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成全部成工工程机械股份管理文件 “成工”牌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QG/CG E 01 — 共5页 第1页 1. 目标 为了满足市场要求好,确保用户取得良好售后服务,规范售后服务人员行为和售后服务代理商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实施细则。 2. 范围 本管理实施细则适适用于我企业所生产各型产品,在要求期限内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推行对用户相关服务承诺。 3. 职责 3.1. 营销部用户服务部负责对售后服务工作管理,对成工产品售后服务代理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验、考评和管理。 3.2. 研
2、究所负责提供产品多种样本和宣传资料中产品技术参数和外文翻译。 3.3. 生产部、物资部负责提供成工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所需零、配件。 3.4. 质保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监督和考评。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售后服务在本文中,是指“成工”牌产品售出以后,必需向用户提供产品点检、“三包”服务、故障排除等服务工作,确保用户能有效、安全、放心地使用本企业产品。 4.2.营销部用户服务部是企业实施售后服务工作职能部门,对成工产品售后服务代理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支持和服务。 4.2.1成工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按二级组织形式进行。 4.2.2用户服务部是实施售后服务工作一级职能部门
3、负责制订售后服务工作多种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指导二级机构(代表处、售后服务 四川成全部成工工程机械股份- - 同意 - - 实施 QG/CG E 01 — 共5页 第2页 代理商)有序开展多种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对用户使用维护产品培训和 对本企业售后服务人员、服务代理商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定时培训、指导及管理;负责对产品所发生多种质量问题进行指导性处理或直接处理;负责定时向股份企业相关质量技术部门反馈产品质量信息,并提出改善意见和提议;对产品“三包”服务费用进行有效管理。
4、4.2.3.营销部驻外各代表处售后服务人员,各地售后服务代理商是本企业实施售后服务工作二级职能机构,其职责是:接收一级管理机构领导、指挥、检验及考评;具体日常工作接收各代表处领导安排;根据《售后服务代理商管理实施细则》向用户提供良好服务(其中包含:点检、多种故障排除等),立即反馈质量改善项目标跟踪信息,并在要求时间内将损坏件返回用户服务部。按要求时间向一级机构呈报相关报表及工作总结,接收一级机构向其安排相关工作。 4.2.4有条件代表处,设置所在省(区)售后服务组,设服务主管一名,负责安排本省(区)内“三包”服务日常工作和本省区售后服务管理,负责向一级机构定时呈报多种报表及工作汇报。 4.
5、3 产品“三包”期限确实定 4.3.1“三包”期限:本企业所生产各型产品,其产品“三包”期限为六个月或1200小时,以先到为准。 4.3.2产品“三包”期限确实定是政策十分强烈一项工作,应本着对用户、对企业负责标准,既不能随意缩短,也不能任意延长,必需按相关要求严格实施。 4.3.3“三包”期确定:“三包”期从产品交付用户之日起计,售后服务代理商凭发票、合格证、保修卡(保修手册)等三证建立档案给予确定,并将相关凭证(用户信息卡)在用户提货当日(遇节假日顺延,最迟不超出三天)报送一级管理机构(或代表处)录入微机建立档案。 QG/CG E 01 —
6、 共5页 第3页 4.4“三包”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 4.4.1交货时服务:向用户提交产品前,代理商服务人员必需事前根据《保修手册》要求将产品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即第一次点检(首检),并当面向用户讲解产品相关使用、保养等方面要求,指导用户操作产品和多种安全知识提醒,并将结果按要求报用户服务部。 4.4.2点检服务:用户购置成工产品时作第一次点检服务(见4.4.1);使用1个月(200小时)应作第二次点检服务,指导用户进行正确维修保养(按点检要求进行);使用3个月(600小时)应作第三次点检服务(按点检要求进行)并将结果按要求报用户服务部。 4.4.
7、3排除故障服务:在“三包”期内除了要求标准服务外,用户产品临时发生故障时,服务代理商应在1个小时内作好派工准备,在1个工作日至24小内排出故障(重大故障,换总成除外)。处理完成后,按要求认真填写《三包维修呈报表》,用户签字有效。 4.4.4特殊服务:用户投诉反应产品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如遇重大质量故障,应书面报用户服务部联络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按要求认真填写《三包维修呈报表》,用户签字有效。 4.4.5委托服务:成工产品因用户跨地域(省)作业时,代理商汇报用户服务部委托服务,经用户服务部下委托书,委托当地服务代理商售后服务(进行点检、故障处理等工作)。 4.5“三包”服务费用使用及报销
8、 4.5.1“三包”服务费是指对产品实施“三包”服务工作完成后,经核实由本企业支付一次性服务费用。依据本企业管理要求有权进行调整,具体措施按当年企业和服务代理商所签署《售后服务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要求实施。 4.6“三包”损坏件处理 QG/CG E 01— 共5页 第4页 4.6.1定义:三包损坏件是指由本企业生产产品在“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零部件、外购配套件。 4.6.2更换赔偿 4.6.2.1产品在发生故障后,代理商派出“三包”服务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经维修人员、我企业驻该地域代表处服
9、务主管(维修人员)认定属产品质量、制造质量造成损坏,报用户服务部技术支持片区长审核同意,由用户服务部配件供给组或向就近配送中心发指令,发货更换。 4.6.2.2退件:更换后损坏件,各代理商负责按要求时间(30天内)将“三包”损坏件按时退回用户服务部,如不按要求时间退回,按《售后服务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制度处理。 4.7企业驻外售后服务人员管理和考评 4.7.1驻外售后服务人员代表用户服务部实施售后服务工作,负责接收用户服务部领导、指挥、检验和考评,对服务 代理商日常服务工作进行技术支持、服务监督、检验、汇报和和用户沟通。 4.7.2在对代理商进行监督管理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做
10、到耐心、热情,解答问题正确,技术支持有效。 4.7.3 驻外售后服务人员接收营销部各代表处日常工作安排。 4.7.4本企业驻外售后服务人员,根据由企业集中管理,各地调配标准进行。人员调配由用户服务部部编制,报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4.7.5驻外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由企业用户服务部统一安排进行,每十二个月度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4.7.6售后服务代表如发生违规情况,一经发觉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5. 考评措施 营销部用户服务部依据《售后服务代理商合作协议》、《成工产品售后服QG/CG E 01— 共5页
11、 第5页务升级管理措施》相关要求对售后服务代理商进行考评。对企业驻外售后服务人员工作按《成工股份企业用户服务部驻外售后服务人员岗位待遇管理措施》进行考评。 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假如有和之冲突文件制度,以本管理要求为准,解释权属成工股份企业。 编制 周元林 文 件 会 签 曾庆元 颜 慧 周建华 王立山 唐松林 审核 李廷影 明 政 梁建宗 刘 明 唐 勇 曾绍勇 同意 邓 登 黄 忠 朱文峰 曾令良 李 磊 李廷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