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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各省市绿色建筑地方政策与财政机制知识交流.doc

1、盘点各省市绿色建筑地方政策与财政机制 盘点各省市绿色建筑地方政策与财政机制 ——北京——鼓励政府投资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市财政奖励资金是在中央奖励的基础上的奖励标准为二星级标识项目22.5元/㎡、三星级标识项目40元/㎡。目前,地方财政奖励资金已于2015年4月初正式拨付至项目单位。 ——天津——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提出,2014年开始,凡本市新建示范小城镇、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本市绿色建筑标准,以中新天津生态城、新梅江居住区、于家堡低碳城区为示范区,重点推动本市区域性绿色

2、建筑发展。 ——河北—— 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山西—— 20%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2014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众建筑、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 全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新建民用建筑总量的20%。 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政府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150元/平方米)的30%、70%、100%。 ——黑龙江—— 20

3、14年起,政府投资建筑,哈尔滨、大庆市市本级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上海—— 2014年下半年其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012年8月出台《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列入建筑节能扶持资金使用范围,规定:获得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二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三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二星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

4、1万平方米以上、三星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公共建筑必须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该办法还明确了扶持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60元。 ——江苏—— 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省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江苏省政府根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设立了“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每个区域补贴1500万元)”,地方政府补贴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为1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 南京市从2013年1月起,单

5、体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审批规划时可给予0.1-0.2的容积率奖励。 ——浙江—— 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基本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安徽—— 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合肥市达到30%。 2014年起,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福建—— 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

6、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20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其中奖励标准为:一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每平方米30元;二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每平方米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每平方米80元;除住宅、财政投融资项目外的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20元。 ——江西—— 2014年起,政府投资建筑、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山东—— 2014年起,政府投资建筑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公

7、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奖补依据进行变更,由原来的项目设计标识星级变更为项目所获运行标识星级。根据《办法》,对绿色建筑的具体奖励标准为:一星级绿色建筑15元/平方米,二星级绿色建筑30元/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50元/平方米。 ——河南—— 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的2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及绿色生态城区的新建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河南省洛阳市决定自2014年起,

8、全市新建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一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根据国家政策,给予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45元补助,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80元补助。 ——湖北—— 2014年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武汉、襄阳、宜昌市中心城区的大型公共建筑,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起,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武汉市全市、襄阳、宜昌市中心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开始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将以

9、奖励容积率的方式,鼓励房地产业转型。首先,全省将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对开发建设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按绿色建筑总面积的0.5%、1%、1.5%,给予容积率奖励。其次,鼓励发展现代住宅产业,出台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建立住宅产业化基地,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政策,给予容积率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新政策还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 ——湖南—— 2014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2020年,全省3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和

10、要求,长沙、株洲、湘潭三市5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广东—— 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广东省对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予以专项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200万元。 在支持推广绿色建筑及建设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上,广东省将对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并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第三方测评,对有重大示范意义的项目按建筑面积给予补助。其中,二星级每平方米补助25元,单位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三星级每平方米补助

11、45元,单位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建立升级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上,补助原则为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按投资额不超过50%。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南宁是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4年后建成的超过2万平方米的旅游饭店,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才能受理评定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重庆—— 到2020年,全是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四川—— 2014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

12、015年起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贵州—— 2014年起,全省由政府投资的建筑,贵阳市由政府投资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20年力争实现6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云南—— 到2020年,全省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40%以上。 ——陕西—— 2014年起,政府投资建筑、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对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二

13、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绿色生态城区,中央财政审核给予5000万元基准的资金补助;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介于100-200万平方米之间的绿色生态城区,除享受国家、省单体建筑奖励政策外,省财政给予每个绿色生态城区100万元资金奖励。陕西省地方财政对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 ——甘肃—— 2014年起,全省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以及兰州市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青海—— 城镇新建民用

14、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设计比例达到20%,2020年末,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青海省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对取得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城市配套费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其中,对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70%;取得二星级的返还50%;取得一星级的返还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2014年底,政府投资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银川市城区规划内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2014年起,政府投资建设,乌鲁木齐市、卡拉玛依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性项目及评奖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5年起其他各地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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