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制度1.在医疗活动中,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 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2。根据不同的患者,使用“腕带”的颜色不同:男性用蓝色,女性用粉红色。3.由护士在“腕带”上标明患者的相关信息:科室、住院号、姓名、性别、年 龄、 联系电话。 对药物过敏者在 “腕带” 和床头卡上用红色笔标明 “XX 药物(+)” 。4。腕带佩戴程序:对需使用“腕带的患者,护士必须于患者入院、留观时为 其佩戴.由护士填写“腕带”信息,经双人核对(护士一患者、护士家属、护 士一护士、护士一医生),无误后方可为患者佩戴。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取下。若
2、 损坏需更新时,需经双人重新核对。5.特殊治疗患者治疗当天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进入治疗室前,治疗室护士要查对患者及病历和腕带上的信息,小儿操作必须与家属核对。核对后方可接入治疗间。6。在无抽搐电休克、PICU、特殊治疗室或检查室至少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7。腕带”原则上佩戴在患者的左手,如因病情需要可佩戴在其他肢体上。8。使用“腕带标识时应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用途及注意事项:不能随意调换或拆除,因操作需要取下“腕带” ,待操作结束经核对无误后重新佩戴.护士每班 要检查“腕带”松紧适度、佩戴部位的皮肤情况,确保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患者转科后,由转入科室护士重新填写“腕带”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更换。9. 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新生儿、意识不清、 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10。 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 使用 “腕带 填写无名氏编号、 性别、急诊时间、诊断,如需住院,填写住院号和科室.11。护理部每季度对护理人员落实患者身份确认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