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中图分类号:D630,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21(2024)02-0010-10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机制基于技术执行框架的案例研究王杨(北京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摘要:乡村数字治理实践中,技术应用对村民参与的促进机制有待深入探索。借鉴技术执行框架,通过一个乡村数字治理的典型案例研究发现,在数字平台建设中,乡镇政府融合了包括场景映射、技术容纳和便利互动的技术应用创新,以及利益兑现、治理整合和角色归位的制度创新。技术应用与制度创新共同面向参与的动力、行动与有效性,构成了按参与“分配”、功能集
2、成,以及权能塑造的村民参与促进机制。作为启示,对乡村数字治理的研究和实践,应当关注数字技术执行阶段,注重技术应用与制度创新的协同作用。关键词:数字技术;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技术应用;制度创新;技术执行框架一、问题的提出在乡村,以数字技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探索在逐渐深化,乡村数字治理也被越来越多地纳入到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顶层设计中。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主要面向乡村精英外流、组织涣散、公共服务悬浮、治理资源内卷等难题,致力于通过数字技术创新治理工具,提升乡村治理绩效1。有研究指出,数字技术赋能的关键机制是促进政府、企业与社会的互动以及广泛的公众参与2。数字技术的使
3、用致力于以改善信息和服务提供,鼓励公众参与决策过程,而在乡村数字治理中,村民参与是实现治理有效的前提和保障。有学者认为,村民参与是指村民参与和影响村庄公共事务的行为,包括集体物品供给、纠纷解决等3。因而,本研究认为,村镇与乡村治理是一种以村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的具有公共参与精神的村庄行动。数字技术的嵌入也必须带来村庄公共事务中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才能推动解决乡村社会资本匮乏、公共精神衰落、参与热情退却等问题,进而赋能乡村数字治理的公共性、社会性与有效性。从理论期待上,信息技术赋能有助于提高被赋能对象的自我效能感和控制力,促进其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数字技术为村民参与村庄集体行动与公共事务提供了便捷
4、工具和技术渠道,可以黏合离散的农村公共空间,重聚散落在外的民众群体,通过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归属感等社会资本,进一步促进线下交往,保障村民更多地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中,发挥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然而,在乡村数字治理实践中,村民参与不足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参与主体范围窄化。数字乡村治理中参与主体仍然以村委会周边骨干村民为主,许多普通村民仍然作为旁观者,或仍然缺乏参与动力,或缺乏技术使用能力。部分村民远离数字平台所提供的“便捷”参与渠收稿日期:2023-08-1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制度创新研究”(22BDJ112)作者简介:王杨(198
5、1),女,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党建研究所教授。-10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道,使数字技术应用更多发挥的是创新展示功能而非参与平台功能。其次,参与程度浅表化。部分数字参与平台提供的参与方式简单化,村民参与仅停留在获取信息阶段,未能提供村民互动交流、议事协商、民主管理等参与渠道,也难以满足村民实际参与诉求,存在数字化参与表面繁荣现象。最后,参与有效性虚化。部分乡村数字平台忽视“以村民为中心”的技术应用原则,技术设计中未充分考虑解决村民参与中面临的操作性与主体性障碍问题,村民使用技术的体验感和参与效能感不强,进而无法激发参与的持续动力。可见,数字技术嵌入并不必
6、然带来参与的升级,村民参与程度低、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难以随着技术的改进而自行消失,反而可能出现数字悬浮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和村庄社会生活的现象,形成乡村数字治理的现实悖论。因此,乡村数字治理必须以改进参与、增加互动与合作为主要目标,经由基层政府的治理实践创新而达成。在已有关于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研究基础上,有必要加强对乡村数字治理中村民参与问题的关注,揭示基层政府通过数字技术应用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逻辑,以进一步推动乡村数字治理的发展,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的文献观点与技术执行框架的引入基于现有的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的文献观点结论,本文尝试引入技术执行
7、框架,探讨和解释数字技术执行过程中促进村民参与的作用机制。(一)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的文献综述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以数字技术驱动乡村治理范式的转变和治理效能的提升,是新时期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核心机制的解释,主要被归纳为数字技术优势对以村民为中心的参与式治理结构的形塑,具体可以分为条件就绪视角和结构演化视角。数字技术使村民参与的条件就绪视角是已有研究的论证中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参与渠道供给。研究指出,数字治理能够为村民参与提供便捷的网络渠道,降低村民参与门槛,进而营造良好的社区参与环境4。数字技术可以提供多样化参与途径,破除
8、信息发布、主体交往的时空限制,多元治理主体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与管理,实现村民在身体缺场情况下的参与,激发出村民的公共参与热情。第二,参与过程简化。研究表明,数字技术为社会治理输送了“数字化”治理工具,减少了中间层,让公民及其他主体能够直面治理的过程,而不用像以往通过中介组织和机构人员来接触国家治理系统5。通过简化与规范村民参与流程,确保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协商村庄重要事务。第三,交互机制设置。现代信息技术为村民参与村务讨论提供了平等互动的空间,村民基于理性逻辑对村内事务相关议题进行商讨互动,确保村民参与权与管理权的真正实现。研究指出,线上交流活动可以激发基于地域空间的各种治理话题,增强
9、村民的邻里交流和互动程度,降低交流成本,增强村民的集体行动意愿与能力6。数字技术的“联通性”特征重塑乡村治理结构及其带来的结构演化,是研究关注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的另一角度,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数字再组织化和资源整合。数字治理能够构筑村庄叙事系统,传播村庄文化和知识,有效增强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理解与感知,增进村民村庄认同。因此,有学者认为,数字治理可以在离散的村民之间形成关系、情感和利益重构的线上共同体,营造乡村网络公共能量场,实现村民参与的“再组织化”7。数字技术还可以汇聚乡村各类分散、闲置的资源要素,促进乡村主体之间形成基于组织和资源的协同网络,奠定居民参与的组织基础。第二,治理流程
10、再造。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平台,使乡村管理部门的条块分工得以整合,形成纵向层级缩减的扁平化结构。基于此,有学者提出数字化能有效降低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村务协商、村务决策和村务监督的成本,拓宽乡村“自治场域”空间8。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与拓展下,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可以动态适应村民需求,重新设计有利于村民参与的治理流程。第三,政社关系重构。数字技术有助于解构行政权力专断性,改变乡村管理体系中权力集中于少数村干部的格局,-11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保障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权利,克服信息不对称、不流动等问题,避免用权随意性、失范性问题,提高治理公开性与透明度9。通过数字、信息、平台实现
11、治理主体延展,形塑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重构政社关系,推动包括村民在内的乡村多元主体参与式治理10。条件就绪视角和结构演化视角看似从村民参与的技术与制度环境双重维度,全面回答了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的作用机制。然而,却难以解释乡村数字治理中数字化水平与村民参与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悖论。如上所述,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并非总是有效,且可能抑制人的自主性和参与度。乡村数字治理中,村民参与渠道和途径有限、村民主体缺位等现象屡见不鲜。存在解释困难的原因在于,在客观效果上,现有研究用客观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的潜能,替代了对数字技术应用促进村民参与实际效能的检视。简芳汀提出的技术执行模式指出,技术包括客观的技术和
12、被执行的技术。当谈到技术的客观形式时,数字技术替代传统脑力劳动,可以成为组织变化的赋能者和催化剂,为政府和社会治理带来变革性影响;而被执行的技术则更侧重于技术应用领域,包括用户对技术的理解以及技术在特殊情境中的设计和使用,意味着用来改善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11。当探讨解决村民参与的具体问题时,数字技术的客观形式的赋能潜力已毋庸置疑,更为值得关注的是,被设计和使用的数字技术解决方案如何实际发挥促进村民参与的结果。(二)技术执行框架的引入基于已有文献在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方面存在的解释悖论,本文以实际执行的数字技术为主要观察点,尝试基于数字治理理论,引入技术执行框架,聚焦数字技术被
13、基层政府应用过程,进而集中探讨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机制。数字治理相关理论的关注核心是技术和制度之间的紧密互动关系。技术决定论、技术的社会建构论、制度决定论、制度主导论、技术和制度互构论均尝试揭示技术、制度与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为理解技术和制度的不同互动模式以及其对组织的影响提供了面上的总体框架12。简芳汀通过研究信息技术发展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影响,提出了技术执行框架。这一框架聚焦技术被政府应用的过程分析,展示了信息技术与政府系统之间复杂的调试过程。该框架成功地将技术、制度和组织结合起来,为认知和理解信息技术和政府机构之间的互动逻辑提供了理论分析视角。技术执行框架认为,信息技术和组织
14、制度安排相互关联,其各自既是自变量,也是因变量,彼此之间互为因果关系。技术与制度互构可以看成是技术和制度相互交织、形塑、影响、定制对方的过程13。这一框架提示了在数字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中,为更好地理解技术执行,就需要将研究重点放在组织结构和政府决策上。按照技术执行框架,信息技术平台建设通常会采取技术与制度互动的“组合配方”路径。在该路径下,制度使信息技术得以执行,由此产生创新;技术也可以改造制度,使之更适应技术,确保创新持续。因此,既要以技术运用为契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又要通过制度改革形成更有利于技术作用发挥的组织结构,实现技术与制度的有效协同,以及组织绩效的不断提升。技术和制度相互构建、相互
15、促进,共同推进平台建设的持续深入。借鉴技术执行框架,理解数字技术赋能和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逻辑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客观的数字技术为乡村治理带来变革性影响,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条件就绪与结构演化提供可能。在现有相关政府机构和乡村治理制度的影响下,通过地方和基层政府的数字平台建设,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被设计和使用。第二,在数字技术执行的过程中,地方和基层政府机构基于数字平台建设的技术应用与制度创新,推动被执行的技术与组织制度的互构,从村民参与的各个主要方面,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结果实现。已有研究对第一个方面已有比较丰富的知识积累和理论阐释,本文将侧重于观察第二个方面,尝试解释数字技术执行过程中
16、促进村民参与的作用机制。三、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的实践探索本文的案例资料来自笔者于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赴D镇的多次调研,调研主要采-12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取了深度访谈、焦点小组座谈等方法,对象主要包括 D 镇政府相关领导、主管科室负责人、试点村支部书记、专管员、村民代表、合作技术公司项目负责人等主体。与此同时,笔者还获得了D镇、试点村数字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合作技术公司产品调研报告等二手资料并用于研究中。(一)H市D镇数字治理平台应用的基本情况本文立足于浙江省H市D镇在下辖各村开展的“映山红”数字治理计划,分析其中以“工分宝”为基础的数字治理平台应用典
17、型案例,聚焦数字技术执行过程中乡镇政府的技术应用与制度创新实践。H市D镇的全域行政区域面积6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万,下辖22个行政村,1个社区,享有全国环境优美镇、省级生态镇、省级旅游强镇等美誉。针对乡村治理中普遍存在的治理主体单一、治理规则模糊、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D镇探索通过数字化改革破解治理中的阻隔。2019 年 3 月起,D 镇实施“映山红”数字治理计划,与杭州某某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共同推出“工分宝”数字治理平台,致力于全面调动村民参与。“工分宝”是一个微信小程序,村民通过完成小程序上的治理任务赚取“工分”,以主人翁的角色参与村庄
18、治理和建设。在此基础上,依托“工分宝”积累的大量村民行为数据,打造“信用宝”评价工具,通过特定动态算法,客观呈现村民个人信用状况,村民可以基于信用分获得合作银行授信贷款,鼓励村民为村庄建设发展作投资兴业。在“工分宝”充分激发村民参与积极性的基础上,又创新推出了“共富宝”村集体增收和村民致富平台,推出求职招聘、房屋租赁、乡村集市、土地承租、菜地认领五大共富场景,盘活农村土地、劳力、房屋三大闲置资源。截至2022年7月,“工分宝”注册激活11049户36840人,日均活跃人数3000人,发起活动2万个,活动参与42.1万人次,村民开展家庭评议86万人次。D镇以“工分宝”为基础的数字治理平台,以激活
19、村民参与为核心目标,着力激发村民主动意识和创造性,通过数字化改革打造了“治理形成信用,信用促进发展”的交互机制,逐步破解了村民参与不足的基层治理困境,系统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D镇的数字治理平台应用实践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可以作为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帮助研究者更清晰地检视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村民参与的促进机制。(二)H市D镇促进村民参与的数字技术执行实践1.数字场景设计结合参与激励机制建立。许多研究表明,数字技术虽然可以促进信息流动和交互,却不能直接解决参与有限的难题。也就是说,数字参与平台的供给只是在技术上提供了可能性,使得村民参与村庄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行为在客观上变
20、得简单和宽松,但数字参与平台如何使村民主观上更有意愿参与才是问题的关键。因此,提高技术接受水平是促进村民数字参与的应有之义,也成为案例中数字参与平台建设的主要着力点。首先,设计并不断拓展数字场景,以映射村民参与的需求与议题。一方面,D镇政府通过与技术公司合作,着力按照村民参与意愿设计数字参与场景。例如,通过“初心菜园”场景,村民可以对村里菜园的菜地整洁、作物长势、病虫害情况进行评价;在“我来评议”场景中,村民可以对村级项目建设、村庄环境、平安建设等核心议题进行评价;在“清廉村社”场景中,村民可以查阅村务支出记账情况、村务重大事项,在此基础上可通过“监督一点通”小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和建议
21、,并可通过小程序完成民意测评。另一方面,按照参与的“公共性”程度,拓展资料来源:作者对H市D镇开展数字治理情况的调研(2023年1月)。图1基于技术执行框架的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逻辑-13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数字参与阶梯。“工分宝”小程序在数字参与场景拓展的同时考虑参与程度的递进,体现从告知、咨询到代表权、决策权行使的升级需求。既提供了“初心课堂”“文体活动”“公共服务”等信息告知类数字参与场景,也设置了“初心菜园”“志愿服务”“垃圾分类”等咨询合作类和“平安家庭”“我来评议”“心愿空间”等民众代表权及决策权行使类别的参与场景。数字参与场景阶梯也作为“工分”赋分基础
22、,按照参与的程度赋予村民从低到高的工分分值,村民更高层次的参与活动可以在其中赚得更高的“工分”。其次,探索建立数字参与激励机制,以给予村民参与以多样化的利益回馈。一方面,设立了参与的补偿机制。村民使用“工分宝”参与各治理场景,可以获得相应数量的工分,运用工分可以兑换商品与实物。D镇政府通过建立线上“工分商城”、线下与商家门店合作,实现村民积分通兑,镇政府、村集体最终结算,即村民参与获得的“工分”可以在线上兑换话费、网费等,也可以在线下门店直接扫码购买油盐酱醋等日常用品,畅通“赚工分、用工分”闭环。另一方面,建构参与收益关联机制。建立村民参与程度与获取收益可能性之间的关联机制,激励村民参与多样化
23、合作生产任务。D镇政府在“工分”基础上折算的“信用分”,与村庄招工、土地承租、小微工程发包实现挂钩,其效果是:积极参与、对村庄治理贡献多的村民,可以优先或更高规格地享有各项经济发展权益。例如,村民如果想向村集体租地种菜,并参与映山红公司的菜品统一种植和收购计划,需要有相对较高的工分记录,即对本村作出过贡献的人可以有优先的承租权。2.数字应用供给结合政府回应性激活。村民参与的实际行动也会受到个人能力与乡村治理资源的影响,村民数字素养不足和村庄独立性弱化是村民参与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受到部分村民数字参与能力的影响,数字平台应用中也产生了一些群体被边缘化的“数字挤出”现象。另一方面,由于乡村
24、治理资源匮乏,难以应对数字平台所面临的运营压力及服务诉求,使各种数字平台虚化,村民参与热情逐渐减退。因此,创造村民广泛参与的条件、提高乡村数字治理能力成为促进村民参与行为的重要前提,也是案例中数字平台建设的主要方向。首先,着力供给多元化数字应用,以降低村民参与门槛来提高参与效率。一方面,容纳不同群体。2019年7月“工分宝”应用在F村进行试点时,村专管员反馈,村里接近1/4的村民是没有智能手机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但是对于获得参与积分、兑换实物却有很高的积极性。于是D镇政府建议技术公司对“工分宝”进行适老化改造,进而开发了“工分卡”,即以实体卡附上个人照片和专属二维码的形式,让老年人可以实现参
25、与。而后,“工分宝”又经改造开发了针对青少年儿童的“红领巾卡”,卡与应用小程序互为补充,为各种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的人群提供参与保障,着力为数字能力较弱的村民降低参与的门槛。另一方面,联通多重场景。D镇通过数据联动实现数字公共空间场景拓展,以数字集成方式实现功能整合。“工分宝”最初定位于参与式治理场景,后在进行大量数据积累的同时,开始分步骤探索向乡村经济领域拓展。第一步在“工分宝”基础上,D镇与技术公司通过数据再应用开发“信用宝”,并动态折算成村民的“信用分”,而这一“信用分”可以直接作为证明应用于村民信用信息征集场景。第二步,在“工分宝”“信用宝”的基础上,D镇与技术公司探索“共富宝”,盘活农
26、村土地、劳力、房屋等闲置资源,开辟集体增收、村民致富新路径。第三步,将“信用宝”“共富宝”和“映季”数字农业线上商城等都集成在“工分宝”小程序上,实现不同场景化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其次,协同部署线上线下治理资源,以高效回应村民参与的实际诉求。镇政府与技术公司合作,不断完善开放式架构和与合作伙伴兼容的场景。一方面,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衔接数字程序与村民实际需求。根据线上获取的村民服务需求,提供线下服务予以衔接,着力弥补服务漏洞。例如,针对老年人线上提出各种健康服务需求,线下建设完成“健康小屋”,老年人可以随时来小屋进行血压、血糖、骨密度等日常健康检测。随着“工分宝”的版本迭代,更多服务内容集成于数
27、字小程序,不断完善着服务场景。搭建安居守护、政务服务、退休“零”跑微应用、高龄津贴等10个数字化服务场景;并针对儿童服务需求,增加了数字图书馆、美丽乡村形象有-14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声墙等场景,极大丰富了服务村民的方式与渠道。另一方面,治理主体纵向与横向联动,高效率回应村民线上诉求。“工分宝”数字参与平台为村民提供了全天候参与村庄事务的机会,村民报告问题和参与评议只需要几秒钟。镇政府、村委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变得非常容易,提高了互动效率。在“我有话说”场景中,村民对村庄治理、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意见可以通过小程序直接反馈。通过村镇两级沟通,各相关部门协同,快速反馈解决问题
28、,完善线上意见征集及线下落实执行的全流程管理,提高基层政府的回应能力。例如FS村里的某处市政电线掉落,村民通过“工分宝”“我有话说”反馈后,村委、镇及时协调相关市政部门予以解决,效率高于12345等反馈途径,基本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信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整治。3.交互体验升级结合村庄合作网络构建。村民有效参与受到制度性因素与主体性因素的影响,其中主体性因素特别是村民的主体性尤为关键。然而,在实践中缺乏村民主体性的被动、依附型参与,参与层次浅表化和参与方式简单化等情形屡见不鲜。因此,D镇将提高村民参与的主体性作为数字参与平台建设的重要落脚点。首先,注重升级村民与
29、技术的交互体验,以实现主体便捷应用和有效互动。D镇在与技术公司的合作中,强调“工分宝”小程序应当为村干部、专管员及村民带来便捷友好的参与体验,并且应在定期产品调研基础上不断迭代升级。例如,小程序上主要由各村的专管员发起日常活动,最初每个活动发起需要具体编辑详情,包括时间、地点、任务、参与人群、工分计算等,导致专管员的工作非常繁琐。经过运行中的意见收集,镇政府建议技术公司根据以往活动类别和详情的提炼,开发集成性的活动模板库。改版后,发起活动时专管员可以根据活动类型选择发起活动模板,较大地提高了专管员的工作效率,调动了村干部容纳并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村民是数字技术的最终使用者,村民的普
30、遍接受是数字赋能预期价值实现的前提和关键。技术公司也会定期通过对专管员及村民的调研获得关于小程序功能模块的意见反馈,在需求分析和技术评估后投入升级开发,“工分宝”上线半年内即进行了4次功能迭代和场景升级,不断优化村民的小程序使用体验感(见表1)。改进后村民多数反映满意,认证激活率和用户活跃率逐步提升。表1“工分宝”小程序针对用户体验进行改版情况范例小程序改版V5.1.0(页面布局和交互优化)V5.2.0(代码与功能优化)针对的小程序体验使用问题“小程序太复杂”,“新功能不知道或不会用”,“首页活动信息混乱”“小程序活动分类太乱”,“自己的活动村民找不到”,“活动参与时,可邀请其他人”,“希望进
31、小程序能自动弹出新活动”“首页改版对于不识字的用户而言,使用起来很困难”,“心愿的填写过程过于麻烦”“需要审核(完成)的消息提醒,以便于及时信息跟进”,“可以使村民对活动进行评价,如对活动进行评星打分”需求主体村民村运营专管员村民村运营专管员其次,全面构建村庄合作网络,以引导多主体合作并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在升级技术交互体验、提高可介入性和互动便利性的基础上,D镇政府从制度供给、资源配置和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引导多主体形成以村民为主体的村庄合作网络。在制度供给方面,D镇政府先后出台 “工分宝”项目试点经费支出补助办法 “工分宝”项目村委会及专管员考核办法 等政策文件;在镇和村两级成立工作专班,按
32、月进行工作调度,以组织化手段动员、鼓励和保障村民意见和要求纳入政策考虑,避免参与流于形式。在资源配置方面,D镇政府为各村配备数字平台建设“工分宝”专管员,定期调查村民的需求,以村民需求和村庄治理需要为基础设置丰富参与议题,并为不同参与场景的各类活动赋予“工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技术公司共同开发数字平台,引入银行、移动通信等企业注入积分兑换产品资源。在工作机制方面,将数字治理重心下移,引导村委会、村集体根据村民需要和村庄发展需求,引入外部资源及规范资源分配。例如 FS村以激活丰富 资料来源:岭上科技产品运营团队,戴村“工分宝”调研报告(2021年11月4日,2022年1月24日)。-15北京
33、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共富宝”平台资源、扩大村民就业增收为目标,引入漂流、高空秋千等旅游项目,通过项目开发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扩大村民就业渠道与致富途径,使村庄内部和村民真正受益。另外,D镇政府赋权各个试点村,自主寻找村内商家门店开展积分兑换的合作,村内合作商户可随时接受村民积分兑换商品,在村内即实现数字平台“参与积分兑换受益”的循环。四、技术与制度对村民参与的促进机制:动力、行动与有效性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在数字技术与组织及社会网络互构过程中,基层政府的数字技术应用与制度协同创新,对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发挥着关键作用。需求映射与利益兑现的结合,建立了按参与“分配”的动力扩展机
34、制,技术容纳与治理整合的结合形成了功能集成的行动激励机制,便利互动与角色归位的结合形塑了权能塑造的有效性强化机制。这三个机制分别面向参与的动力、行动与有效性,共同构成了基层政府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机制(见图2)。(一)场景映射与利益兑现:按参与“分配”的动力扩展机制数字场景设计和参与激励机制建构,形成了村民参与的场景映射和利益兑现,提供了有利于村民参与平台的技术与制度环境。技术应用与制度的协同创新,共同形塑了按参与“分配”的利益结构,有效扩展了村民参与的动力。首先,场景映射通过有效场景化和利益关联化助推数字技术有效转译。村民是否参与,取决于参与议题与乡村生活方式及共同
35、利益的相关性。研究表明,技术的运转建立在转译的基础上,技术将社会转译成为社会问题,进而制造出社会图像14。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指向一种以村民为重要主体的行动者网络建构,其中需要一个重要的转译过程,即核心行动者将其他行动者的问题和利益表达转换出来,进而达成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联结和行动整合。一方面,场景化助推数字技术转译的需求表达。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村庄公共生活连接的场景设置,绘制了线上的村庄公共生活图像,可满足不同程度的参与需要与公共利益,通过编织广泛纳入村民参与的行动者网络,实现了数字技术应用的有效场景化。另一方面,利益关联化促进数字技术转译的关系联结。按照村民参与的程度赋分的设置,为数字乡村治
36、理行动者的利益表达奠定了技术基础,基层政府可以准确统计村民参与行为,并选择性激励公共性较强的参与行为。村民可以通过参与“赚工分”、行使村民权利、表达利益诉求,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中不同主体的关系联结,实现数字技术应用的利益关联化。其次,技术转译基础上的利益兑现形成按参与“分配”的动力扩展机制。数字技术有效转译奠定了数字参与的统计基础,进而将工分统计与实际利益相结合,通过设置参与环节的物质补偿和利益分配,广泛激活村民参与意愿,建立村民参与的理性激励,提供合作生产的持久性动机。已有研究指出,村民参与的自发动力图2 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机制-16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
37、府与治理来源于个人利益驱动,数字乡村建设中村民更愿意接受的方式是以较低的风险与投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一定的个人利益15。一方面,积分兑换的机制设置使村民在技术的使用中会获得参与时间的利益补偿而得到实惠,这可一定程度上激活村民的参与意愿和行动,特别是针对相对简单、频繁和简短的参与任务而言。另一方面,将村庄集体经济的维持性共同利益中的增益部分,以及发展性共同利益的一部分转为分配性的利益,会促进形成一种与参与程度相关的村庄利益结构。村民参与及其程度与个人获得的集体经济效益相结合,使得村民围绕参与形成激励与相互竞争。事实证明,更高水平的参与意味着可以获得更高规格的经济收益,因此村民提高参与水平可以成
38、为一种理性选择行为,推动在全村形成一种参与的群体规范和集体效能感,提供合作生产的深层次、持续性动机。(二)技术容纳与治理整合:功能集成的行动激励机制多元化数字应用供给与政府回应性激活,形成了对村民参与的技术容纳和服务整合,为村民的持续参与行为提供了具有包容性和回应性的技术与制度环境。技术应用与制度的协同创新,共同构成了数字参与平台的功能集成机制,提高了以村民为主体的村庄治理系统的自主性,激励了村民的有效参与行为。首先,技术容纳并赋权不同群体参与,打造集成性数字参与平台。由于数字技术存在使用门槛,不同成员获取和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存在明显差异,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部分群体可能被排斥在乡村数字治理之
39、外,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通过集成性的数字参与平台来缓解。一方面,提高技术容纳度是短期内扩大参与主体范围的关键手段,这会强化不同群体共享的制度逻辑。根据数字参与的能力现状,供给多种数字参与方式,为不同类型的村民赋权,可构建乡村治理包容性参与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数据、技术、场景的互联互通,将村庄治理和经济发展等不同场景在同一数字平台上融合,避免平台过多、重复建设等问题造成的村民参与热情抵消,以增强各类村民群体的数字参与聚集度与黏性。集成性的数字参与平台通过功能整合,使乡村数字生产黏合原本离散的公共空间,通过提高村民参与行为的效率,营造村庄“共同在场”与公共性的空间。其次,平台打造基础上的治理整合,构
40、建功能集成的行动激励机制。在实现技术对不同类型参与主体和参与议题容纳的基础上,基层政府基于数字平台建设,引入合作企业与商户等多主体嵌入村庄治理网络,可建立乡村治理利益相关者合作互动关系,及时满足数字参与中村民的公共产品需求。着力实现数字参与平台信息传递、用户交互、管理协同、诉求响应等功能进一步集成,建构村民治理参与(诉求表达)镇政府、村委会治理协同多主体网络服务直达多元化诉求快速回应的全过程治理机制,可实现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有效回应村民诉求的基础上,扩大村民实际参与。研究表明,与参与率相比更为重要的是要看村民参与过程中,是否表达了真实的愿望和要求,最终这些愿望与要求是否得到政策的考虑,参与的
41、实质是否得到实现15。技术容纳与治理服务整合,高效回应村民参与的实际需求,增进了村民数字参与的功能效用,提高了以村民为主体的村庄治理系统的自主性,从参与行为到参与目标实现的循环为村民参与行为提供持续激励。(三)便利互动与角色归位:权能塑造的有效性强化机制交互体验升级与村庄合作网络建构,形成了村民参与的便利互动与角色归位,有利于完善赋权村民参与的技术与制度保障。技术应用与制度的协同创新,会共同形塑一种权能塑造机制,确立村民在村庄发展与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村民参与的持续性与有效性。首先,便利互动的技术设计降低数字交互难度,激发多主体参与积极性与可行能力。研究指出,数字技术可能会限制村民对之需求的
42、直接性,技术的复杂性使村民难以用其获利,这是阻碍村民参与数字治理的主要外在原因16。因此,容纳村民有效参与,需要首先确保参与主体的可介入性,提高使用者的交互体验,保证多元主体可以即时参与和便捷应用。在数字技术应用初期,降低数字交互难度,有助于提高村干部与村民等终端用户的数字产品体验,进而增进数字应用上的信息资源流动,使线上互动交-17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流更加便利,真正发挥数字应用的参与工具作用。同时,研究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假如用户在与技术交互的过程中感知到相对小的认知努力,用户将更有可能与这个技术进行交互16。技术应用的便利体验对赋权村民参与发挥着关键
43、性的支持作用,可以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容纳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进而激发村民参与的可行能力与主动性。另外,可介入性提高基础上的角色归位,形塑权能塑造的有效性强化机制。在升级技术交互体验、提高可介入性和互动便利性的基础上,基层政府通过自身及引导其他治理主体角色归位,建立有利于村民参与、治理互动的政策框架,改变传统政府主导、自治悬浮的角色配置。在权力分配失衡的情况下,参与主体的潜能处于隐藏状态,因此赋予村民参与权力、发掘村民参与能力,是促进有效参与的关键。通过强化各主体网络化治理角色,使基层政府部门、村庄自治组织、村庄内外部企业与社会组织、广大村民共同结成村庄治理网络。乡镇、村干部在社会动员职责引导下,不
44、断激发村民参与的主动性,容纳并引入社会力量,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的成效。村民在赋权、组织、制度的保障下,与利益相关者构建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切实参与村庄发展与公共事务,确立自身在村庄发展与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总之,村民参与的便利互动与角色归位会提高以村民为主体的村庄治理系统的自主性,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性、持续性与有效性均得到增强。五、研究结论与启示数字化改变乡村治理,乡村治理也影响了数字化进程。村民参与是乡村自治的基础,乡村治理的各类事务和活动,均有赖于村民参与。缺少村民参与,村民的权利及乡村生活共同体的“活力”将难以彰显。学术界的共识是,客观的数字技术具有变革乡村治理、促进村民参与的巨大潜能。
45、但是在实践中,却无法避免应用主体数字参与虚化、乡村自治悬浮的现实悖论。根据技术执行框架,技术分为客观的技术和被执行的技术。数字技术被执行的过程中,治理主体通过数字平台建设在技术设计与应用上、制度上实施的创新,是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关键机制。通过案例分析发现,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主要面向的是参与动力、参与行动与参与有效性。首先,村民参与动力的扩展,有赖于数字技术的社会转译及村民参与的利益激励水平,编织村民参与的行动者网络,建构参与收益直接关联机制,形成按参与“分配”的利益结构,有效扩展村民参与的动力。其次,村民参与行动的激励,有赖于数字技术的可介入性及乡村治理的整合能力,营造
46、包容共享的参与环境,回应参与的公共产品需求,提高村庄功能集成的系统性,广泛激活村民参与行为。再次,村民参与有效性的强化,有赖于数字技术便利治理主体互动的能力及主体间的数字化治理角色匹配性,通过优化交互体验与提高互动效率,完善村民主体性制度架构,增强赋权增能基础上的村民自主性。经过调研与分析,本文得到的启示有:第一,乡村数字治理的实现方式应该从“政府供给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基层政府通过赋权、组织及制度创新,保障村民成为乡村数字治理的真正主体,切实参与村庄发展和治理全过程,实现管理、服务、监督并从中获益。第二,应注重乡村数字治理中的跨部门、多主体合作,数字技术应用应以包容性、易用性、互动性、
47、联通性为根本原则,保证乡村治理多元主体的简易使用和便利互动,营造全纳式数字参与的社会基础,避免数字参与中的主体分化与类型单一。第三,激发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的效能,需要在技术应用创新、制度创新与参与结构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以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基层政府数字化改革,以制度创新优化数字治理结构,着力促进参与能力与权力匹配、线上线下空间互动、参与机会与资源供给结合,重塑村民参与的机会、场域与系统。本文尝试借鉴技术执行框架,关注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治理的实践,尝试探讨数字技术促进村民参与的实践过程和作用机制,建构中层理论。通过调研,本文初步发现了数字技术执行中基层政府技术应用与制度创新的主要策略,及其对村庄利
48、益结构、系统自主性、村民主体性的影响,归纳了通过应用数字技术促进村-18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地方政府与治理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机制。作为单案例研究,本文难以回答数字技术赋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整体性问题,因而仅聚焦在数字技术执行过程中的促进机制,特别是基层政府技术应用与制度创新的互动策略,以期呼唤未来对乡村数字治理实践过程及村民参与促进机制的更多理论探讨。参考文献:1 韩庆龄.论乡村数字治理的运行机理:多元基础与实践路径J.电子政务,2023(5):38-48.2 徐晓林,刘勇.数字治理对城市政府善治的影响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06(1):13-20+107-108.3 温莹莹
49、.非正式制度与村庄公共物品供给T村 个 案 研 究 J.社 会 学 研 究,2013(1):113-133+243.4 陆军,等.未来社区:发展规划与数字治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187.5 竺乾威.公共行政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489.6 TAKHTEYEV Y,GRUZD A,WELLMAN B.Geography of twitter networksJ.Social networks,2012,34(1):73-81.7 冉华,耿书培.农村社会变迁中村落共同体的线上建构对宁夏中部 Z 村的考察J.开放时代,2021(3):180-192+11.8 赵秀玲.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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