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登记表 (小网格底数) 序号 楼栋(小区)及场所名称 网格化管理负责人 姓名 电话 1 第1小组 此处填写楼栋长(小区负责人) 2 第2小组 3 第3小组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街道存档一份,社区存档一份,消防支队存档一份。 16 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适用于对社区的检查,每季度一次) 检查人: 检查时间:
2、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 责任人 地 址 电 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处理情况 组织 领导 情况 消防组织机构建设: □有 □无 不健全: 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有 □未确定 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有 □无 □不健全: 消防档案资料建设: □有 □无 □不健全:
3、 基础 设施 建设 情况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有 □无 □不齐全: 消防水源: □有 □无 □不足: 社区消防工作站: □有 □无 □不健全: 消防 安全 检查 情况 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正常开展 □未正常开展:
4、 火灾隐患移交: □有 □无 消防 宣传 培训 情况 居民防火公约: □有 □无 宣传专栏:□有 □无 □破损 : 消防演练:□定期开展 □未开展 : 渝铁村社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
5、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场所): 负责人: 检查内容及存在的隐患: 1、消防车通道:□畅通 □堵塞 □不符合标准: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抽查部位: □畅通 □锁闭、占用
6、 3、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是 □否 : (消火栓扳手、水带、水枪、服装、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器材) 4、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是 □否: 5、违章使用明火、电焊作业:□无 □有: 6、街道乱堆乱放杂草、植物秸秆等可燃物:□无 □有:
7、 7、设有消防安全提示:□是 □否 8、私拉乱接电线:□无 □有: 9、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有 □无 □不全: 10、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8、 11、□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12、□建筑物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13、□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理情况: 等项已责令改正; 等项已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一式两份,一份由检查单位存档备查,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城市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自查表(每周一次) 检查人:
9、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处理结果 备注 消防车通道 □畅通 存在问题如下: 室外消火栓 □完好 存在问题如下: 室内消火栓 □完好 存在问题如下: 楼梯间 □畅通 存在问题如下: 消防宣传标识 □完好 存在问题如下
10、 遵守居民 防火公约情况 其他 楼栋(小区)小组消防安全自查表(每周一次)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处理结果 备注 消防车通道 □畅通 存在问题如下: 消防宣传标识 □完好 存在问题如下: 村民用火
11、用电 □规范 存在问题如下: 遵守村民 防火公约情况 其他 移交记录 年第 号 派出所(消防支队): 我单位在检查时发现XX单位(场所)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 ,现移交贵单位处理. 附:有关检查记录 移交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移交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1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联由移交单位存档 移交记录 年第 号 派出所(消防支队): 我单位在检查时发现XX单位(场所)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 ,现移交贵单位处理. 附:有关检查记录 移交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移交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此联由接 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基本标准 一、大网格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一)组织机构:所有街道、乡镇依托安监办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全国和省级重点镇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办公室,明确2-3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办公设施: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悬挂(或粘贴)“消防工作办公室”标牌;根据街道(乡镇)规模大小、消防工作人员数量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以及供消防安全检查、宣传
14、专用的交通工具. (三)工作制度:1、逐级分包制度;2、联防联治制度;3、定期检查制度;4、隐患处理制度;5、联席会议制度;6、宣传培训制度;7、信息报告制度。 (四)人员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文教办、治安巡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等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要组织人员分包社区、行政村,督促工作落实. (五)上墙图版:1、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示意图;2、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三级网格划分图;3、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置流程图;4、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图;每个图版按照不小于0.8平
15、方米的规格上墙。 (六)档案资料:1、与社区(行政村)、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2、辖区社会单位底册;3、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火灾隐患移交、整改通知书);4、消防宣传培训资料;5、消防文件资料汇编;6、应急处置预案等.所有资料要统一封面,高标准装订,资料时限为2010年至今(距离城区较远的乡镇时限可为2011年至今). (七)队伍建设:每个街道办、乡镇配备1-2辆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电动巡逻车,车辆配备必要的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灭火器材、战斗服、头盔、胶靴、简易防火面罩、手电等;乡镇要按照“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4至6名专兼职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有必要
16、经费保障”的“四有标准”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八)宣传培训: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辖区主要街道、大型社区(行政村)、广场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版;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人员、专兼职消防队员、巡防保安队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二、中网格 (社区、行政村) (一)人员组成:成立以社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行政村)主任、驻社区(行政村)警务室民警任副组长,社区居委会(村“两委”)委员为成员的消防管理组织,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
17、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工作职责。组织居委会和村“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辖区社会单位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要组织人员分包消防安全责任片区,督促工作落实。 (三)硬件设施:社区、行政村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社区警务室、巡防室、保安室配备消防专用办公桌椅、消火栓扳手、水带、水枪和必要的灭火器材等;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公共消防器材点和1处消防水源,人口较多的结合实际增加设置数量。 (四)工作制度:1、居民(村民)防火公约;2、定期检查制度;3、隐患处理制度;4、消防例会制度;5、宣传培训制度;6、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三级网格
18、划分图。经济发达的社区、行政村要按照不小于0.8平方米的规格上墙. (五)档案资料:1、与责任片区、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2、辖区社会单位底册;3、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保安巡查记录、隐患处置登记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4、消防宣传培训资料;5、消防文件资料汇编。所有资料要统一封面,高标准装订,资料时限为2011年至今。 (六)队伍建设:社区、行政村组建志愿消防队、巡防消防队、保安消防队和消防执勤点(城市大型社区、经济发达的行政村和“城中村"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设立消防宣传服务站,高档社区、
19、大型社区要建成消防体验中心。 (七)宣传培训:在社区(行政村)、辖区主要街道刷写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条幅;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存放点落实标识化管理;对社区(行政村)、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巡防保安队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三、小网格 (居民小区、楼院、村组、社会单位等责任片区) (一)人员组成:以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工作职责:巡防队员、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
20、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等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督促责任片区内沿街门店设置灭火器、红水桶等基本的灭火器材。 (三)档案资料:1、责任片区社会单位底册;2、隐患排查整治台帐;3、防火巡查检查记录;4、消防宣传培训资料;5、消防文件资料汇编。所有资料要统一封面,高标准装订(或分类存入档案盒内)。 (四)宣传培训:督促责任片区内社会单位、居民楼院悬挂(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牌(标语);对责任片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基层消防网格管理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21、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在管辖区域内推行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模式,做到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到位;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志; (四)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六)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现场保护、火灾调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
22、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掌握辖区日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主管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情况; (三)对管辖范围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整改火灾隐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属于管辖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检查辖区建筑物、场所的消防行政审批情况; (六)协助做好辖区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七)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 (八)法律规定和上
23、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并组织实施居(村)民防火公约; (二)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或者制止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在主要街道或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 (四)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五)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层消防网格管理工作示意图 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置流程图 街道、乡镇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图 巡防、保安、物业或群众发现火情 应急力量立即赶到现场: 1、在最近的器材存放点取器材; 2、对灾情进行初期处置; 3、向“综治工作中心”报告。 消防队、公安民警赶到现场 现场指挥部合理指挥各种力量,将灾害事故处置完毕。 讲评、上报情况 增援力量到达现场后按照分工: 1、灾害现场警戒; 2、疏散被困人员; 3、集中力量处置灾情; 4、引导消防队到达灾害事故现场。 综治工作中心: 1、启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2、迅速调集巡防、保安、安监等相关力量赶赴现场; 拨打“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