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投资合同范文7篇 有关投资合同范文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帮大家的投资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为*交易中心、旗下会员或授权的居间代理商。乙方为法人或者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 _有关的法律、法规、*交易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档,甲、乙双方确立现货交易的事宜,并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开仓与平仓交易标的物为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所有列示品种,乙方以不低于一定比例预付款方式进行的现货买卖。 具体细则参照*交易
2、中心交易规则执行。 交易中心平台上列示的品种价格以国际现货市场的价格为基础,综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初期采取固定汇率),连续报出交易中心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现货报价单位:元吨和元/千克等。 1、交易品种:以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列示品种为准,其商品价格参照国际价格; 2、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现货买卖; 3、买卖方式:采取乙方自主报价、实盘买卖的方式,乙方可根据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报价委托。交易中心有权对以上交易种类、规格进行调整。 1、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每周一早上07:00至周六凌晨04:00不间断交易(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 2、结算休市时间:每个交易日内的
3、05:00-07:00; 3、开休市时间若有变动以交易中心 _为准。 1、乙方在甲方开设一个交易账户,此账户由交易中心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必须经过交易中心的审核,然后进行激活才可进行交易。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2、乙方开户时,须提供有效的本人 _(自然人投资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法人投资者)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供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以实现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如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资料发生变
4、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所有的协议和电子化的通讯都须以亲笔签名或电子记录进行确认; 5、乙方必须确保其有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系统; 6、乙方的交易账户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仅通过客户账号和密码以及电话密码核实乙方身份,乙方应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机构)的客户账号和相关的密码。凡通过客户账号及密码登陆进行的交易操作,无论是否确属乙方本人(或本机构)进行的交易,均被视为乙方本人(或本机构)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码遗失及被盗导致的损失,均与甲方及交易中心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所有乙方通过网络或电话发出的交易指令,
5、一经发出成交后,均不得撤销或撤回,所有乙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出的交易指令,以交易中心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9、乙方必须遵守和接受交易中心及甲方规定的有关现货交易事项的一切规则; 10、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典押、质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将本协议书中的任何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 11、乙方在提取账户资金时,其最大的取款金额不能超过其交易账户内的可提取金额; 12、乙方对当日的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工作日即 24 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单所记载事项的认可。超过 24 小时之后所提出的要求,甲方及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 1、乙方可通过*交易中心
6、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可以自行查询买卖结果,乙方对买卖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交易中心买卖系统自动审核乙方指令,包括资金是否足够等,用于确定乙方指令是否有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指令; 3、待交易中心买卖系统每天结算完毕,乙方可以自行查询成交及结算单据; 4、乙方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后,因网络问题导致行情显示延时造成实际成交价格与乙方所下达指令价格有所浮动的,乙方须对该笔成交予以认可; 5、乙方在委托下单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部分成交时,通过交易系统对未成交部分进行撤单; 6、乙方的所有委托均为当日有效,在委托有效期内,委托买卖一经
7、成交或部分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销;当日未成交部分,在当日结算结束后将被自动撤销。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并作为其在甲方办理*交易中心交易业务的唯一资金结算账户; 2、交易过程中交易预付款比例不少于总交易预付款的一定比例(详见),否则交易系统将自动对客户未完成交收的持仓单进行强行平仓。 1、甲方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的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的计算方法: 风险率=客户账户净值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100% 客户账户净值=账户余额+浮动盈亏 2、当乙方的持仓风险率小于100时,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证金,否则乙方只能减少持有的仓位,直至乙方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
8、0%。当乙方账户风险率低于50时,甲方将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3、乙方因为违规或遇到紧急情况以及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4、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交易中心要求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买卖手续费、延期费等。 1、买卖手续费是指乙方进行买卖时发生的费用。手续费在每笔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收取,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调整交易手续费。(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并及时对外公告; 2、买卖手续费是指交易现货品种时需向交易中
9、心支付的费用,费用细则请参照网站; 3、延期费:延期费按照交易中心规定。 以上费用标准的制定权、解释权以及调整权属于*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市场原因来调整各项费用、交易品种、交易时间、交易规则等。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对市场的判断和操作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作出获利或不遭受损失的担保或承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市场情况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无法在乙方指定的价位建仓或平仓,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甲方并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中断和连接以及互联网
10、的畅通,也不能保证乙方自身网络设备及电讯设备的稳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4、乙方电话下单,因电话线路遭受干扰、失灵或错误等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5、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出现跳空性的不连续报价引起乙方单据以直接跳空高开或跳空低开的价格成交,以至于乙方的亏损超过其净值,此种情况属于系统性不可抗拒的风险,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权利,乙方必须履行其追加资金的义务,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由于地震、水灾、火灾、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
11、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交易系统临时或永久性关闭及其他乙方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8、综上所述,因为各种不可控因素,甲方不能完全保证所提供的行情与国际行情以及国内的任何一家交易中心的价格保持完全一致。因不可控因素所导致的数据误差,并由此导致的亏损,甲方有拒绝赔偿的权利。 乙方保证,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 委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1、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于乙方和甲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修订或
12、更改须以书面的形式写明并一致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2、本协议书的相关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承诺已充分阅读本协议及附件内容,包括其中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 3、本协议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在甲方。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交易中心申请调解或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及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客户协议书。双方终止协议履
13、行,乙方必须结清与交易中心和甲方的所有费用和欠款,且在终止协议当天无任何成交记录; 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中心终止会员资格或居间被取消代理资格之日起; 7、本协议书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交易中心规则所订。如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交易中心规则等发生变动,导致本协议书相关条款与其规定相抵触的,应以法律法规所规定为准;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变动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_: 乙方: 地址: _: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微波美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4、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格兰仕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微波美食店经营
15、; 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微波美食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微波美食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微波美食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
16、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微波美食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微波美食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微波美食,开发适当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微波美食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微波美食宣传品; 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
17、毒;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
18、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微波美食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微波美食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
19、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 _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 _号:_ 乙方:_ _号:_ 丙方:_ _号: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 _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其
20、中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资总额_的股权作为出资,然后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然后各共同投资人将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然后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
21、.甲方、乙方、丙方作为共同投资人身份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然后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甲乙丙三方投资人有权相互检查各自所负责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然后当三方中一方或两方不再参加公司日程事务的管理时,从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两方有义务向不再参加公司管理的两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乙丙三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22、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某一方或两方执行共同投资的事务提出异议。然后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投票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然后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
23、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
24、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丙方(签字):_ _ _年_月_日 _年_月_ _ _年_月_ 甲方: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 _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绿茶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乙方出资70万元,控有甲方公司30%股份,甲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宣传,销售。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
25、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
26、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
27、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1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
28、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 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一方违约将直接向另外一方缴纳10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传真、邮件 均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_ 年月日签订地点:_东逸一舍_ 乙方(签章):_ 年 签订地点:_东逸一舍 _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 _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网吧媒体广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陈述与保证 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1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29、的企业法人并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自身资产的充分权利; 1.2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经营资格、执照、权利、授权和(或)批准; 1.3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1.4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或其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任何政府机关或机构的规定,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其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可能会妨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由。 2、 广告及付款: 2.1 广告合作形式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其网吧平台上播放广告 广告形式为ie首页 播放时间为
30、20xx年5月1号到20xx年5月31日。 2.2 合同金额 本协议广告投放共计: 人民币:元 大 写:整 2.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支票或银行转账。 2.4 因签署本协议而产生的由政府根据有关法律征收的由各自承担的税费将由双方各自承担。 2.5 所有本协议项下的支付将以人民币货币为准。 2.6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所有款项由乙方开具统一的广告专用发票。 2.7 付款周期: 乙方在广告结束后应向甲方开具广告专用发票。甲方应在乙方执行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元。 3、知识产权保护 3.1甲方或其指定的相关权利人对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内容及服务的名称,以及在互联网上所使用的
31、域名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表现相关内容及服务字样的图片、标记之上附带的著作权,以及对于相关软件产品和相关域名等所可能派生的商号、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 3.2乙方承诺不改变现有的甲方知识产权现状,这些现状包括合作项目内容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相关权利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软件项目所享有的著作权。并且,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甲方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注版权标记,对甲方的这种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予以妥善标识。 3.3 合作期间,乙方在以执行合作项目为最终目的的情况下,在甲方书面许可后可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但需明确指明该知识产权的
32、所有者。合作期满,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除外。 4.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开始之日前向乙方交付。 4.1.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1.3 甲方保证提供的广告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不
33、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4.1.4如对广告播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播、漏播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在每一网络广告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毕 4.1.5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广告费,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逾期未支付金额的20%。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广告并提前向甲方索要广告设计稿。 4.2.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投放技术服务。 4.2.3.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
34、进行审查,如果乙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要求甲方修正。如果甲方拒绝修改,乙方有权不予,但这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2.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刊登时间刊登甲方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刊登广告的广告费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刊登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刊登广告的广告费用的20%。 4.2.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足量有效刊登甲方广告,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支付其广告费用。 4.2.6.乙方若对甲方的广告内容刊登有误,应对错刊的广告内容发更正通告,并为甲方重刊广告,补偿时间与错刊时间相同。 4.3.双方的共同义务 4.3.1.双方共同确定具体
35、的信息/应用业务,共同承担对客户的.服务责任。 4.3.2.双方负责各自设备的投资和技术开发。 4.3.3.双方各自承担合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营收入的税收部分。 5、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对通过该业务获得另一方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专有信息以及合作相关的用户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5.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5.3协议有效期内及其终止后,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的具有不可分割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做成),双
36、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或提供。 6、违约责任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5日之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未影响之部分应仍继续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协商确定协议是否继续履行。 6.2一方的过失或行为不当,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方须负全部违约责任。 6.3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面终止协议或使协议无法履行,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6.4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
37、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6.5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协议。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 _法律。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 _裁决; 8、其他 8.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合同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合伙或合资关系的内容。 8.2未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其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38、进行转让。 8.3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许 _应以书面方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如任一方更改通讯地址,则需于更改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导致通知无法到达或拒收时,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本合同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8.6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拥有相同法律效力。 8.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贰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补充事宜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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