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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企业经销商年度奖励措施
(一) 总则
第一条 奖励期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凡从本企业进货(电子及电化制品)立约经销商,均属于奖励预备对
象。
第三条 奖励种类
1、电子制品:电脑、电视机、录音机、音响、收音机、汽车音响等制品。
2、电气制品: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吸尘器、果汁机等制品。
第四条 奖励计算标准
1、依据前列电子及电化制品种类,以各制品批发价总金额(不包含确保
金)综累计算。
2、特价销售制品,不适用本措施。
(二) 奖励项目
第五条 年度进货完成奖励
1、奖励期间:××年
2、×月×日起××年×月×日止。
2、奖励要求(如表14-2所表示)。
3、发放日期:××年×月×日
第六条 进货促销奖励
1、奖励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奖励措施(如表14-3所表示)
(1)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进货金额为M1。
(2)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进货金额为B1。
(3)B1=M1×150%以上者,一律以E级计算。
(4)若为新开发经销商一律以A级奖励率×O乘以整年度进货金额计算。
(5)各级奖励率:暂不公布。
3、发放日期:××年×月×日
第七条 专售奖励
1、凡向本企业进货,且不经销其它厂品牌
3、制品者给各商品批发价进货
总金额1%奖励,但企业无生产制品不在此列。
2、非专售者,给进货金额0.5%奖励。
3、发放日期:××年×月×日。
第八条 月份增加奖励
1、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加率增加10%以上者,
给奖励金。
2、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加率增加15%以上者,
给0.7%奖励金。增加率计算公式
增加率 = ××年当月进货金额上年当月进货金额×100%
××年当月进货金额
3、新经销商(无去年当月进货金额)按每个月进货金额给0.3%奖励
金。
4、但当月进货逾期付款或当月未进货而预付款者,不予奖励。
第九条 奖金发
4、放:
1、各商店应得奖金应依据上列公式计算。
2、奖金分二期发放:
第一期:××年×月×日
第二期:××年×月×日
第十条 付款奖励
1、付款日期:每个月底应结清当月份全部货款。
2、奖励率:凡超出50天以上者,则天天以0.5%计算,减发年度奖金。
3、奖金发放:于当月货款结算之日从中扣除。
第十一条 不动产抵押奖励
1、奖励对象
向本企业提供不动产担保经销商。
2、奖励方法:
(1)每十二个月最高可得担保额3%奖金。
(2)月份平均进货金额不得低于担保额1/3,如低于此标准者,则以平
均月份进货金额乘3倍为计算标准。
(3)发放日期:××年×月×日。
第十二条 同类价确保金
1、凡本企业制品按批发价加收确保金为收款价格,其确保金列为同类价
确保金。
2、发放日期:分二期。
第一期:××年×月×日
第二期:××年×月×日
第十三条 其它季节性奖励另行公布。
(三)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奖励措施内奖金发放时须以统一发票或正当收据领取。
第十五条 本奖励措施内特级,限定于交通不便、人口在5万人以下
区域。
第十六条 本奖励措施内进货,是指向本企业进货(电子及电化制
品),依批发价金额(不包含确保金)为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