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辉装饰有限公司工程部考勤制度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勤制度,绝对服从各分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 一、工作时间 1、每月休息2天,每周工作六天,每周星期三休息;遇见特殊事情必须加班,由工程部经理(胡勇)安排具体或其它事务。 2、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8:00(中午休息时间12:00至13:30但是有事情随叫随到)。 3、每月按公司所记考勤统计天数,除正常休息日之外,请假一天不发当日工资,一个月请假不得超过2天,无故不上班按矿工处理。 4、任何人不得以在工地为借口,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标准: 关于考勤的相关项目:考勤包括事假、病假、迟到、早退、
2、旷工如下: 1、 事假: (1)请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需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休假,非特殊情况不能请假. (2)请假一天或以上的,须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需经理签属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3)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2、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电话告假,一天以内由经理批准并登记考勤表;三天以上需经理报总经理批准, 并登记考勤表. (2)病假均需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及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3、迟到 上班后5 分钟内未到,为迟到.上班后超过1小时未至的,旷工半天。 4、早退 下班前半小时内离开,为早退。下班提前半小时以上
3、离开记旷工半天。 三、考勤处罚条例: (1)、矿工一天罚款200元( 星期六、星期天矿工加倍罚款),(2)、矿工半天罚款100元,(3)、迟到5分钟罚款20元, (4)、迟到5至30分罚款50元, (5)、早退30分内罚款50元, (6)、早退30分外罚款100元, (7)、中午迟到处罚按早上同样(有特殊情况按情况而定)篇二:小型装修公司考勤制度 陕西戴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适用于陕西戴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一.出勤制度 1、出勤:工作时间: 9:00-12:00 13:30-18:00 2、打卡:员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
4、入均需打卡,共计4次。 3、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 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4、请假:个人事假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 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到行政 部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5、值班:行政外出或者休假时需指定代班人员接听来电及来访,并做好转 接记录。 二、工休制度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实行每周轮休单休制度 (每周休息一天,轮流 休息)。如本周未休假,则之后可以补休. 2、本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充分 利用工作时
5、间。 3、国家法定节日统一休假。 4、统一休假时按值班表轮流值班,值班日薪60元/天。 三、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线:上班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6:00以前离开,视 为早退。一月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9:3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 9:3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注:若9:00—9:25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经批准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四、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查明原因后,予以辞退。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内(共计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
6、并予以辞退. 考勤统计: ???1、各种休假单,应于每月1日前交至行政部统计。 ??篇三:装饰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部员工工作的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照公司《考勤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如下(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时间08:00——12:00; 午休时间12:00—-13:30; 下午时间13:30——17:30 若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调整安排员工上、下班时间,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但时间应与规定时间相符。 (一)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若有事、因病缺勤或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假期
7、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二)员工病假应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告知本部门经理,并应在休假后上班当天(24小时之内)将有效病假条交到人事行政部; (三)员工事假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行政部批准;部门负责人的事假由执行总经理批准; (四)员工续假,由本人亲自办理手续。如本人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办理,可由其直系亲属代办。经批准后,方可续假,否则以旷工核算当月工资;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临时有私事外出,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六)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向人事行政部汇报考勤或核实打卡记录,每月23日以前人事行政
8、部完成与各部门负责人核对情况; (七)人事行政部将核实后的考勤情况制表,每月24日前报送财务部; (八)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录在册,实行奖惩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第二条 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指定医院诊治,需要治疗及休养的时间,即为病假; (一)当急症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时,应及时和本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持指定医院所开据的假条及医生处方底联一并交人事行政部,复核签字后方能生效。病假不满4小时按半天计算,满 4小时不满8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女员工怀孕保胎,依据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三)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享受的医疗期亦做病假统计,医疗期自本人病
9、休之日起计算; (四)员工因探亲、公务等离开本市发生急诊时,一周以内病假凭乡级以上医院急诊病休证明,由人事行政部签字有效,一周以上或慢性病症一律无效; (五)病假证明必须随当月考勤报送人事行政部,非本人责任将证明丢失,须由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核查无误后方可确认病假; (六)员工因病住院期间或病休假期跨两个考勤月,交假条时应在考勤表上注明; (七)病假证明批准时间以公历时间为准; (八)病休期间如遇产假、婚假、丧、探亲假等假期时,应合并计算; (九)连续病休期内遇有公休日或法定休假日时,不另外计算病假;(转载于:装修工程考勤制度) (十)急诊需到住家附近县级以上医院就诊,所开假条必
10、需加盖急诊章,人事行政部只承认一天急诊病假,两天后应到指定医院就诊,否则病假证明无效; (十一)当班时间需外出看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外出时间在半日内可按病假处理,超过半日的按事假处理; (十二)开具人情病假、伪造病假证明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事假 员工家庭有困难或办理个人事务须占用工作时间,由本人亲自办理事假请假手续。其它对发生下列情况均按事假处理: (一)因打架受伤在治疗休养期; (二)停职检查期间; (三)因本人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留期间;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而需要休假的时间; (五)因培训不及格被要求停职补习的时间. 第四条 迟
11、到和早退 (一) 迟到:超出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 (二) 早退: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者视为早退。 第五条 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一)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虽提出辞职申请但未获得批准而不到岗; (二)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擅自不到岗; (四)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十分钟以上); (五)假期已满无故不到岗; (六)各种假期无证明或证明无效; (七)伪造或涂改各种假期证明; (八)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而责任在本人的; (九)委托他人打卡,或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将视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
12、 年假、探亲假 (一)休假原则:各部门有资格享受年假、探亲假者,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应安排好员工的休假。休年假或探亲假期间,薪酬发放参照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员工提出休假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审核。部门负责人休假,应由人事行政部直接报执行总经理批准。经执行总经理批准, 年假、探亲假可以顶替病、事假。年假和探亲假最多分两次使用.已休年假或探亲假者,一年内中途离开公司时,需按比例扣缴年假或探亲假费用; (二)年假和探亲假标准: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和探亲假期。首次享受年假或探亲假的,按来公司满一年的次月起半年内提出申请,申请获批与开始休假应距离半个月. 未转正或实
13、习未正式录用期间不计算时间。 (三)休假天数:每年度年休假5天(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探亲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 1. 休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者。 2. 休产假60天以上者。 3. 脱产学习累计30天以上者。 4. 员工休完假期后,出现上述情况时,取消第二年的休假资格。 (五)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第七条 婚假 (一)员工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另给奖励婚假3天,共计6天. (二)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第八条 丧假 (一)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公婆、岳
14、父母)死亡,给予3天丧假(含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 (二)员工休丧假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三)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第九条 妊娠假 (一)女员工怀孕后,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妊娠假,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后方准休假。 (二)根据分公司岗位特点,一线女职工怀孕4个月、二线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可安排其休假。 (三)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第十条 产假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另有奖励假30天,此项奖励假中的15天,女方不休的,可
15、由女方单位出具证明给男方使用,用于护理产妇. (二)产假期间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第十一条 哺乳假 女职工产后的哺乳期为1年,每天给1小时的哺乳假.具体时间安排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二条 计划生育假 计划生育假,按国家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第十四条 公假 经公司批准从事社会活动,或以下特殊情况而需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公假: (一) 已婚女员工怀孕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每次不超过四小时; (二) 孩子父母开家长会,凭学校、幼儿园开会通知,可申请四小时公假; (三) 任何法院证明文件而需出庭作证的可申请四小时公假. 第十五条 法定休假日 第十六条 外出学习 外出学习,原则上采取自费、业余形式学习,不能影响部门工作.如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学习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自费脱产学习的员工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