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东 省
文物维修工程验收表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广 东 省 文 化 厅 制
维修单位名称
时代
保护级别
地址
使用单位
方案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工程管理部门
负责人
设计单位
资质
设计主持人
施工单位
资质
施工负责人
监理单位
资质
监理负责人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批准维修项目
经费使
用情况
原预算
竣工决算
节余或超支原因
设计单位对维修的意见:
负责人: 年
2、 月 日
监理单位监理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方)验收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市文物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专家验收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验收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3、
省文物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
一、“申请单位"指直接主管工程的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二、工程管理单位指具体负责施工管理的单位。
三、设计单位填写工程是否按设计图纸维修。
四、监理部门填写施工中隐蔽部分、安全结构、是否按设计施工等监理事项,并予以签名确认。
五、工程完工后,经市文物管理部门、工程管理单位验收,设计单位、监理部门加意见后,申请单位才能向省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验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竣工报告
2。施工现场及维修后照片
3。竣工图
4.经费决算书
七、申报验收需填写此表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