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表申 请 人 备案机关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 表 说 明1. 本表请通过电子版填写并打印。打印不清晰,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受理。2。 “广告内容一栏中,需在广告内容上加盖备案管理部门骑缝章方为有效。3。 经备案的广告在媒体上发布时不得修改。已备案的招生广告如需改动,应另行报请备案。4。 学校应在广告发布后15日内,将所发布的广告实样送备案管理部门留存、备查。5. 此表一式四份(备案申请单位、备案管理部门、广告发布者、工商部门各一份).广告备案后,经备案管理部门同意可相应增加份数.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学校地址邮 编电 话办学许可证办学层次及 项 目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拟发布形式报纸 期刊 电视 广播互联网 户外 其他 拟发布媒体证明文件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 办理广告备案的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内容(样稿请粘贴,样片、样带或者其他介质另附,并请提供文字稿) 学校法定代表人承诺:本人已审阅核定了本校所拟定的上述广告,确认该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并愿对该广告承担法律责任。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备案意见:备案机关签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案登记编号沪 广备( )第号有效期至 年 月 日3