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网上申报流程一、实行网上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于法定的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缴纳增值税。(一)按照以下方法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中山国税网上办税门户网站www。gdzs-ntax.gov。cn,点击网上办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办税系统。(二)依次点击“申报征收”、“进入申报”,再输入申报所属时期起止后,再点击“进入申报”,按照纸质申报表的内容填写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申报表,并依系统提示进行申报。(三)申报完成后,按系统提示在网上通过ETS划缴税款。(四)可按系统提示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检查网上申报和扣缴税款是否成功。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和扣缴税款后,应通过网
2、上“申报征收查询功能,输入查询所属期,然后按“查询”按钮,核对当期申报和扣税是否成功,如系统无法查询相关申报或扣缴税款结果,纳税人应在法定纳税期限内到主管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上门办理纳税申报,否则将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小规模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注意事项一、网上申报纸质资料要求如下:纳税人根据各月申报情况填写小规模网上申报增值税分月汇总表,并与各月加盖公章的纸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连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资产负债表以及损益表等资料装订成册后,填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报送时间:网上成功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网上申报资料每半年一次,具体报送时间为:第16月份纸质纳税资料报送时间为当年的8月31日前;第7-12月份纸质纳税资料报送时间为次年的4月30日前。纳税人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纳税资料。如有在年度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在申请注销同时,把当年1月至办结注销手续当月的相关申报表等纳税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三、网上不能成功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于法定的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