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龙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方案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变村级卫生工作“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难题,让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以政府主导卫生工作宗旨的医疗服务得到规范,预防保健有效落实,达到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农村群众
2、身体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结合我院实际,特定2011年镇龙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方案一、以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行“五统一”管理,即:行政统一管理;业务统一规范;药品统一配送;财务统一报账;人员统一选配 监管统一执行. 二、推行一体化服务。在全乡全面实行了以“十统一两独立”(即机构统一设置,房屋统一建设,人员统一准入,药品统一购销,业务统一管理,经费统一提取,制度统一制定,宣传统一制作.服装统一标志 。档案统一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三、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严格按照
3、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由卫生院统一管理,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根椐2011年镇龙乡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平台13个村卫生室由政策统一规化【党员活动室】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四、加强农村医疗监管,取缔非法行医按
4、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坚决打击和取缔,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五、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镇龙卫生院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和岳池县卫生局文件要求,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按岳池县人民政府文件;岳府发【2011】13号执行 1、人员统一选配:各村卫生室人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卫生院派出,二
5、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优秀乡村医生。卫生院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医生到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对村室从业的乡村医生开展传、帮、带、教等活动。乡村医生也有计划的定期到卫生院进修学习。2、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3、统一业务管理 (1)镇龙卫生院采取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主要内容为卫生法律
6、法规、农村卫生政策、卫生专业知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同时,加强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在岗医学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2)镇龙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转诊记录、疫情登记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3)镇龙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包括中医药常用方法、技能和药物),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做好公共卫生工作。(4)镇龙卫生院
7、对村卫生室应当开展农民健康体检,逐步为辖区内农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掌握当地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职业病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等服务,降低疾病发生风险。(5)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及病房,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家庭接生。(6)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输液许可制度,不具备抢救条件(无供氧设备、急救药品和观察床)的村卫生室不得进行输液和青霉素注射.(7)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相应承担并做好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
8、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 (三)统一财务管理 镇龙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四川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镇龙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
9、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卫生院报卫生局、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卫生院报卫生局、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0、补偿部分由县合医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按岳池县卫生局文件;岳卫发【2011】136号文号执行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按岳池县卫生局村級卫生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发放。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500元的不参加统筹.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利润提取比例(统筹): 当月利润(元)提取利润比例()业务收入工资发放()低于(含)500不参加利润提取全额发放501-100059
11、51001-200010902001300015853001450020804501以上2575村卫生室生诊疗活动的利润提取统筹后,所取得的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统筹,工资达到2500-3500元/月的按15统筹,达到35014500元/月的按20统筹,超过4501元/月的按75统筹(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以上统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核算后,缴至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专户,乡镇卫生院按月核算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工资并及时发放. (六)两独立:即村卫生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
12、: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乡村医生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临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
13、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一)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岳池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二)年度考核分值达95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5分以上95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60分
14、以下不给兑现并解除聘用关系 九、监督管理乡村两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卫生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十、大力开展对村医业务适用技术培训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附:1、镇龙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2、镇龙乡卫生院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筹基金小组附件1:镇龙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
15、单 组 长: 彭 雪 镇龙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尹德全 镇龙乡乡长 陈 军 镇龙乡副乡长成 员:丁艳平 镇龙卫生院院长 唐森林 镇龙卫生院公卫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龙卫生院,唐森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方案制定和具体工作的实施。附件2:镇龙卫生院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筹基金小组 第一条 为了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保障乡村医生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促进乡村一体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镇龙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的归集、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统筹基金小组负责统筹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16、负责定期对统筹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时使用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资金使用由乡村一体化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卫生局审核拨付。基金使用情况应每月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的来源。按照岳池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根据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每月按比例提取. 第六条 统筹基金归集和管理。从村医收入中提取的统筹基金,乡卫生院在核算完毕后,缴至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专户。 第七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国家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二)用于建立抵御抗风险基金。 (
17、三)用于对边远较困难村卫生室建设. (四)用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村医生的奖励。 第八条 统筹基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工作人员不得侵占、挪用。否则,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镇龙卫生院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筹基金小组负责解释。镇龙卫生院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筹基金小组名单组 长 丁艳平 镇龙卫生院院长副组长 唐森林 镇龙卫生院公卫科长成 员 陈 云 镇龙卫生院绩效考核委员会副主任 兼镇龙卫生院住院部主任 唐昌玉 镇龙卫生院财务科长 王 伟 镇龙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丁 文 镇龙卫生院药事委员会主任镇龙卫生院2011年6月16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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