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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功能阐释.pdf

1、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中图分类号:DF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21(2024)02-0074-10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功能阐释蔡宝刚(扬州大学 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摘要: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是实现科技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旨在发挥法治轨道在推进科技创新中的重要功能,使法治轨道成为驱动和赋能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机制和动能来源。要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和不断优化法治轨道在保障科技创新的政策实施、激发科技创新的主体活力、维护

2、科技创新的自由空间、塑造科技创新的竞争优势、消解科技创新的伦理风险等方面的调整机制功能,从而为新时代科技创新提供持久法治动力和注入强劲法治动能。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轨道;科技创新;法治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出明确要求。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1,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环节。推进科技创新就是要为科技创新提供物质和精神动力支持,其中通过制度的驱动至关重要,“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 双轮驱动”2250。我国科技创新虽然取

3、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制度环境改善相对滞后、制度创新驱动不足仍然是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法治是支持科技创新的基础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是实现科技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法治轨道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命题和理论创新,对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具有根本性指导意义。法治轨道“具有导向、引领、框定、规范、运行、推动、促进、保障等主要功能”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旨在使法治轨道成为驱动和赋能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机制和动能来源。要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内在需求,充分发挥和不断优化法治轨道

4、在保障科技创新的政策实施、激发科技创新的主体活力、维护科技创新的自由空间、塑造科技创新的竞争优势、消解科技创新的伦理风险等方面的调整机制功能,从而为新时代科技创新提供持久法治动力和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一、在法治轨道上保障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政策实施新时代的科技创新是一项集成化和组织化的系统工程和国家战略,这就需要科技政策的宏观指导和整体规划,系统完备的科技政策是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战略引领。法治轨道具有保障科技政策实施的功能,科技政策的法治化是收稿日期:2023-12-15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加强道德立法的理据与进路研究”(19AFX001)作者简介:蔡宝刚(1964),男,扬州大

5、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74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保障科技政策实施的重要方式。(一)科技创新政策是推进科技创新的战略引领新时代的科技创新需要多资源叠加、多资金注入、多学科融合、多环节并进和多主体协同才能取得成功,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和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458。而能够完成这些重要使命的基本方式就是通过制定科技政策进行整体指导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政策是引领科技创新的指挥棒和导航仪,形成科学完备的科技创新政策是现代社会科技创新取得成功的必备要素,是任何现代国家有组织推进科技创新的广泛共识和基本国策。我国的科技创新

6、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科技发展任务而制定的基本行动准则,它主要是对一定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等重要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科技创新政策归根到底是由科技创新在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中所承载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使命决定的,我国始终重视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对科技创新事业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和整体性谋划和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好制度、政策的价值驱动和战略牵引作用”5。我国科技创新政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针对不同时期的科技发展形势和任务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政策供给”456。我国的科技政策内

7、容丰富、形式多样,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这些科技政策与时俱进、原则性强,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发展指明方向、规划蓝图,具有重要的时代特质和战略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政策的统筹谋划,根据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部署,成立中央科技委员会,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科技领域重大问题。设立中央科技委员会有助于解决科技政策分散化和碎片化等方面的问题,必将提升科技政策的统筹权威、制定水平和实施效能。(二)充分发挥法治轨道保障科技

8、创新政策实施的重要功能政策是总体性和原则化的指导方针,政策存在缺乏行为模式设置和责任追究措施等方面的不足,需要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行动方案,这就使得细化科技政策并进行制度化保障显得至关重要。通过政策的法治化将科技政策的宏观路线图转化为具体施工图是保障政策实施的重要进路,法律以其自身的特征和功能弥补道德规范和政策调整的不足,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科技政策的法治化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功能,是将党和国家的科技政策通过法治化方式进行保障与付诸实施,是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和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具体体现。一方面,通过科技政策指导科技法治发展,厉行法治是科技创新政策中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科技领域体制

9、机制改革的基本要求,科技政策为一定时期的法治发展尤其是科技法治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原则性和方向性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法治保障实施科技政策,科技政策的实施需要与法治进行结合和同构才能得以具体落实和保障,“公共政策,至少是积极的公共政策,是建立在法和权威的基础上的”6。为了实现新时代各项科技创新政策的目标和要求,必须及时将宏观的科技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科技体制机制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尤为重要的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事业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的科技政策在科技政策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推进科技政策法治化既是重要的法治任务也是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

10、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743。(三)依靠法治轨道保障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的优化进路有关科技创新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党和国家科技政策的指导下不断得以健全和完善,科技立法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我国现行法律中涉及科技创新方面的比重占到总数的一半左右,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科技法律体系,科技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但总体看来,在现行有关科技创新规范体系中,政策文件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仍然较多,将政策转化为法律的步伐显得滞后,“很多有关创新的设计、要求是以中共中央及国务院文件、领导讲话、有关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存在,与全面系统、科学完-75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

11、会备的法律制度要求之间差距明显”8。因此,推进科技政策法治化是我国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使命,科技政策的基本内容、实施要求及其法治化进路应成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要在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的基础上,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法律法规体系”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制度化,解决好实际存在的部门领导拍脑袋、科技专家看眼色行事等问题。”10119为此,要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度化建设,强化科技政策与法治保障之间互联互通的顶层设计和协调衔接机制建设,不断加强科技创新政策转化的法治供给力度,依法确立科技管理体制和科技运行机制,及时将成熟的相关政策

12、上升为科技法律法规,“实现 改革举措政策措施法律法规 螺旋上升”11。要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集成优化科技法律制度体系,针对关涉科技创新法律法规过于分散的问题,可以专门制定 科技创新基本法 知识产权基本法 等法典,将各种重要的科技创新政策具体细化在这些法典之中,以利于科技创新政策法治化的整体推进和贯彻落实。面对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以及新兴科技的蓬勃兴起,要加快推进规范数字时代新兴科技领域的政策制定及其法治化进程,为促进新兴科技发展及其引起的重大社会问题及时提供法治解决方案。二、在法治轨道上激发新时代科技创新的主体活力一切科技创新成果都是由人做出来的,激发全社会尤其是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是推进科技

13、创新的关键环节,不断涌现的创新活力是新时代科技创新的不竭动力。法治轨道具有激励科技创新主体活力的功能,通过产权等制度安排激发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科技创新的主体活力是科技创新的不竭动力人的创造力来自于人的创造活力,人的创造活力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创新主体能否充满活力是决定创新成效和成败的关键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部科技史都证明,谁拥有了一流创新人才、拥有了一流科学家,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2253人才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科技创新的竞争主要就是人才的竞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归根到底要依靠高水平的创新人才,推进科技创新的关键就是要充分尊重和极大调动整个社会

14、尤其是科技人员的创造活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4116。人的创造活力一方面源自于人对改善物质生活的满足和追求,科技创新根本上出自于人追求幸福生活的本能需要,发明创造、科技创新是通达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基本路径和重要表征,科学研究、科技创造活动是人的创造力发挥的基本场域,也是人类过上幸福生活以及不断迈向文明的基础工程,“造福人类是科技创新最强大的动力”10282。人的创造活力另一方面源自于人对完善精神世界的满足和追求,人的创造力是蕴藏于人性中的无限生命潜能中的一种原始天性,源自于人对于探索世界奥秘的好奇心、求知欲及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创造热情。由于人的创造力是一种

15、潜能并常常为人的懒惰等天性因素所克减和消解,新时代的科技创新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如果缺失足够的利益激励,个体创新潜能的发挥程度就会大打折扣,社会整体创新活力也就难以形成。古代社会那种只是基于天性兴趣爱好而进行的科技创造活动越来越难以取得成效,因此,开发人的创造性能力、激励创新主体的创造活力以及克服人性中的惰性,仅仅依凭人的好奇心等天性动力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满足人的一定物质和精神需求才能够产生和激发出创造的动力和活力。(二)充分发挥法治轨道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的重要功能科技创新活力的激发尤其需要发挥制度的整体激励功能和根本调整作用。法治是人类谋求幸福生活并由国家设计的制度性措施,最大化

16、激发人的科技创造热情和活力是法治担负的重要使命,“法律促进潜存于社会体中的极具创造力和生命力的力量流入建设性的渠道”12。推进科技创新需要法治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进行激励创造活力,以满足人们物质利益和人格尊严的需要,其中物质利益的激励更为普遍和重要。而这种客观需求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得以满足和实现,则主要取决于国家法治的激励-76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和保障。法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进行利益调整与分配的权威国家公器,能够将每个创造者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在刚性制度中赋予科技创造者获得法定的适足权益回报,在对创新成果的保护、转化和利用中赋予相关主体权利及其利益期许,进而

17、在总体上调动人们进行发明创造的活力和热情。古代社会的科技创新基本是自然演进的过程,科技创新的持久活力自然难以显现,科技成果的产出是线性的、缓慢的和渐进的。文明的进步催生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多种方式方法,其中通过法治对创新成果的财产权保护是最为持久和有效的方法。为了激励发明创造,人们在不同时代采取了保密、报酬、奖金、版权和专利法等应对措施,其中奖励等措施尽管能够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只有通过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等制度安排才能够从根本上激发创新主体的持久活力。“法律通过将排他性权利授予特定的人或组织,从而使得许多被创造的 事物 具有了财产权”13145,现代社会有了稳定而有效的产权等法律制度的激励和

18、保障,能够使得发明创造成果呈现出几何级数式的持久增长,从而导致大规模技术创新和科技革命。当今社会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的科技创新具有更为高昂的成本、更高的投资风险、更易于被模仿、更难于被保护、更具群发性、世界性和竞争性等特质,尤其需要创设和实施更为健全和更加系统的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来调动和保障人们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从而不断为新时代科技创新主体赋权增能、激发活力。(三)依靠法治轨道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的优化进路我国近年来不断重视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主体的持久活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理念蕴含着激发人民创造力,“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19、力”7273。我国民法典 的颁布是产权保护最为重要的法律,其诸多内容都能够发挥直接或间接促进科技创新等创造性活动的激励功能。如 民法典 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里的“受法律平等保护”是对私人物权平等保护的法律确认,意味着政府将加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这些规定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私法自治的理念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推动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长。2021年修订的 科学技术进步法 规定,国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

20、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当然,我国产权保护状况还有待改进与优化,产权保护的广度和力度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面向科技创新领域的产权保护制度,尤其是要研究新科技时代中的权利形态和拓展新兴权利的保护方式。要依法有效平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财产权,增强所有主体的财产安全感,倡导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的创新激情”4121,“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14。这些要求为未来优化科技创新的产权保护制度奠定了基础和指明了方向。三、

21、在法治轨道上维护新时代科技创新的自由空间科技创新需要充足的自由空间,拥有适宜创新的自由环境是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基本条件。法治具有维护科技创新自由权利的功能,国家需要通过法治轨道形成有利于科技主体潜心研究和自由探索的各项制度安排,营造和维护鼓励创新和宽容批评的自由环境。(一)充足的自由空间是实现科技创新的先决条件科技创新是一种高度依赖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智力活动,创新活动中人的自由度是影响科技创新成效的重要因素。科技是科学与技术的统称,科技创新可分为科学研究创新和技术创新,科学研究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尤其是重大技术创新需要重大基础理论的突破。在科学研究层面,尤其需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22、”的学术研究自由空间。从社会角度看,宽松自由的社会大环境就是一种从根-77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本上助力科技创新的重要精神支柱和文化氛围。全部客观知识客观上都是推测性的,需要批判性讨论、合理化优选,“科学:知识通过批判和创造而增长”15,形成容忍批评和批判的自由空间和社会环境是整个社会知识创造和科技创新不断增长的必然要求和先决条件。为此,自由与民主的氛围密切相关,民主是科学研究自由的重要体现,民主与现代科学无疑是一起成长的,“科学只有在民主环境中才有可能”16。从个体角度看,创新是精神的一种特殊状态,充足的自由空间是个体发挥聪明才智和投入发明创造的基础条件,创新的本质是人

23、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拥有进行创新活动的自由空间,人们才能够自由地按照自己的兴趣与意愿从事创造性活动,才能够在创造中自由驰骋、振奋精神和激发智慧,在实现人的创造性潜能外在化和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了人的自由,人的创造性潜能的发挥程度标志着人的自由的状况。没有自由则意味着无以创新,自由充分则意味着创新活跃,自由权利的差异是影响科技创新成效的分水岭。如肯尼迪认为,明朝中叶中国衰退的重要原因是官吏的保守思想作祟,也与国家对人们的思想禁锢而形成的自由权利缺失有关17,而同时期“欧洲的奇迹”的出现是由经济自由放任以及学术自由等因素交互作用形成的,彰显出创新自由环境的重要性。当代社会科技创新要取得突破,更加需要

24、尊重科学研究的特点和规律,允许科学家在科技研究中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营造自由探索的社会环境。(二)充分发挥法治轨道维护科技创新主体自由权利的重要功能人的创造力发挥并不总是随心所欲的过程,尤其会受到国家和社会所能容忍的自由度的影响,随着认识水平的进步,古代那种禁锢思想自由并视发明创造为奇技淫巧的传统观念在当代社会已难以存留,但在如何看待和对待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中的自由权利方面还有一些不良遗存。因此,如何通过法治维护新时代科技创新主体的自由权利则成为科技创新成效乃至成败的关键。创新虽然来自于人的自由意志,但支撑这种自由意志的是人类不断增长的好奇心和对制度化的培植。维护创造者必备的自由创造环境需要国

25、家制度的维护,这也就自然成为法治的重要任务,赋予和维护创造者创造活动的自由权利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基本逻辑。法治要为社会成员尤其是创新主体提供试错、容错以及纠错的自由包容机制,而没有权利就没有自由,没有自由便无以创造。法治对于维护个人和社会的创新自由以及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至关重要,国家完全主导和市场完全自由化都不能带来稳定和长期的创新。企业需要以法律为依凭的自由,“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首要作用是为市场建立法律根基。在具有法律根基的地方,自由化将促进创新”18256。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科技创新的自由意志需要建立在符合和掌握科技活动规律的基础之上。人类科技创新活动的总体趋势是在不断摆脱愚昧

26、的束缚,进而通过法治赋予创新活动越来越宽松的自由权利。一方面,通过法治防止权力对于科技创新自由的不当干预,科技立法的目标是要建立符合科技发展之固有规律的环境或秩序,而非把科学技术限制在“法律机器”之内19。另一方面,通过法治明确科技创新的自由权利,既要规定科技活动和科技人员享有的具体法定自由权利,还要坚持科技创新中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基本原则,让法治为科技创新撑起自由探索的天空。(三)依靠法治轨道维护科技创新自由权利的优化进路党和国家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为科技创新主体自由探索赋权增能的政策文件和法律制度,支持和保障自由创新权利。在政策方面如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关于完善科技

27、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等,这些文件精神旨在为科技创新主体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利和营造更为宽松的自由环境。法治的重要使命和功能就是要对这些政策赋能要求进行法治化保障和赋权,相关法律在此方面也有新的体现和规定,如新修订的 科学技术进步法 规定,国家保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自由,保护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等合法权益,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研发项目的科技人员实行勤勉免责,对相关负责人在创新探索过程中的失误偏差实行尽职合规免责。当然,我国保护科技创新自由制度还需要进一步-78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优化,尤其是在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职称项目奖

28、项的审批、人才评价标准、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等关键领域,需要通过法治破除制约自由创新的制度性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容忍在科学问题上的“异端学说”,鼓励自由探索和充分的交流辩论,破除“四唯”等不良评价标准,“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20473。为此,依靠法治充分赋予科技创新领域的自由权利是未来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通过法治科学界分和正确处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探索科研活动从权力型向权利型治理模式的转变,提升学术自由权在法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确立科研权利的法治理念以及明确科研权利的内容,着力加强科研权利界定和保障方面的法治供给,切实赋予并严格保障

29、科研活动和科技创新的自主自由权利。四、在法治轨道上塑造新时代科技创新的竞争优势科技创新的理想目标就是能够掌握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通过自主创新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形成自主创新的竞争优势是新时代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法治具有塑造和保护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是实现自主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保障。(一)实现自主创新是科技创新的根本任务自主创新指的是创新的核心技术是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独立自主研发获得的,其本质是要掌握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新时代科技创新取得突破的关键在于能够实现自主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而自主创新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能够实现科技创新的

30、自主、安全、可控和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创新。自主创新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为重要和关键的任务,只有实现自主创新才能在国际竞争中赢得竞争优势。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重构全球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世界各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量子通信等尖端技术与前沿产业领域的战略竞争不断加剧,实现自主创新无疑已成为各国获得强国地位的关键变量,是在国际竞争中纵横捭阖的制胜之道,“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2245-246。大国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自主创新能力、水平和成果的竞争,无论是美国挑起的中美贸易战,还是对我国企业的极限打压,以及对中国

31、高科技企业的关键部件进行断供封锁脱钩,硝烟尘上背后的实质都是为了保持和谋取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根本上是维护本国的自主创新。因此,实现自主创新是我国新时代推进科技创新的根本任务,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由之路,获得关键核心技术只有依靠自主创新。没有高水平的科技自主创新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核心技术被“卡脖子”问题,必须把自主创新问题放在能不能生存和发展的高度加以认识。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不仅在于能够掌握多少数量的核心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要拥有众多具有专属性或排他性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这样才能防止因为产权属性不明而导致搭便车的公地悲剧现象,才能真正实现科学技术的“自主”和“可控”进而达致“自强”。

32、当代世界的科技竞争根本上取决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数量及质量的竞争,这是主宰和实现自主创新的根本出路。(二)充分发挥法治轨道塑造科技创新竞争优势的重要功能实现自主创新及科技自立自强不仅需要创新主体的自力更生和自我发展,还需要国家通过政策和法治等制度性安排进行必要的扶持和帮助,如此才可能形成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的比较优势。制度经济学认为,由制度支撑的信心使人们能够承受试验的风险,能富于创造性和企业家精神,并能够鼓励人们提出新思想。法律等制度性因素是塑建现代社会科技自主创新要素的重要利器,优质的法律制度犹如优质的资本投入,最终能够带来优质的科技创新成果产出,“我们可以视共同体的制度为一种宝贵的

33、生产性资产。我们可以称其为 制度资本”21。因此,自主创新需要从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的角度进行认知和考量,自主创新能力之间的竞争有赖于创新体系、国家制度尤其是法治能力之间的竞争。实现自主创新、科技自立自强的目的在于能够制胜科技角力场、获得科技竞争优势,而法治等制度性因素是赢得科技竞争优势-79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的核心竞争力,科技竞争现象背后隐藏着国家法治的竞争,“国与国的竞争日益激烈,归根结底是国家制度的竞争”7265。世界各国都致力于通过打造法治的核心竞争力来塑造自主创新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法治安排为在未来的科技对决中谋求竞争优势。因此,面对日趋激烈的科技竞争,要实现中

34、华民族的崛起和复兴,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大国崛起的历史表明,每一个大国崛起都与科技创新的崛起有关,而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与法律的变革有关。成功的法律变革给予人们创造财富而非攫取财富的动力。创造财富者需要与不同的人进行合作与协调,而法律是解决投资者和创新者之间信任困境的最佳途径,特别是财产法、合同法、商事组织法以及相关科技法等制度,能够促进资金、技术、应用、市场等要素之间有效对接和合力运行。如果法律能让富有创造力的人们获得其创造的多数财富,那么国家就能将这些人的能量导向致富本身,从而致富国家1842-43。(三)依靠法治轨道形成科技创新竞争优势的优化进路我国近年来大力加强

35、促进和保障科技自主创新领域的法治建设,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于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最为直接和重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日渐完善。2019年 商标法 第 4次修改,2020年 专利法 第4次修改,2020年 著作权法 第3次修改,这些与时俱进的制度完善为推进和保障自主创新提供了保驾护航的专门性制度安排。2021年我国制定了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为我国未来更好保护知识产权、推进自主创新规划了蓝图。但总体看来,我国在推进和保障自主创新的制度建设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习近平总书

36、记在 2014 年指出,要加快标准化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职务发明条例、天使投资条例等22。但迄今为止,一些要求仍然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相关立法跟不上新兴科技发展节奏,如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但我国的 科学技术普及法 已颁布二十多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等重要的法律制度也已经颁布多年,这些相关规定已明显滞后,难以适应新科技时代自主创新的要求,亟待根据科技发展的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完善。党的

37、二十大报告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和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需要更加重视和不断优化法治对于科技创新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整体构建和及时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法治供给体系。五、在法治轨道上消解新时代科技创新的伦理风险科技既是发展的利器也是风险的源头,尤其是新兴科技发展给科技伦理带来新的挑战。形成正当合理的科技伦理是新时代科技创新的价值依归,法治轨道具有防止不当行为和保障人类基本价值的功能,必须通过法治有效防范化解科技创新领域的伦理风险。(一)科技创新异化引发科技伦理风险科技异化带来的伦理悖论一直是人类面对的巨大困境与挑战,技术的胜利

38、似乎是以道德败坏为代价换来的。现代社会技术力量的张扬形成了庞大“技术帝国”,形成了压制人类自由和民主的副作用,使得本来为人类谋取幸福生活的科技创新在某些领域异化为折损甚至毁坏人类价值和尊严的异端手段,“从短期看,它导致了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毫无意义的活动,从长远看,它正把人类推向自我毁灭的边缘”23。受着技术支配的发达工业社会中的人、思想、社会,变成了马尔库塞所说的由技术理性控制的单向度的人、思想和社会。当代社会的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器官移植、基因编辑、信息技术等新兴科技发展带来了更为严峻的伦理风险问题,尤其是具有深度学习和自我创造能力的人工智能发展可能使人类未来陷入危险境地。新兴科技发展使得本

39、来就复杂多变的伦理道德问题显得更加无所适从,桑德尔认为,基因革命导-80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致人们道德上的晕头转向,当科学的脚步比道德的理解快时,开明社会里的道德词汇不足以让我们处理无性克隆、订做孩子和基因工程所引起的难题。人是推进科技创新的目的,科技创新的能力提升与成果利用需要符合有益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正当性伦理目的和取向,违背正当性伦理的科技创新是有害无益的,正当合理的伦理取向是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价值追求。因此,如何真正为维护人性来引导技术发展和制定管理政策,可能是对未来社会的最大挑战。科学技术是一种工具理性,这就使得人类进行道德选择和确立正当伦理成为科技创新的一项

40、核心要素,尽管科技伦理问题非常复杂,但人类仍然还是要为科技活动的伦理方向作出正当性判断。要掌握基因改良的道德标准,我们就必须面对在现代世界的见解中已大量遗失的问题。随着新兴科技的兴起,诸多国家都加快对新兴科技进行伦理规制,相继成立伦理审查和监督机构,制定各类伦理标准和规则应对和规制科技创新中的伦理风险。我国近年来对新兴科技的开发和利用进行伦理考量和规制越来越重视,如 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对科技伦理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二)充分发挥法治轨道消解科技创新伦理风险的重要功能仅通过伦理规则约束和化解科技伦理风险问题有明显局限性。一方面,在以陌生人为主体的现代社会中,作为“道德异乡人”的社会成员之间

41、难以形成基本伦理道德共识,科技创新领域问题更为突出。科技创新往往具有私人性和非计划性,“一旦发明了一项新技术,一般来说,人们就会不顾其在道德和社会方面的重大潜在影响而去利用它”24,这就使得通过个体或社会组织统合价值标准和实现对科技伦理的尊崇和遵守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即使相关主体能够统合价值和遵守伦理,但由于价值评价以及伦理标准缺乏刚性约束力,从而也难以对科技领域的失德行为进行有力调整和有效控制。因此,科技领域中人性幽暗及其破坏力的阻却始终离不开刚性法治的调整功能,科技向善的理想实现需要法治开辟前行的现实通道,“我们只能在交织野心与贪婪的人类苦难的广大图景中来理解这些问题的规制性法律”1316

42、3。这就需要国家充分重视科技创新的伦理风险与挑战,在对科技行为、科技成果及其运用转化进行伦理评价基础上,通过法治规范和控制重要科技伦理问题,使得科技活动和科技成果运用符合一般伦理标准以及建立于其上的法律标准。通过国家法治的力量将一些道德要求尤其是伦理标准进行法治化设定与保障,是应对和消解科技伦理治理难题的重要路径,尤其是适度的道德立法始终是解决伦理道德问题的重要措施。法治是凝聚、推进和保障道德价值的重要方式,现代法治是具有更多德性要求的国家管理方式和社会治理机制,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的基本要求。必须依法禁止违反基本伦理道德的技术创造和应用,保证科技

43、创新活动能够向善而行,面对新兴科技引发的各种道德黑洞,国家必须不断通过法治理念和制度创新破解科技发展带来的“霍金难题”“科林格里奇困境”等道德问题,维护有利于人类福祉的科技正当伦理信条。(三)依靠法治轨道消解科技创新伦理风险的优化进路面对科技尤其是新兴科技革命对现行伦理秩序造成的严重冲击和挑战,国家需要站在利益权衡、公平正义的立场上,适时进行制度变革和法治创新,平衡科技创新中发展与安全、自由与责任关系,使得有助于人类过良善生活的所有重要价值要求都能在这些制度中得到考虑和权衡25。我国近年来科技伦理的法治规制正在得到重视和有序推进,如 民法典 规定,从事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科研活动,不得违背伦理

44、道德。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对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等情节严重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 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正当、诚信等原则。科学技术进步法 禁止违背科技伦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新修订的 立法法 则从总体上对于立法体现伦理道德取向进行规定,在“总则”中专门增加了第8条,该条规定立 参见迈克尔 桑德尔:反对完美:科技与人性的正义之战,黄慧慧译,中信出版社,2013,第10页。-81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所有立法都应当恪守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

45、,从而也为加强科技领域的道德立法奠定了基础。最近颁布的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总体看来,由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技术性、变动性和复杂性,使得科技伦理法治化成为一项极为重要也是极其艰难的事业。人类永远不能用自己亲手创造的科技成果毁灭美好未来甚至扼杀人类命运,在新兴科技以及科技伦理风险挑战不断涌现的现实境遇下,我国科技伦理领域的法治建设还需要不断优化,“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20474。目前科技创新领域的道德立法存在过于原则和抽象的问题,

46、在行为方式、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因此,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科技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提高科技伦理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及时将重要的科技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法规,加强科技伦理重点领域的专门立法。要强化对违背科技伦理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培育科技人员依法创新的法治观念,引导人们自觉履行科技创新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从而为科技迅跑铺就良法善治和健康有序的法治轨道。结语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轨道“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保护神和助推器”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科技创新和法治建设都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要求和目标,科技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重要支柱。中共中央

47、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要求,加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研究,加快发展科技法学等新兴学科,加强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面对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国家战略、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以及加强科技法学研究的顶层设计,需要我们不断加强科技法学理论和科技法治实践的研究,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创新无非是依靠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提供动力和注入动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已经具备了自主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当务之急是要加快改革步伐、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政策环境,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激发科技创新的积

48、极性和主动性。”458新时代科技创新需要实现由注重物质基础推进迈向注重制度基础推进的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和不断优化中国特色法治轨道的重要功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法治轨道成为驱动和赋能新时代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机制和动能源泉,从而不断将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功能优势转化为推进科技创新的治理效能优势。参考文献:1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N.人民日报,2023-07-08(1).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 3 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3 李林.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

49、义现代化国家J.政法论坛,2023(2):3-13.4 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5 习近平.加强基础研究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J.求是,2023(15):4-9.6 詹姆斯 E.安德森.公共政策制定(第五版)M.谢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6.7 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8 周悦丽.创新驱动发展的法治保障:理念 制度 行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9.9 张文显.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J.中国法律评论,2023(1):1-25.10 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

50、、构建新发展格局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11 贺德方,周华东,陈涛.我国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主要进展及对政策方向的思考J.科研管理,2020(10):81-88.12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94.13 萨丽摩尔.法律与人类学手册M.侯猛,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14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82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法律 社会2023:29.15 卡尔 波普尔.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M.舒炜光,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90.16 李约瑟.文明的滴定:东西方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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