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查勘标准操作流程1、公估师现场查勘的基本步骤与内容SOP:(1)商洽与说明.自我介绍。递送名片,简单介绍公司和查勘小组人员的基本情况。查看合同。包括保险单、投保单、保险条款、批单、发票等,以便准确掌握投保险种、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地址以及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保费等,同时确定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代表签字的有效性。公估要求。告知被保险人应尽义务,必须提供索赔报告、报损清单、相关单证及有关资料,并介绍查勘方法,讨论重点查勘范围,需要被保险人配合事项。公估依据。简介保险法规、保险合同及保险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补偿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2)制定查
2、勘方案。对现场情况进行细分,制定查勘方案,确定具体的查勘方法。对仍处于危险过程的财产,应制定抢救方案,立即实施,但需尽量确保施救整理费用低于被抢救物资的可能损失额.对于损失程度不明确的财产,进行详细清查。对于固定资产,可适当在确定损失的前后顺序上往后排。在清查过程中,对于火灾引起的存货损失,若多种方法仍不能确定损失数量的,可按体积、比重、容积率等数据进行测算,同报损数据进行比较后确定。(3)调查出险情况。向被保险人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包括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及损失情况等,特别是涉及的生产环节、作业流程以及发生在各环节的损失情况,都应了解清楚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还应对有关在场人员(见
3、证人、肇事人等)进行调查,走访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听取他们对灾害事故的分析判断意见.同时,应尽可能地取得有关证明,但必须是当事人、目击人或有关管理人员签字的会议纪要、询问笔录等证明材料.对各种调查所得的材料,要反复加以分析研究(事故原因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等保险拒赔因素),有时还可根据现场条件进行模拟实验。对技术性问题(如对产品本身潜在缺陷、自然磨损等损失),可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以取得证明,特别是涉及第三者追偿时更应如此。查明出险地点.查明出险地点(详细地址)对审核保险责任具有密切关系,要核实出险地点的受损财产是否属于保险财产。企财险按账面金额全部投保的,凡属投保单位账面上所
4、有的财产,原则上不论存放何地都应负责,但要查明是该单位的仓库、车间或是外加工单位;对按科目投保或估价投保的,如出险地点与投保单位的地址不符,应该查明受损财产是否投保以及地址不符的原因,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查明出险时间。保单对责任起讫都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保险财产出险后,应首先查明是否在保险有效期之内。如投保时已经出险或期满后未办续保手续而出险的,应拒绝受理。对保险起期当日或数日后,期满日或数日前出险的应特别注意。查明出险原因.首先要了解出险的事实经过,分清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自然原因与人为原因、远因与近因等。对出险原因比较复杂的案件,要深入实地调查,采取多听、多问、多看的方法,凡是与情节
5、有出入的更要反复求证,尽可能索取书面证明。(4)查阅财务资料。现场查勘时,保险查勘人员必须尽快查看被保险人的会计账册和有关单证,及时掌握投保时和出险时的各项账面数据。如不能及时查看和核对,可视情况会同被保险人暂时封存,以防更改账册,弄虚作假;对于电脑系统账册,应在损失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调阅,查明文件最后的确切日期,并打印(复印)成册签字确认;如果有关账册仍处于危险状态之中,要及时进行抢救、保护。对于固定资产,要查阅和索取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表(受损类别部分)、固定资产卡片等;对于流动资产,要查阅和索取资产负债表、存货盘点表、库存明细表及日进出账、仓库台账和价格凭证等。若为利润损失险,
6、还应查阅和索取损益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或产品销售统计表)、成本表、工资表以及生产日报、生产运行记录等。现场索取财务报表,一要及时(未取得关键数据,不得离开现场),二要与原件核对无误(签字盖章),防止拖延时间、弄虚作假,确保调查取证的公正性和取证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5)现场取证。观察现场概貌。应由整体到局部,由厂房、车间到事故现场,由远到近,由大到小等。合法手段取证。通过拍照、摄像、绘图、记录、丈量、称重、计数等手段,显示出险地点、现场概貌、财产损失、关键部件等情况。拍摄灾害事故现场照片,应包括全部库存财产、完全损毁财产、部分损失财产等三个部分,并分别做好数量记录.对于水灾,
7、尤其要注意车间、仓库以及机器设备等进水高度、退水时间等信息,并做好记录.注意:事故现场照片一定要有事故单位全称或地址、编号的门牌显示。(6)清点受损财产。首先,观察标的物概貌。包括规格、数量、尺寸、包装、放置地点等,了解灾害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并判断影响程度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次,分门别类存放.对不同品种进行分门别类存放,必要时可按受损程度分档,并立即进行清理,以防损失进一步扩大.再次,清点核实受损财产.详记其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损失程度等(包括第三者财产)。必要时,还应对被保险人的所有库存进行全部清点。最后,编写、整理、核实保险财产现场损失清点核实表,并需被保险人及查勘人双方签字确认。
8、(7)检验.根据需要,保险查勘人员应会同被保险人到事故现场对相关物件进行检验、鉴定。这一过程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步骤。首先,要对受损物资进行检验,例如货物遭受水渍损失时,要对其进行抽样化验,区分是淡水渍损还是咸水渍损.其次,要对保险标的的受损程度进行估计,确定其受损部分占整个标的实际价值的百分比.最后,提出对残损物资的处理建议,是进行拍卖还是修理后继续使用等。不同的保险标的有不同的检验方法,例如电子类部件有五种检验方法,即直接观察法、功能性诊断法、自诊断法、替代法和专用测试仪法等.检验的目的在于是否符合原技术性能、能否继续使用,一般以双方基本满意或预先认定为主。如有重大分歧或技术复杂时,可另行委托
9、有关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或鉴定.(8)损余物资处理.要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在适当照顾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力争使受损财产得到充分利用。对于不能久放而易腐蚀或加重损失程度的物资,应多方询价,尽快处理。(9)填写现场查勘记录表。现场查勘完毕后,应缮制现场查勘记录或现场查勘报告,写明事故的起因、经过、结果、所了解的情况、施救经过、损失情况、残值处理、估损金额等。现场查勘记录表、现场损失清点核实表,必须由被保险人代表和查勘人员签字(盖章)确认。(10)提交被保险人索赔资料清单。要求被保险人尽快、完整地提供索赔所需的资料.一般来讲,被保险人应提供以下资料。索赔申请(报告)书。此乃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赔偿的正式书
10、面文件,应说明事故原因、出险及施救经过、损失项目及程度、索赔金额等。财产损失清单。要求被保险人详细列明损失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保险合同(复印件).包括保险单正本、批单及所附保险项目明细清单(例如建筑工程险的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量清单、财产综合险的保险标的清单、物流公司的仓储合同及保险项目明细清单等),此乃索赔的基本证件,既能证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也可证明受损财产是否属于保险标的及其价值的多少。财务账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表、固定资产卡片、存货盘点表及库存明细账(在现场查勘时提交)、价格证据(购买、维修发票)等。出险证明。主要是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
11、及损失事实。发生暴雨、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工程监理的事故报告对建工险的损失也具有权威性);发生火灾或消防设备受损,需要公安消防部门的证明;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有些事故,经保险双方同意,可聘请专家鉴定,索赔时出具检验报告书、损失鉴定书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证明被保险人(单位)经营的合法性及缴税的及时性,特许经营行业还应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其他:根据损失情况和理赔的需要,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与资料(如厂房、车间平面图,机器设备摆放图等),所有这些都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依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除根据现场调
12、查收集的资料外,主要依据这些证明和资料进行判断.如果损失属于第三者造成的,应提供向第三者索赔的报告;如果被保险人造成第三者的损失,应提供第三者向被保险人索赔的报告等。同时,应立即与被保险人代表进行沟通,要求对受损财产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以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告知注意事项,及时提供单证,以便早日结案等,避免日后引起纠纷。凡事后需要被保险人提供资料和协商一些问题的,应尽量通过书面形式与被保险人沟通,以便为案件的处理留下文字记录。(11)资料汇总.现场查勘完成后,查勘人员应于第一时间将现场照片输入电脑,整理后进行文字说明(每一案件以16 24张为宜,大案应相应多些).同时,将收集到的所有材料按以下类别
13、进行整理、分类汇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保险单(投保清单及批单、发票)复印件、委托书、往来函电等;出险通知书、事故报告、报损清单、施救整理费用清单、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现场查勘记录;受损财产核查清单;施救整理费用核查清单;财务报表、资产明细账(卡)、出入库单据及其他原始凭证;专家或技术鉴定机构的意见及建议;对有关受损财产的规格型号、性能、单价、修复费用、有效期等情况的咨询意见;现场照片、音像资料(应有正确的时间标识);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材料。2.现场查勘注意事项:(1)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险公估人员接到查勘通知后,应事先与被保险人取得联系,立即赶赴灾害事故现场,表明身份,要求被保险人派人一同参加
14、查勘清点工作。(2)坚持双人查勘制度。“二人为公”,既要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又要做到情况明了、原因清楚、责任准确、损失落实。(3)及时书面建议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时,应协助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现场查勘记录准确。查勘人员应与被保险人一道逐项逐件清点受损财产,详细、准确填制现场查勘记录表、现场损失清点核实表(包括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及受损程度等),为确定保险责任、核定财产损失做好准备。(5)做好调查取证笔录.现场勘验调查中,要全面细致地提取各种物证及估损依据,听取当事人、见证人对灾害事故的描述,认真做好笔录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15、,必要时可录音。(6)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现场拍摄照片时,要求每组照片不但要反映现场的全景全貌,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反映灾害事故发生的部位和财产局部损失的情况(局部放大)。(7)沟通渠道保持畅通。保险公估人员要随时保持与保险双方代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在查勘完毕离开现场之前,应致电保险人代表简述相关情况。(8)现场不得随便表态.现场查勘工作,主要是查明事故原因,确定损失范围与程度。在资料收集齐全之前,不要轻易与被保险人讨论定损及赔付问题。(9)指导处理受损标的。现场查勘、清点核实受损标的后,应立即指导被保险人马上处理受损标的,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例如水浸电脑主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应立即搬离现场,进行晾晒、通风,禁止通电;水浸马达,应立即拆卸,尽快烘干线圈,等等。如损失金额较大,可以征求保险双方意见后,委托专业施救机构介入处理。在现场查勘、检验完成之后,情况比较清楚的,应在保险人要求的期限内内提供即时报告,初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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