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植保学院晚自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使广大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同时也为了使我院学生晚自习制度规范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参加统一晚自习的对象:大一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学期初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晚自习时间:每周日到周四,晚19:30到21:30.
三、晚自习要求:
1、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不得随意迟到早退。
2、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任何人不准在教室以及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
3、统一自习时间严禁在教室玩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4、晚
2、自习时间各班尽量避免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院级活动须报学院辅导员批准.
5、团工委学生会各部不得在晚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学院辅导员批准。(学生党员以及学生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四、考勤:
1、辅导员、学习部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抽查,并如实登记好考勤情况。
2、各班学习委员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公布于黑板上,并记入当日《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以示公正和便于学院检查。
3、考勤结果全体同学有权利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每学期考勤结果可纳入本班评优等各项相关评比。 五、请假: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3、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
2、晚自习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即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交由纪律委员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六、 处罚制度
1、在校学习部、院学习部检查自习时,如若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者,第一次,抄写校规校纪2000字,于次周周一上交学习部;累计两次,予以院级通报批评处理;累计三次,予以院级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期个人评优评助资格;累计达五次以上者,予以院级记过处分并取消个人学年评优评助,及入党资格。
2、如出现屡次缺勤,不加改正者,则上报学院,由学院领导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处理办法。
植物保护学院
201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