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卫所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落实人员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管理
1、管理人员
环卫保洁工作以片、块、点为单位,实行片长、块长、督查员、保洁员“两长两员”负责制的城市网格式管理。
将城区划分为若干个环境卫生保洁责任片区,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所长除外)为一个或多个片区的责任片长,负责自己辖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管理考核工作,片长工作直接对所长负责。片长每天必须不少于4小时工作时间在责任区的现场。
每个片区划分为若干个“块",现场其他管理人员为“块长”,每位“块长"负责自己“块”内坏境卫生及现场保洁人员的管理
2、和考核工作;“块长”采取定时点名和突击抽查的方式对现场保洁人员进行出勤管理。“块长"直接对“片长"负责。每位“块长”每天必须不少于6小时工作时间在责任区的现场。
2、现场保洁人员
现场所有保洁人员必须配证上岗,岗位牌上注明姓名、保洁责任区域、联系方式。
所有现场保洁人员必须在早上7:00(冬令时为8:00)之前完成一次普扫。
7:00~12:00、12:00~17:40、19:30~21:30等这四个时间段为正常保洁时间,所有保洁人员必须在岗履行自己的保洁责任.
二、 财务管理
1、 环卫所每单笔费用在伍佰元以内的由所长签字核报,每单笔费用在伍佰至一千元金额的须由局分管领导
3、签字核准,每单笔费用在一千元以上金额的须局长同意。
2、所有聘请的临时工费用清单每半个月报局分管领导核准。
3、在编在岗职工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等其它费用支出明细清单每月27日之前报局长核准.
三、督查管理
1、工作督查
环卫所工作采取四级工作督查制度,即局督查室对环卫所所长工作的督查、所长对各责任片区片长的工作督查、片长对各责任段管理人员工作的督查、各责任段管理人员对具体保洁人员的工作督查.
局督查室每天采取上、下午两次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城区内卫生情况督查,对城区的整体卫生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采取好、中、差三个档次考核,考核情
4、况形成督查日志,付相关图片,每月通报一次,并将每日督查情况作为所长年终评比考核依据。
所长每天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形式对每个片长到岗情况以及每个片的环境卫生进行进行督查,督查结果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督查结果形成表单,统一存档,作为每月、每季、年终进行评比的依据,并设立奖惩制度。
片长每天采取日常巡查和抽查的形式对自己责任辖区内的各个路块的“块长"到岗情况及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督查结果形成表单,统一存档,作为每月、每季、年终进行评比的依据,并设立奖惩制度。片长必须在早上9点之前和下午3点之前完成“块长”的出勤登记
“块长”主要采取日常巡查和定岗检查形式对现场保洁人员的到岗及保洁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块长”必须对现场保洁人员的各工作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时段的在岗情况进行督促,督查结果形成表单,统一存档,作为每月、每季、年终进行评比的依据,并设立奖惩制度。
2、 财务核查
局党委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环卫所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