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病变评估及诊疗方案修改制度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医院患者病情评估及治疗方案修改制度。1、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2、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定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假如门诊医生决定需要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详细告知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并签署患者的名字。3、病人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对病人全面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病情
2、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做出正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制定出经济、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4、临床医生除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估,还应该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估,全面衡量患者的心理状况,对有可能需要作心理辅导的患者进行必要的登记并作记录,随时请心理学科医生给予必要的心理支援。5、对病人在入院后发生的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再请科主任共同再次评估。必要时可申请会诊,再集体评估。6、病人在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7、所有的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病
3、情委托人,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病人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8、当患者的治疗效果不满意或者未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的时候,主管医生应该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对治疗手段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实验室检查的结果为依据,结合医生的临床经验给予及时有效的修改。9、对于重大的治疗手段的修改或者变更时,主管医生必须在上级医生的协助下共同向科主任汇报并征得同意才可以实施,假如存在疑问或者困难,必须在科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科内甚至院内会诊,由科主任决定是否向医务科报告。10、对于向病情加重方向的治疗手段变更;对于无创转有创治疗的变更;对于使用有重大副作用治疗手段的变更;对于扩大手术范围的变更;对于破坏性手术的实施等必须慎重决定,要严格以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查等作为客观依据,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由科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医务科,同时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并签署患者或委托人的姓名.11、段改变为新技术治疗时,必须严格按照新技术开展准入规定进行,做好相关的登记和知情告知。12、及到医学伦理方面的治疗手段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医学伦理的规定进行。13、患者隐私的治疗手段变更,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医疗保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得到有效的保护。14、患病情评估及治疗方案修改制度,希望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并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馈到医务科,以便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