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18.54KB ,
资源ID:4063919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06391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西安市律师收费标准.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西安市律师收费标准.doc

1、各律师事务所: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已于2016年2月1日经西安市律师协会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西安市律师协会 2016年3月10日 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为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市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2、、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要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原则和方式除上一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服务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与委托人平等协商,

3、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律师事务所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肆意压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的(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三、按件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3000元至30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四、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

4、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9;(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6;(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5

5、;(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4;(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2%。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本标准下浮1020范围内适当优惠。五、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收费指导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2、集团诉讼案件;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

6、员方能办理的案件;5、涉外(含涉港、澳、台的自然人或投资主体)的案件;6、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以内收费。六、行政诉讼、仲裁业务的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民事诉讼案件协商确定。七、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指导标准非诉讼业务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按件收费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调2至3倍收费.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可参照以下标准收费:1、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等(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

7、低于3000元;(2)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每件在3000元基础收费上按财产标的的4%9累计收费;(3)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2。5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元;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等收费数额依据合同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算:(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不低于5000元;(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为3%;(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为2.7;(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为2。4;(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1;(6

8、)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0;(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5;(8)1亿元以上为0。2%。3、公司改制,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100000元;(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9;(6)1亿元以上部分为0。5%.4、股权转让、股票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参

9、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5、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9%-1。5收费。八、计时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10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计时收费应根据律师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累计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一项工作中有两名律师提供服务的应分别计算各自的工作价值后予以累计,律师事务所在一项具体工作中提供三人以上律师服务的,仅计算计时单价较高的两位律师的工作价值。九、风险代理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2

10、0%30范围内议定;特殊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协商另议具体比例。十、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指导标准1、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1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2、担任微创型企业法律顾问,50000元1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3、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15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4、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3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5、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300000元10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6、对微创企业的法律顾问费可优惠1030;对法律顾问单位的专项

11、活动或非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时,须依照本指导意见中的计费标准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对法律顾问单位的诉讼、仲裁案件,依照一审民事诉讼标准可下浮10-20%收费。7、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的具体数额.十一、其他1、本指导意见中律师服务收费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翻译费、文印费、证人出庭补贴等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2、本指导意见由西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西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可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修改本指导意见。3、本指导意见已于2016年2月1日经西安市律师协会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5日起公布实施。 西安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3月10日印发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