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领料、产品入库单据流转规定
1.生产领料单据流转规定
1。1由计划部刘玉超下达bom表给仓库做领料通知。bom表上必须注明生产任务单号、机器SN号、机器的物料代码、机器的名称,机器的规格型号。
1.2仓库严格按照bom表进行发料.计划部、仓库发料员、生产领料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仓库复制bom表交接给生产部门).
1。3如后期生产/测试部门发现bom表上的材料需更换,超领必须给计划部刘玉超及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时在领料单上注明生产任务单号、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
备注:维修的领料单只需在领料单上注明 “维修”字样,同时给本部门领导签字。
2。 产品入库单据流转规定
2、
2.1生产部门在机器加工完成时根据bom表填写产品标示卡,产品标示卡上必须注明生产任务单号、机器SN号、机器的物料代码、机器的名称,机器的规格型号.
2.2生产将机器转交测试部时,须确保产品标示卡的正确性及完整性,测试部在机器全部加工完全后,应根据产品标示卡到仓库做成品入库动作,在成品入库单上填写生产任务单号、机器SN号、机器的物料代码、机器的名称,机器的规格型号、数量.
2。3仓库根据测试部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录入金蝶K3系统。
备注:如一台整机上用到几个充电模块,在测试部做成品入库时也必须填写充电模块的机器SN号和规格型号。
该规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制定人: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