、通讯线路,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离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离应不小于50
2、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通讯线路与其他线缆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100mm。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3米,高压、低压和通讯线路的固定件各自分开架设,互不联用。敷设电缆的锚桩、卡箍等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应损坏电缆的外皮。1。3 电缆架设采用16mm2的钢绞线或8铁丝拉直后用电缆挂钩将电缆悬挂,或用尼龙扎带绑扎。1.4 三相四线架设:采用长度400毫米404角钢制作支架,将支架用2根16螺纹钢(长度不能小于150mm)猫桩固定在巷道邦壁上, 然后将2碟瓶安装固定,将线路拉紧、绑扎在绝缘体上;1。5 照明线路架设:线路必须水平,桩距不超过5米/个。电缆架采用膨胀钩和圆钢制作,直径不得小于12毫
3、米;220V照明线路采用两芯电缆架设,严禁将线路与管路或其它杂物混在一起。1.6 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1.7 爆破现应架设在巷道左侧,与照明线路间距不得小于0。5m .二、井下管道架设标准2。1所有管道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规范架设,要求一边走、一线直。2。2井下159以上管道必须采用现场焊接,133以下管道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可采用法兰连接,镀锌管采用法兰或丝扣连接。2。3井下各类管道安装于巷道右帮壁(和电缆、风管安装在同一侧),距底板高1。2米,管道应紧贴帮壁沿巷道方向架设。2.4同时架设两根以上管道时,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下分
4、层平行架设;管道之间间距规范合理,管道不得相互交叉。架设高度一致.无漏风、漏水、漏气等现象.2。5锚桩位置应选在不影响人员和机械操作、行走等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锚桩的选择要保证能承载所悬挂物件的重量且锚桩外露长度不得超过50厘米,锚桩内置长度不低于30厘米。如发现锚桩弯曲、变形、折断等情况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2.6工作压力低于0。6MPa管道可选用普通焊管;工作压力高于0.6MPa管道必须选用无缝钢管。2。7管道壁厚要求:20以下各类管道壁厚必须大于2毫米;2557各类管道壁厚必须大于3毫米;65-159以上各类管道壁厚必须大于4毫米;219以上管道壁厚必须大于6毫米.2。8焊接要求:管道
5、对接点焊后,接口偏差不超过1毫米;管道壁厚大于6毫米时必须打450坡口后焊接;所有焊缝必须两遍焊接,焊缝要求无气孔、夹渣,表面平整;根据管道材质选用合适的焊条。三、用电管理3。1施工现场所有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任意搭接.3。2线路选型规定: 3.2。1动力电缆选型:井下所有电缆必须使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45度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如有机械损伤的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3.2。2 220V用电线路选型:所有220V用电电路必须使用橡套电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体导线、护套线或其他线代替。3.2。3 爆破线选型:爆破母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护套线或双型散线
6、代替。 3。2.4 通讯线路选型:井下所有通讯线路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线路。3。3接线、分线、搭火: 3。3。1要尽量减少线缆的接头,经常拖动使用的电缆,应当采用整根电缆,中间不应该留有接头。另外在重要场所,如潮湿场所等地,不要有接头.3。3.2任何电缆上不得私自切断或开口连接其它分支线。电缆需要截断或开口必须书面报矿审批后由专业电工操作,电缆连接必须使用接线盒或接线柱连接,禁止使用钩状连接方法. 3。3.3普通电线连接要合乎规范。尽量增加电线连接处的接触面,禁止使用钩状连接方法,必须采用绞接方法,先要把多股线绞紧,不可有毛丝外露.3。3。4 接头位置应错开.各相导线的接头处要错开,接头外面
7、要包好黑胶布.大截面积的导线,里面要先包上黄蜡布或黄蜡绸,以提高绝缘性能。3。3.5施工现场应有总开关箱和分开关箱,开关箱的制作应满足电工规范,应有接地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开关箱应加锁,并指定专门电工负责管理,以防无关人员乱搭线,而引起事故的发生。3.3.6井下用电矿负责由地面配电室或井下变(配)电硐室供电至总开关箱,现场施工用电由各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从总开关箱接线搭火至各分开关箱或用电设备。此范围以外所有接线搭火必须报矿机电设备科,由机电设备科审批后现场指导操作。3.4电气及保护: 3。4.1 井下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设有漏电、短路、过负荷的综合保护装置。开断电流值应不超过额定开断电流值的一半,
8、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得任意取消。 3。4。2 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 3。4.3 接地点应选择在井下水仓或积水坑、潮湿的地方,主接地设置在水仓位置,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设置在排水沟,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板或不小于3。5mm的钢管;设置在其他位置,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管,并竖直买入地下. 3。4。4 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铁,或直径
9、不小于12mm的圆钢。 3。4.5 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欧姆,分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 3。4。6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开关、一机一保护.3.4.7井下通讯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3.5变(配)电所硐室: 3.5.1 进行变(配)电所硐室应砌碹,采用非可燃性材料支护,顶板和墙壁应无渗水,电缆沟无积水。 3.5。2变(配)电所硐室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地板标高高出0。5m。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向外开的门,并关门加锁,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3。5.3 硐室内电气设备之间应有不小于0.8m的通道,设备与墙之间应不小于0.5m. 3.5。4 硐室内电气设备应标明编号和用途,并有
10、停送电标志。硐室入口应有“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牌,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应有照明.3.6计量: 3.6.1 公司、矿与各施工队必须明确各自用电范围和负荷,装有计量表.3.6。2 由机电设备科每月对各施工队用电情况进行统计造表登记,各施工队主管人员参加确认。3。6。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增加计量范围的,由各施工队申请,生产技术科审批,书面通知机电设备科到现场进行计量。3.6。4 各施工队如需新增用电设备和负荷,必须向机电设备科提出申请,由机电设备科审批后到现场指导接线搭火,并做好计量措施,不得私自乱接乱搭。3.7其他规定:3。7.1爆破用母线应专线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
11、.7。2线路上严禁挂搭任何物品,衣服、工具不准搭在电力线路上或电气设备上.3.7。3控制箱内不得放置其他物品,附近不得堆积杂物,以免堵塞通道。控制箱要绝缘,要有防水、防潮措施。电线不得被挤压或被水浸泡,以防漏电.3。7。4施工现场线路设备必须符合矿井标准要求,开关箱安装规范,使用漏电开关,设备做好接地保护,防止触电事故。严禁使用明刀闸、明插排。3.7.5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3。7。6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3.7。7巷道内照明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严禁有裸露、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空灯头、无照明等
12、现象。3。7。8作业面照明线路必须采用橡套电缆,作业面50m内照明必须使用36V低压照明,低压变压器进、出线必须安装控制开关,照明强度符合要求。3.7。9所有电力线路不得与风筒、风水管相互交叉缠绕。作业面临时抽水的线路不得和风水管交叉缠绕。四、设备领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报损、退库规定:1。1 水泵领用领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报损、退库规定 1。1。1 水泵领用:1。1。1.1 根据甲(孙家墩磷矿)、乙(工程班组)双方签订的生产合同协定,已形成的固定水仓,由甲方负责水泵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报损、退库。1.1。1。2 现已安装在用的甲方水泵,656入口水沟排水泵由乙方负责安装、
13、使用、维护、保养。1。1.1.3 作业面甲方不提供水泵,由乙方自行负责,将水抽排至大水仓。1。1。1.4 如乙方未按技术要求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涌水,按照生产合同约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新增水量由乙方自行组织设备抽排,并承担相应电费。1.1.1。5如在生产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新增水泵,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由生产技术科现场核定是否符合要求,书面通知机电设备科到现场核定,报公司、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并有乙方负责安装、使用、维护、保养。1。1.1。6 凡是由乙方负责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的水泵,由乙方负责办理领用手续. 1。1。2水泵安装:所有潜
14、水泵必须立式安装,水泵底部与水仓底部至少间距20cm,不得横放于水仓中.水泵进水底部必须用细格钢丝网包扎,防止杂物被吸入到水泵,导致水泵堵塞。 1。1.3 水泵使用、维护、保养:1.1。3.1 抽排水必须由水泵工操作,水泵工必须懂得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安排他人兼职和不熟悉的人操作。1。1.3。2 水泵工必须每班对水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声音、温度、电流、电压等),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水泵不准带病运行.1。1.3.3 水泵工必须经常对水泵进水底部进行清理,及时清除杂物、砂石、淤泥。发现泵体内进入异物,水量减小和堵塞,影响抽水效果,必须立即清理,不得继续运行. 1.1。4 水泵报损
15、、退库:1。1。4。1 对拆除不用的水泵,由乙方拆除后,矿机电设备科对水泵进行检查,完好无损由机电设备科签字,乙方到仓库办理退库手续。1。1。4。2 对已损坏,乙方无法修复的水泵,有乙方拆除后,矿机电设备科对水泵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属正常损坏,由机电设备科负责办理退库手续。如因以下情况造成水泵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水泵工未及时清除杂物、砂石、淤泥,导致水泵堵塞损坏;因未按照规程操作,干抽导致水泵损坏;因安装原因,水泵缺项或相电压不平衡损坏;水泵出现异常(发出异常声音、温度过高、电流不正常)后,未及时停泵检修,查明原因,继续运行导致损坏。1.2 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领用、安装、使用、维护、保
16、养规定: 1。2.1甲方负责由地面配电室或井下变(配)电硐室供电至总开关箱,乙方负责总配电柜至现场所有用电负荷的相应物资设备及安装、使用。1。2。2 乙方在总配电柜搭接用电负荷,必须经机电设备科审批后到现场指导操作。1.2.3 需由甲方提供的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乙方提出申请,机电设备科现场核定后,报公司、矿审批后,由乙方办理相应出库手续。乙方负责安装、使用、维护、保养。1.2.4 所有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必须符合井下矿山使用标准,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1。2.5 所有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安装在宽敞、干燥的位置,易于操作。水仓位置的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安装标高
17、必须高于水仓最高水位0.5m。1。2.6对拆除不用的甲方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由乙方拆除后,矿机电设备科进行检查,完好无损由机电设备科签字,乙方到仓库办理退库手续。1.2。7 对重新变更使用地点、对象的甲方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必须报机电设备科到现场核定。1。2.8对已损坏,乙方无法修复的甲方配电柜、开关柜、启动柜,由乙方拆除后,矿机电设备科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属正常损坏,由机电设备科负责办理退库手续。如因以下情况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因安装位置不合理,导致被水淋、物体打击损坏;因未按规定安装造成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1.3 电缆领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规定:1。3。1需由甲方提供的电缆,乙方提出申请,机电设备科现场核定后,报公司、矿审批后,由乙方办理相应出库手续。乙方负责安装、使用、维护、保养.1.3。2对拆除不用的甲方电缆,由乙方拆除后,矿机电设备科进行检查,完好无损由机电设备科签字,乙方到仓库办理退库手续。1.3.3对重新变更使用地点、对象的甲方电缆,必须报机电设备科到现场核定.1。3.4 对损坏的甲方电缆,由乙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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