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备案表
岗位名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上岗时间:12月21日 上岗地点:图书馆楼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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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学生:杨少杰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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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13820718312(本科生)是否为贫困生:否
是否已阅读下方注意条款:是(研究生)所获得奖学金:否等
岗位负责人:龙淼 联系电话: 13752319345
岗位助学金:290 元/月
部门盖章(
2、加盖部门公章方有效)
入岗须知
1、 每人每学期只能从事一份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不得重岗,若重岗,只发一个岗位的助学金(新生班主任除外)。
2、 在与岗位负责老师商定的上岗时间内,上岗同学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完成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助学金按照各部门岗位助学金标准发放。(注:助学金标准等级有140、220、290、430、580、720元/月,如不在以上等级中请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对后按标准填写)
3、 上岗助理任期时间不得少于60天,离岗须提前一周向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和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接任助理做好工作交接。
4、 助理上岗后须在7天内将此表交至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北洋园校区交到学生中
3、心C303,卫津路校区交到大活205,超出7天则助学金起始时间以实际交表时间为准。因岗位备案表迟交或未交而造成的损失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不予以补偿。
5、 上岗同学每月岗位助学金由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助学金发放起始时间在下月月初(1~10日)发放到交通银行学子卡中。
6、 上岗前请确认个人交通银行学子卡与学号已经绑定,以免影响岗位助学金的正常发放.
7、 在确保交通银行学子卡与学号绑定无误、备案表按时上交的情况下,若出现助学金发放异常问题,请及时携带在交通银行打印的账户交易明细前往交至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北洋园校区交到学生中心C303,卫津路校区交到大活205登记相关情况。
8、 此表为天津大学校内勤工助学上岗凭证,须学生本人准确、完整、清晰填写,经岗位负责人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方可生效.
我已经仔细阅读并完全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本人签字:杨少杰
收表人: 收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