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24.54KB ,
资源ID:4055882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05588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渣土运输管理.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渣土运输管理.doc

1、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渣土运输管理 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工程施工渣土运输管理,预防和解决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和运输过程中产生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园区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运输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暂行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园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施工渣土运输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渣土运输”是指建设工程土石方、

2、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 第四条 园区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渣土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施工渣土运输管理要求 第五条 建筑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台并配备洗车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个施工现场一般应设置二个以下(含两个)施工出入口,出入口10米范围内道路应硬化并应设置至少一个车辆冲洗台。冲洗台一般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长度不小于8米,宽度不小于4米,并有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配备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 (二)出入口除应设置门卫保安外,还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建立保洁制度,保证运输车辆车轮、车厢清洁,不带泥出门,并及时清扫出入

3、口周边道路散落的建筑渣土、垃圾等,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 (三)施工出入口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内外道路铺设不少于一条减速带。在大规模运输期间,应派专人在出入口指挥交通,避免运输车辆大量聚集出入口堵塞交通。 第六条 渣土运输前应申请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应严格按批准路线和时间运输。 第七条 渣土运输车辆除应满足交通安全要求外,还应严格遵守以下标准: (一)运输车辆必须在车厢顶部加盖,保证密闭运输。 (二)运输车辆应保持容貌整洁,车身不得有严重污迹或灰垢,车底、车轮不得附着泥土污损路面。 (三)运输车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车身后部喷涂车牌

4、放大号,并在车身两侧或后部贴反光标识。 第八条 施工渣土运输前,应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如下: (一)相关单位应到城市管理局申报运输时间和路线,经城市管理局审定后办理路面清洁保证金等相关手续。 (二)申报单位应与城市管理局签订《苏州工业园区土方(建材)施工车辆运输环境管理责任书》,明确申报单位对渣土运输的管理责任。 (三)申报单位应带城市管理局审定的资料到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核发车辆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应贴在车辆左前窗上,以便执法部门检查。 (四)外地牌照运输车辆应到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办理临时牌照和临时行驶证。 第九条 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车轮夹泥,车厢顶

5、盖应关紧保证车厢密封,严禁产生抛、洒、滴、漏现象。 第十条 渣土运输发包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安排监督人员,检查装载车辆是否具备承运资格,车辆是否密闭,控制车辆装载体积及装载后的车厢顶盖关闭情况,检查有无轮胎夹泥,防止不规范装载车辆驶出工地。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督促现场施工运输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规划建设局应对施工临时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台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在发放运输车辆通行证前,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应对施工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查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发放车辆

6、通行证,同时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城市管理局、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应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加强巡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路线及时间运输、沿途抛撒及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查处运输单位和车辆驾驶人,并责令其限期清除道路污染物,违法行为人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城市管理局将委托专门作业单位代为清除,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十五条 规划建设局发现渣土运输违法违规情况时,应对违法违规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开具停工整改单,并将负有管理责任的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录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六条 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应

7、重点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超载、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发现后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运输单位及车辆,由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收回已发放的通行证,同时向社会公布运输单位及车辆信息。有关部门应依法限制其在园区承接其他施工渣土运输业务. 第十八条 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和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将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大对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局将建立举报制度,欢迎各单位、个人对施工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上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12—62876999。 第二十条 市政、管线工程渣土运输和混凝土等散状建材的运输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混凝土搅拌车也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巡警工业园区大队等部门负责解释。 -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