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D0302房屋建筑工程移交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移 交 证 书合同编号:施2016-119工程名称:皇朝孔雀城邦东地块(一期)工程花园洋房103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施2016-119)的约定,由承包方承建的皇朝孔雀城邦东地块(一期)花园洋房103楼工程已施工完毕,经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可以投入使用。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商定,承包方将本工程于年月日向发包方移交。附件: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份);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1份);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份);4.住宅使用说明书 (1份);5.住宅钥匙移交清单 (1份);6。以下无.发包方:巴州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承包方: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