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厂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设备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厂起重设备(电葫芦)和压力容器;工程车辆见《工程车辆使用管理规定》(TCSG307)。
3。内容:
3。1。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一般故障表现和判断方法以及简单处理方法.应了解一般的灭火常识,知道消防栓、灭火器的位置,掌握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熟知触电紧急救护办法;
3。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注意防止衣服、头发、身体被卷入运行的
2、设备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现场严禁私自接电;
3。3.设备正常运转时,不准打开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3.4。设备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要确认电工去掉该设备保险,并按下设备机旁紧停按钮,未经维修当事人允许,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开机;如果设备维修工作未完成,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设备状态并做好记录;
3.5。维修结束后要查看现场,确认各防护设施安装好后,才能试车,否则不能启动设备;
3。6。使用规定:
3.6.1.为确保起重设备使用安全,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允许超额定负荷起吊;
b。不允许钩下站人。要面对吊物,离重物最外边界最少0.5米;
c.正
3、常使用要垂直起吊,不允许斜吊平拉;
d。无特殊情况,无论升降、运行都不要骤然按反车按钮;
e。不允许把限位开关作操作开关使用;
3。6.2。注意事项:
a.起吊重物不宜过久悬空;
b.使用后,不要把按钮盒随手丢开,来回摆动;
c。注意维护钢丝绳,每季度加油润滑一次,并注意检查有无断股;
d.注意停机断电及空钩位置。不使用时,断开电源,吊钩悬空位置离开地面 2米至2。5米;
e.上纸电动葫芦轨道必须及时清扫;
f。当操作电葫芦提升淀粉或其它货物时,必须有人对其监护,避免发生事故;
3.6。3。如两星期以上未使用的设备,使用时应先试空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检查方法
4、如下:
a。按钮逗车应通断灵敏,按钮标识与运行动作一致,限位动作可靠、准确;
b。运转:电机、减速器声音正常,电机制动可靠,行走灵活;
c.钢丝绳:缠绕正常,导绳器排绳可靠,不乱绳叠绕;
e。吊钩(架):各连接件安装稳固无变形脱落,摆动灵活(滑轮转动灵活,吊钩应能水平转动360度,吊钩的垂直摆动180度);
3。7.起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护、保养:
3。7.1。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时,岗位人员应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问题及时汇报;
3。7.2。各车间当班岗位及钳工对本车间的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每天进行检查,有问题做好记录并向工厂安全员汇报;
5、3.7.3。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所在部门每月负责进行设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安全员对车间反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维修;
3。7。4.工厂安全员负责每半年联系有资质的部门对压力容器上压力表进行检测;每年联系有资质的部门对压力容器上安全阀送进行检测;起重设备、工程车辆每年检测一次,压力容器每两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禁止使用;
3.7.5。工厂安全员负责联系有资质的部门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进行维修;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
3。7。6.起重设备的升降驱动维修时,钢丝绳应在松弛状态,禁止承载检修。若检修的项目与抱闸有关,还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下滑;
3。8。当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人身事故或其它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相关设备电源,并立即报告当班调度或上级相关部门;同时执行《应急预案总则》(TCSG333)中的规定。
附加说明:TCSG306于年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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