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工房消防安全制度 1。工作场地严禁烟火.2.工作场地如需明火作业,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办理动火证,并采取防火措施,方可操作。3。木工房的电机应使用封闭式的,敞开式的应设防火护罩;电闸要安装闸箱,并经常消除灰尘;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喷漆工工作间的电器设备必须防爆。4.木工房和工作地点的刨花、锯末、碎料及可燃物要每日清理一次,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油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及器皿、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乱仍乱放。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要专柜专放,专人管理。工作场地存放的漆料和稀料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及时清理,妥善保管.5.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及时注油,防止摩擦生热.6。经常检查电
2、气线路,若有老化,绝缘不良等问题,要及时更换。7.砂轮要安装在无锯末、刨花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地方。8.室内材料应放置整齐,留有安全通道;露天木料,应堆放成垛,垛间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并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得挪用、圈占和压埋.9。下班后,认真检查场地,确定无任何安全隐患方可离开.10。对各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熟悉其他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木工间是工地重点防火场所,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1、 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2、 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
3、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3、 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火炉取暖。4、 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清。1、木工房属重点防火区域,木工房内杜绝有易燃和明火进入或存在.2、木工房内必须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3、木工房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电源线的接拆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所有电线电缆必须架空或埋地防护处理。4、木工房及木料场附近禁止从事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5、木工房内每班下班前必须对刨花、木屑进行认真清理。6、木工房内禁止堆放过多的成品或半成品,以防止火灾发生。7、及时对所有机械进行认真保养,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8、下班前仔细检查有无火险隐患存在,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熄灯、锁门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